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拟作出威海市海王旋流器有限公司环保智能装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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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拟作出威海市海王旋流器有限公司环保智能装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 (略) (略) 环保智能装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5日-2023年1月31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通讯地址: (略) 文化中路5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保智能装备制造项目

(略) 环翠区羊亭镇景山路西、信河路北

(略) (略)

威海 (略)

(略) (略) 环保智能装备制造项目总投资5.3亿元,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总占地面积约145亩(96499m2),总建筑面积为68426.7m2,厂区内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宿舍楼及其他辅助建筑。拟建工程投产后可实现年生产干选机100套,旋流器系列设备15000套的生产规模

劳动定员500人。其中管理及技术人员50人,生产工人450人,年运行时间为300天,生产实行单班工作制。

拟建工程投产后可实现年生产干选机100套,旋流器系列设备15000套的生产规模。

1、废气

拟建工程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生产废气和生活废气。生活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生产废气主要为钢材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打磨废气、抛丸废气、喷漆及烘干废气、危险废物储存过程产生的VOCs及天然气燃烧废气。

(1) 生活废气

拟建工程员工就餐依托新建的食堂及餐厅,食堂灶头数为6个,按《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划分,属于大型食堂,食堂安装油烟去除效率大于90%的油烟净化设施,可以确保油烟的排放浓度小于1.2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的要求,处理后的油烟经楼顶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2) 切割烟尘

拟建工程使用激光切割机及等离子切割机对钢材进行切割,激光切割及等离子切割均为热切割,在切割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烟尘,切割设备上面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经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切割烟尘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标准。

(3) 抛丸粉尘

拟建工程使用抛丸机进行钢材预处理,抛丸过程中产生粉尘,拟建工程设置密闭抛丸间,抛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设备配备风机输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抛丸粉尘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4) 打磨粉尘

拟建工程焊接及刮腻子后需要对部件进行打磨,打磨过程中产生打磨粉尘,拟建工程设置密闭打磨间,打磨废气经风机输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打磨粉尘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5) 调漆、喷漆、烘干废气及危废储存废气

拟建工程不设置调漆室,在喷漆室内进行调漆,项目喷漆室、烘干室、危废库均设置为密闭间,喷漆室、烘干室及危废库采用上送风、下吸风的负压收集方式,喷漆室、烘干室及危废库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废气中VOCs、二*苯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标准要求。

⑤天然气燃烧废气

拟建工程天然气锅炉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SO2、NOX和烟尘,通过1根15m高烟囱(DA005)排放。

天然气锅炉烟气中烟尘、SO2、NOX排放浓度以及烟气黑度均满足《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VOCs和颗粒物,包括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的焊接烟尘及其他未收集废气,经预测VOCs厂界浓度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标准要求,厂内浓度也能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1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车间保洁废水、天然气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制备系统排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车间保洁废水、天然气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制备系统排水 (略) 污水管网排入威海 (略) 初村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海。废水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车间生产设备、天然气锅炉及各类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声源值在75-95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并采取基础减振等有效的降噪措施后,项目各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废砂纸、表面杂质及氧化层、废钢丸、焊渣、除尘器捕集烟粉尘、废离子交换树脂、漆渣、废弃容器(包含废机油桶、废切削液桶、废油漆桶等)、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液压油和废油抹布,其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运送至处理场无害化处置;废砂纸、金属边角料、焊渣、表面杂质及氧化层、除尘器捕集烟粉尘、废钢丸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出售给废品回收单位,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置;其他固体废物漆渣、废弃容器(包含废机油桶、废切削液桶、废油漆桶等)、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液压油等为危险废物,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负责转运处置,废油抹布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全程不按危废管理,可与生活垃圾一起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 (略) (略) 环保智能装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5日-2023年1月31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通讯地址: (略) 文化中路5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保智能装备制造项目

(略) 环翠区羊亭镇景山路西、信河路北

(略) (略)

威海 (略)

(略) (略) 环保智能装备制造项目总投资5.3亿元,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总占地面积约145亩(96499m2),总建筑面积为68426.7m2,厂区内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宿舍楼及其他辅助建筑。拟建工程投产后可实现年生产干选机100套,旋流器系列设备15000套的生产规模

劳动定员500人。其中管理及技术人员50人,生产工人450人,年运行时间为300天,生产实行单班工作制。

拟建工程投产后可实现年生产干选机100套,旋流器系列设备15000套的生产规模。

1、废气

拟建工程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生产废气和生活废气。生活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生产废气主要为钢材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打磨废气、抛丸废气、喷漆及烘干废气、危险废物储存过程产生的VOCs及天然气燃烧废气。

(1) 生活废气

拟建工程员工就餐依托新建的食堂及餐厅,食堂灶头数为6个,按《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划分,属于大型食堂,食堂安装油烟去除效率大于90%的油烟净化设施,可以确保油烟的排放浓度小于1.2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的要求,处理后的油烟经楼顶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2) 切割烟尘

拟建工程使用激光切割机及等离子切割机对钢材进行切割,激光切割及等离子切割均为热切割,在切割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烟尘,切割设备上面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经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切割烟尘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标准。

(3) 抛丸粉尘

拟建工程使用抛丸机进行钢材预处理,抛丸过程中产生粉尘,拟建工程设置密闭抛丸间,抛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设备配备风机输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抛丸粉尘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4) 打磨粉尘

拟建工程焊接及刮腻子后需要对部件进行打磨,打磨过程中产生打磨粉尘,拟建工程设置密闭打磨间,打磨废气经风机输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打磨粉尘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5) 调漆、喷漆、烘干废气及危废储存废气

拟建工程不设置调漆室,在喷漆室内进行调漆,项目喷漆室、烘干室、危废库均设置为密闭间,喷漆室、烘干室及危废库采用上送风、下吸风的负压收集方式,喷漆室、烘干室及危废库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废气中VOCs、二*苯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标准要求。

⑤天然气燃烧废气

拟建工程天然气锅炉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天然气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SO2、NOX和烟尘,通过1根15m高烟囱(DA005)排放。

天然气锅炉烟气中烟尘、SO2、NOX排放浓度以及烟气黑度均满足《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一般控制区标准。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VOCs和颗粒物,包括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的焊接烟尘及其他未收集废气,经预测VOCs厂界浓度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标准要求,厂内浓度也能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1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车间保洁废水、天然气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制备系统排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车间保洁废水、天然气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制备系统排水 (略) 污水管网排入威海 (略) 初村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海。废水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车间生产设备、天然气锅炉及各类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声源值在75-95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并采取基础减振等有效的降噪措施后,项目各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废砂纸、表面杂质及氧化层、废钢丸、焊渣、除尘器捕集烟粉尘、废离子交换树脂、漆渣、废弃容器(包含废机油桶、废切削液桶、废油漆桶等)、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液压油和废油抹布,其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运送至处理场无害化处置;废砂纸、金属边角料、焊渣、表面杂质及氧化层、除尘器捕集烟粉尘、废钢丸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出售给废品回收单位,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置;其他固体废物漆渣、废弃容器(包含废机油桶、废切削液桶、废油漆桶等)、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液压油等为危险废物,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负责转运处置,废油抹布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全程不按危废管理,可与生活垃圾一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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