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山教育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年产95万套校具扩建项目重大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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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山教育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年产95万套校具扩建项目重大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祥山教育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年产95万套校具扩建项目(重大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祥山 (略) 年产95万套校具扩建项目(重大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5日(3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4-* 通讯地址:南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

项目名称

祥山 (略) 年产95万套校具扩建项目(重大变更)

建设地点

(略) 南城县新丰街镇新丰村洪家墩

建设单位

祥山 (略)

环评单位

(略)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为19500㎡,总建筑面积为19500㎡。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占总投资15.71%)。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1#喷塑车间、2#喷塑车间、3#喷塑车间、配件车间)、辅助工程(办公楼)、储运工程(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公用工程(供电系统、供水系统、排水)、环保工程(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噪声防治、20㎡的一般固废暂存间、20㎡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和300m3的事故应急池)。项目以钢管等为原料经切割、钻孔、焊接、打磨、整形、检验、物理除锈+陶化、检验、喷塑固化、检验后与以塑料粒子为原料经注塑制作的塑料面板和外购的木质板材组装生产工艺,年产80万套钢木课桌椅、10万套双层铁床和5万套塑钢课桌椅,合计95万套校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除油废水、水洗废水、陶化废水)和生活污水。水洗废水隔油池+酸碱中和+混凝沉淀池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GB/T19923-2005)中的“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无法满足回用要求的废水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除油废水和陶化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的废液做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蔬菜标准限值后,先汇入156m3的污水贮存池,用于周边菜地灌溉(非灌溉期则暂存贮存池内),不外排。

废气主要为喷塑工序产生的废气,喷塑后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干燥窑炉燃烧产生的烟气,金属切割、打磨、抛丸、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和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项目设置3条喷塑线,喷塑过程在密闭的静电喷塑房进行,喷塑废气通过负压收集进入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与经布袋除尘器+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的固化废气、干燥窑炉燃烧废气一同通过3根15m排气筒(DA001、DA002、DA003)高空排放(3条喷塑线,每条线设置1个排气筒),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煤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中表1标准限值;项目在注塑机上设置集气罩,注塑废气收集后经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中表1标准限值;项目在3个车间各配置1台抛丸机,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设备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根15m排气筒(DA005、DA006、DA007)高空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项目配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与金属切割、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及其他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通过加强管道收集、加强车间通风等方式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中表2标准。厂房外有机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的限值。无组织废气分别以1#喷塑车间、2#喷塑车间、3#喷塑车间为边界点各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购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通过隔声、消声材料、弹簧隔振器、隔声罩、隔声间等措施,使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金属料、废包装材料、废焊料、废钢丸、除尘渣、炉渣、木屑渣、废塑粉、废布袋、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类包装、脱脂废渣、清洗废水、脱脂废液、陶化废液、污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废金属料、废包装材料、废焊料、废钢丸分别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塑粉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除尘渣、炉渣收集后作为有机肥料外售利用;废布袋收集后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类包装、脱脂废渣、清洗废水、脱脂废液、陶化废液、污水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分别妥善暂存在危废间,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木屑渣收集后定期与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满足防渗透、防雨淋、防扬尘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


祥山教育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年产95万套校具扩建项目(重大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祥山 (略) 年产95万套校具扩建项目(重大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5日(3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4-* 通讯地址:南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

项目名称

祥山 (略) 年产95万套校具扩建项目(重大变更)

建设地点

(略) 南城县新丰街镇新丰村洪家墩

建设单位

祥山 (略)

环评单位

(略)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为19500㎡,总建筑面积为19500㎡。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占总投资15.71%)。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1#喷塑车间、2#喷塑车间、3#喷塑车间、配件车间)、辅助工程(办公楼)、储运工程(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公用工程(供电系统、供水系统、排水)、环保工程(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噪声防治、20㎡的一般固废暂存间、20㎡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和300m3的事故应急池)。项目以钢管等为原料经切割、钻孔、焊接、打磨、整形、检验、物理除锈+陶化、检验、喷塑固化、检验后与以塑料粒子为原料经注塑制作的塑料面板和外购的木质板材组装生产工艺,年产80万套钢木课桌椅、10万套双层铁床和5万套塑钢课桌椅,合计95万套校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除油废水、水洗废水、陶化废水)和生活污水。水洗废水隔油池+酸碱中和+混凝沉淀池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GB/T19923-2005)中的“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无法满足回用要求的废水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除油废水和陶化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的废液做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蔬菜标准限值后,先汇入156m3的污水贮存池,用于周边菜地灌溉(非灌溉期则暂存贮存池内),不外排。

废气主要为喷塑工序产生的废气,喷塑后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干燥窑炉燃烧产生的烟气,金属切割、打磨、抛丸、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和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项目设置3条喷塑线,喷塑过程在密闭的静电喷塑房进行,喷塑废气通过负压收集进入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与经布袋除尘器+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的固化废气、干燥窑炉燃烧废气一同通过3根15m排气筒(DA001、DA002、DA003)高空排放(3条喷塑线,每条线设置1个排气筒),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煤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中表1标准限值;项目在注塑机上设置集气罩,注塑废气收集后经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中表1标准限值;项目在3个车间各配置1台抛丸机,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设备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根15m排气筒(DA005、DA006、DA007)高空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项目配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与金属切割、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及其他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通过加强管道收集、加强车间通风等方式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中表2标准。厂房外有机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的限值。无组织废气分别以1#喷塑车间、2#喷塑车间、3#喷塑车间为边界点各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购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通过隔声、消声材料、弹簧隔振器、隔声罩、隔声间等措施,使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金属料、废包装材料、废焊料、废钢丸、除尘渣、炉渣、木屑渣、废塑粉、废布袋、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类包装、脱脂废渣、清洗废水、脱脂废液、陶化废液、污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废金属料、废包装材料、废焊料、废钢丸分别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塑粉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除尘渣、炉渣收集后作为有机肥料外售利用;废布袋收集后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类包装、脱脂废渣、清洗废水、脱脂废液、陶化废液、污水处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分别妥善暂存在危废间,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木屑渣收集后定期与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满足防渗透、防雨淋、防扬尘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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