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供水加压泵站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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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供水加压泵站工程

(略)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报金湖供水加压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珠联建﹝2023﹞9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2307-*-04-01-*)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拟在青溪路交金湾路西南侧建设供水加压泵站1座,占地面积约2527.62㎡,设计规模10.0万㎡/d,新建配套进水管(DN1400)约600m,出水管(DN1000)约30m。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2908.50万元,其中建安费2465.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04.13万元,预备费138.50万元,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三、审批依据
  (一)《关于金湖供水加压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
  (二)《关于金湖供水加压泵站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珠金发改投(2023)58号);
  (三)固定资产节能登记表。
  四、请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及《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请你单位将项目总概算报我局审批,并按规定办理其他各项手续。
  五、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六、请按规定办理其他各项手续。

(略)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报金湖供水加压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珠联建﹝2023﹞9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2307-*-04-01-*)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拟在青溪路交金湾路西南侧建设供水加压泵站1座,占地面积约2527.62㎡,设计规模10.0万㎡/d,新建配套进水管(DN1400)约600m,出水管(DN1000)约30m。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2908.50万元,其中建安费2465.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04.13万元,预备费138.50万元,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三、审批依据
  (一)《关于金湖供水加压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
  (二)《关于金湖供水加压泵站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珠金发改投(2023)58号);
  (三)固定资产节能登记表。
  四、请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及《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请你单位将项目总概算报我局审批,并按规定办理其他各项手续。
  五、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六、请按规定办理其他各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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