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区城镇污水提质增效项目--排水管网连通工程
金湾区城镇污水提质增效项目--排水管网连通工程
关于金湾区城镇污水提质增效项目-排水管网连通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珠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报金湾区城镇污水提质增效项目-排水管网连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珠水管网函〔2023〕6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2303-*-04-05-*)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断头管连通工程、补空白工程等,其中:项目建设污水管总长约10413.5m,其中断头管连通工程总长约2698.5m、补空白工程总长约3665m、预留排水单元污水接驳管4050m。主要包括:
(一)红旗片区
断头管连通工程:创业北路、联发路、虹晖二路(番怡北路-双湖路)、虹晖二路(新安北路-红旗路)、碧溪东路-虹晖二路等5条道路新建DN500-DN600污水管984.5m;污水管补空白工程:藤荣路新建DN400污水管65m;预留D400排水单元污水接驳管675m。
(二)三灶片区
断头管连通工程:定湾九路、新世界花园、长盈花园等3条道路(或小区)新建DN400-DN500污水管560m;污水管补空白工程:金海东路(英吉利工厂)、南河路等2条道路新建DN400-DN500污水管道2450m;预留D400排水单元污水接驳管2025m。
(三)高栏片区(平沙、南水)
断头管连通工程:春新路、浪屿路、化联一路、石化九路(联成公司路段)、临港东路( (略) 路段)、进港大道辅路(成彩路至石化七路路段)、化联四路(南化三路至南化四路路段)、南港西路、南化二路(尾段)、南港路(上金龙加油站至金龙新村)等10条道路新建DN400-DN600污水管1154m;水管补空白工程:广新路新建DN800污水管道1150m(含支管预留D200排水单元污水接驳管1350m。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4577.31万元,其中建安费3800.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17.76万元,预备费259.09万元,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三、审批依据
(一)《关于金湾区城镇污水提质增效项目-排水管网连通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珠金发改投〔2023〕20号);
(二)《关于金湾区城镇污水提质增效项目-排水管网连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情况的函》;
(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四、请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及《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请你单位将项目总概算报我局审批,并按规定办理其他各项手续。
五、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六、请按规定办理其他各项手续。
关于金湾区城镇污水提质增效项目-排水管网连通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珠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报金湾区城镇污水提质增效项目-排水管网连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珠水管网函〔2023〕6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2303-*-04-05-*)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断头管连通工程、补空白工程等,其中:项目建设污水管总长约10413.5m,其中断头管连通工程总长约2698.5m、补空白工程总长约3665m、预留排水单元污水接驳管4050m。主要包括:
(一)红旗片区
断头管连通工程:创业北路、联发路、虹晖二路(番怡北路-双湖路)、虹晖二路(新安北路-红旗路)、碧溪东路-虹晖二路等5条道路新建DN500-DN600污水管984.5m;污水管补空白工程:藤荣路新建DN400污水管65m;预留D400排水单元污水接驳管675m。
(二)三灶片区
断头管连通工程:定湾九路、新世界花园、长盈花园等3条道路(或小区)新建DN400-DN500污水管560m;污水管补空白工程:金海东路(英吉利工厂)、南河路等2条道路新建DN400-DN500污水管道2450m;预留D400排水单元污水接驳管2025m。
(三)高栏片区(平沙、南水)
断头管连通工程:春新路、浪屿路、化联一路、石化九路(联成公司路段)、临港东路( (略) 路段)、进港大道辅路(成彩路至石化七路路段)、化联四路(南化三路至南化四路路段)、南港西路、南化二路(尾段)、南港路(上金龙加油站至金龙新村)等10条道路新建DN400-DN600污水管1154m;水管补空白工程:广新路新建DN800污水管道1150m(含支管预留D200排水单元污水接驳管1350m。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4577.31万元,其中建安费3800.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17.76万元,预备费259.09万元,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三、审批依据
(一)《关于金湾区城镇污水提质增效项目-排水管网连通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珠金发改投〔2023〕20号);
(二)《关于金湾区城镇污水提质增效项目-排水管网连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情况的函》;
(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四、请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及《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请你单位将项目总概算报我局审批,并按规定办理其他各项手续。
五、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六、请按规定办理其他各项手续。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