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关于2024年1月2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关于2024年1月2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关于2024年1月2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拟审批,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2日—2024年 1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良县西片区行政中心环保局 邮编:*
项目名称 | 技改年烘干10000吨农业废弃物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曲靖 市*良县小百户镇北山村委会文庄子村 | 建设单位 | *良县华辰有机肥厂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项 (略) 曲靖 市*良县小百户镇北山村委会文庄子村,项目占地1200m2,均为建设单位原项目预留厂房,不新增占地,拟建设1条年烘干10000吨农业废弃物生产线,本次技改工程直接利用脱水后含水率为70%的农业废弃物烘干后生产饲料辅料,技术改造不改变原项目生产工艺,不会改变原项目的原料使用量,但会使原项目生产的有机肥产品量降低,有机肥生产量由原来的1.5万吨减少为0.75万吨,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依托工程,办公生活设施均依托原项目现有办公生活设施,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线安装以及配套环保设施安装,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有机肥7500吨,生产饲料辅料约3500吨/年。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共51.8万元,占总投资的17.21%。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为生产线设备安装、环保设施安装,规划用地范围内非建设区的硬化及绿化。污染物主要为施工粉尘、施工噪声、施工固体废物。施工期对环境影响时间短,工程结束后施工产生的扬尘、噪声等环境影响随之消失。 2、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热风炉燃烧烟气采用“旋风除尘+喷淋塔”进行处理,烘干废气采用两级旋风收集器收集后引入喷淋塔进行降温除尘处理,处理后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本项目生产活动均在半封闭式厂房内进行,无组织颗粒物产生量极少,经自然沉降和厂房阻隔后排放量较少,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原项目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标准中旱作的要求后用于周边旱地灌溉,无废水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室内噪声设备经减震垫及围墙墙体隔声、定期加润滑油、距离衰减等后,厂界四周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固废(生活垃圾、污泥等)等,全部妥善处置。 综上,本项目运营期间通过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原材料采用篷布遮盖,施工区粉尘采取洒水降尘进行控制。 施工期废水采用的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建筑材料冲洗等,不外排。 施工期噪声主要采取厂房、围墙隔声,加强施工管理、设备维护保养等治理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废包装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单位。建筑垃圾运到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堆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2、运营期 废气治理措施: 生产车间设置为封闭式大棚,仅保留出入口,生产活动均在封闭式大棚内进行,卸料、原料堆存及上料过程产生少量的粉尘,采取定期洒水降尘措施,且经厂房阻隔后对环境影响较小;热风炉燃烧烟气采用“旋风除尘+喷淋塔”进行处理,烘干废气采用两级旋风收集器收集后引入喷淋塔进行降温除尘处理。 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原项目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标准中旱作的要求后用于周边旱地灌溉。 噪声防治措施: 设备全部设置与车间内,并合理布置,高噪设备设置减震垫及隔声罩。 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设置1个一般固废暂存区,位于燃料库房内,占地面积5m2,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袋、炉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堆放过程中分类存放。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全文本公开承诺书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关于2024年1月2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拟审批,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2日—2024年 1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良县西片区行政中心环保局 邮编:*
项目名称 | 技改年烘干10000吨农业废弃物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曲靖 市*良县小百户镇北山村委会文庄子村 | 建设单位 | *良县华辰有机肥厂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项 (略) 曲靖 市*良县小百户镇北山村委会文庄子村,项目占地1200m2,均为建设单位原项目预留厂房,不新增占地,拟建设1条年烘干10000吨农业废弃物生产线,本次技改工程直接利用脱水后含水率为70%的农业废弃物烘干后生产饲料辅料,技术改造不改变原项目生产工艺,不会改变原项目的原料使用量,但会使原项目生产的有机肥产品量降低,有机肥生产量由原来的1.5万吨减少为0.75万吨,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依托工程,办公生活设施均依托原项目现有办公生活设施,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线安装以及配套环保设施安装,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有机肥7500吨,生产饲料辅料约3500吨/年。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共51.8万元,占总投资的17.21%。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为生产线设备安装、环保设施安装,规划用地范围内非建设区的硬化及绿化。污染物主要为施工粉尘、施工噪声、施工固体废物。施工期对环境影响时间短,工程结束后施工产生的扬尘、噪声等环境影响随之消失。 2、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热风炉燃烧烟气采用“旋风除尘+喷淋塔”进行处理,烘干废气采用两级旋风收集器收集后引入喷淋塔进行降温除尘处理,处理后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本项目生产活动均在半封闭式厂房内进行,无组织颗粒物产生量极少,经自然沉降和厂房阻隔后排放量较少,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原项目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标准中旱作的要求后用于周边旱地灌溉,无废水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室内噪声设备经减震垫及围墙墙体隔声、定期加润滑油、距离衰减等后,厂界四周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固废(生活垃圾、污泥等)等,全部妥善处置。 综上,本项目运营期间通过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原材料采用篷布遮盖,施工区粉尘采取洒水降尘进行控制。 施工期废水采用的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建筑材料冲洗等,不外排。 施工期噪声主要采取厂房、围墙隔声,加强施工管理、设备维护保养等治理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废包装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单位。建筑垃圾运到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堆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2、运营期 废气治理措施: 生产车间设置为封闭式大棚,仅保留出入口,生产活动均在封闭式大棚内进行,卸料、原料堆存及上料过程产生少量的粉尘,采取定期洒水降尘措施,且经厂房阻隔后对环境影响较小;热风炉燃烧烟气采用“旋风除尘+喷淋塔”进行处理,烘干废气采用两级旋风收集器收集后引入喷淋塔进行降温除尘处理。 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原项目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标准中旱作的要求后用于周边旱地灌溉。 噪声防治措施: 设备全部设置与车间内,并合理布置,高噪设备设置减震垫及隔声罩。 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设置1个一般固废暂存区,位于燃料库房内,占地面积5m2,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袋、炉渣)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堆放过程中分类存放。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全文本公开承诺书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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