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原兴业热力有限公司供热工程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汤原兴业热力有限公司供热工程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供热工程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汤原县 (略)
建设地点:汤原县高级中学西北、中储粮南侧
项目投资:4110.9万元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为扩建工程,在原有锅炉房基础上扩建1台92MW往复锅炉(一体双机,包括2台65吨锅炉)及配套建设锅炉烟气净化装置(脱硝、除尘、脱硫)、除渣系统等,新增供热能力104万m2,扩建完成后,全厂总供热能力共164万m2。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汤原县 (略)
单位地址:汤原县高级中学西北、中储粮南侧
联系人:邢会杰
联系电话:0454-*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爱建 (略)
机构地址: (略) 大庆高新区新风路4-8号服务外包产业园B-10座411、413、418室
联系人:徐凌
联系电话: 0459-*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上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可提供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对本项目有意见的公众均可提出宝贵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寄送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次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
(七)本次公式的主要方式
依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条规定,本项目通过下列三种方式同步公开:
1、通过汤原县人民政府网官网公示,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2、通过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公开,且在征求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不得少于2次;
3、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的方式公开,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供热工程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汤原县 (略)
建设地点:汤原县高级中学西北、中储粮南侧
项目投资:4110.9万元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为扩建工程,在原有锅炉房基础上扩建1台92MW往复锅炉(一体双机,包括2台65吨锅炉)及配套建设锅炉烟气净化装置(脱硝、除尘、脱硫)、除渣系统等,新增供热能力104万m2,扩建完成后,全厂总供热能力共164万m2。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汤原县 (略)
单位地址:汤原县高级中学西北、中储粮南侧
联系人:邢会杰
联系电话:0454-*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爱建 (略)
机构地址: (略) 大庆高新区新风路4-8号服务外包产业园B-10座411、413、418室
联系人:徐凌
联系电话: 0459-*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上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可提供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对本项目有意见的公众均可提出宝贵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寄送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次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
(七)本次公式的主要方式
依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条规定,本项目通过下列三种方式同步公开:
1、通过汤原县人民政府网官网公示,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2、通过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公开,且在征求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不得少于2次;
3、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的方式公开,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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