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吉林市吉源食品有限公司1080头肉牛清真屠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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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吉林市吉源食品有限公司1080头肉牛清真屠宰建设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 (略) (略) 1080头肉牛清真屠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龙潭区徐州西路10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略) (略) 1080头/年肉牛清真屠宰建设项目

(略) 龙潭区江密峰镇石咀子村八社

(略) 吉源食品有限

公司

吉林 (略)

本项目租用原吉化 (略) 场地,建设一条年屠宰1080头肉牛生产线, (略) 回族同胞供应牛胴体,属于清真屠宰企业。本项目主体工程包括屠宰间(包含分离间、化验间、检疫间、排酸间、病体间、剔骨分割间),占地面积为350m2;冷库,占地面积为100m2,采用空气涡轮制冷方式;待宰圈,占地面积为260m2,用于放置待宰肉牛,采用干清粪方式;隔离圈,占地面积为100m2,用于分离厂内有病肉牛,采用干清粪方式。储运工程:1个13m3地下防渗加盖蓄水池,用于储存生产废水;1个13m3防渗加盖事故池;封闭库房,占地面积为80m2,内设30m2燃料储存区;密闭彩钢房,占地面积为4m2,设粪便、灰渣防渗储存区,四周设20cm高围堰;新建连通屠宰间与污水站、待宰圈与污水站的地下排水管道;新建地下防渗化粪池。辅助工程:锅炉房依托,占地面积为25m2,新建0.3t/h燃生物质热水锅炉;新建防渗消毒池(深20cm,长2m,宽2m),位于厂区东南侧,用于进厂车辆出入消毒。环保工程:新建地下防渗一体化污水站,处理工艺为格栅-隔油调节池-气浮-A2O-沉淀消毒,处理规模为10m3/d。生产区域地面全部硬化并防渗处理。本项目只对经检疫合格的肉牛进行屠宰。生产不用热,锅炉仅用于冬季取暖,供暖期150天,每天供暖12小时。本项目不设食堂。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000m2。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工作时间每天16:00-22:00,全年工作360天。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56.2万元。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建设期环境管理。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地面定期洒水降尘,建筑材料的堆场采取防尘、抑尘措施,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做农家肥。项目施工场地内不设施工营地。施工期工程弃土一部分用于周边道路及厂区平整,一部分与建筑垃圾共同运送至建筑垃圾指定堆放点;废包装物可回收利用的材料销售给再生资源回收部门,其余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存放,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置;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禁止夜间施工,控制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将项目建设对外界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2、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锅炉排水、牛尿。生产废水包括待宰圈冲洗废水,宰前淋洗、开腔、解体和内脏整理废水,车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吸污还田;生产废水、牛尿、锅炉排水排入厂内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暂存于防渗蓄水池,定期 (略) (略) 处理,转运周期为1次/3d。本项目污水站处理后的废水排放总量及排水量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表 3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废水浓度从严执行《 (略) (略) 污水协议标准》,其他指标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B级标准。待正式生产且污水能够达标排放前, (略) 政公用局办理纳管审批许可并签订污水处理服务协议方可排污。禁止使用明沟、暗渠和渗井排放废水,禁止直接排放废水,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体。

3、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屠宰间、待宰圈、隔离圈产生的废气、污水站恶臭废气、锅炉烟气。全部厂房密闭。待宰圈、隔离圈粪尿日产日清;定期清洗屠宰间地面,屠宰间和待宰间每日消毒,采用电动喷雾器喷洒环保型除臭剂;污水处理池密封,定期喷洒杀菌除臭净化剂。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厂区四周营造绿化防护带。加强管理,确保主要污染物恶臭气体的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2级排放标准值;锅炉烟气中污染物的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煤锅炉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合理布置生产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5、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待宰圈、隔离圈的粪便采用人工干清粪方式(尿液通过排口直接进入污水站),粪便上面覆盖灰渣,禁止露天堆放,每周清运一次,粪便密闭运输,外售周边农户;屠宰过程产生的胃容物、生殖器、*状腺、肠容物、蹄壳、不可食用的内脏,与废化验肉块共同放置于密封袋内暂存病体区冰柜内, (略) 固体 (略) 处理;不合格内脏以及病酮体经密封袋装由驻厂卫生检疫人员驾驶专用运输车辆直接带离至农业农村局指定地点焚烧处理,不在场内处理或暂存;污水处理站污泥临时贮存于污水站自带污泥池内,每年清掏一次,清掏后污泥、栅渣、隔油池废油脂、气浮浮渣均装入密封 (略) 固体 (略) 处置;生活垃圾、破损玻片、废一次性可降解手套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灰渣和收集尘集中收集,存放在粪便、灰渣储存区,定期外卖用作农肥;废布袋定点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包装桶、包装袋、消毒剂瓶集中收集外卖废品回收站。固体废物收集、储存和转移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6、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分区防渗。办公区及道路简单防渗,屠宰间、待宰间、隔离间、锅炉房、粪便及灰渣堆存区为一般防渗区,污水站、防渗储池、防渗化粪池、事故应急池为重点防渗区。污水处理设施包含池、事故应急池、防渗化粪池等水池采用防腐+防渗结构上设隔离层方式,并与地面隔离层连成整体。加强底部、侧壁以及构筑物周边地面的防渗设计,避免废水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强化防泄漏技术、管理措施。严防防渗系统老化、腐蚀不能正常运行。一旦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的泄漏事故,应及时导入应急池,严禁随意无组织排放。落实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7、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订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

8、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监测计划。

(略) 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 (略) (略) 1080头肉牛清真屠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龙潭区徐州西路10号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略) (略) 1080头/年肉牛清真屠宰建设项目

(略) 龙潭区江密峰镇石咀子村八社

(略) 吉源食品有限

公司

吉林 (略)

本项目租用原吉化 (略) 场地,建设一条年屠宰1080头肉牛生产线, (略) 回族同胞供应牛胴体,属于清真屠宰企业。本项目主体工程包括屠宰间(包含分离间、化验间、检疫间、排酸间、病体间、剔骨分割间),占地面积为350m2;冷库,占地面积为100m2,采用空气涡轮制冷方式;待宰圈,占地面积为260m2,用于放置待宰肉牛,采用干清粪方式;隔离圈,占地面积为100m2,用于分离厂内有病肉牛,采用干清粪方式。储运工程:1个13m3地下防渗加盖蓄水池,用于储存生产废水;1个13m3防渗加盖事故池;封闭库房,占地面积为80m2,内设30m2燃料储存区;密闭彩钢房,占地面积为4m2,设粪便、灰渣防渗储存区,四周设20cm高围堰;新建连通屠宰间与污水站、待宰圈与污水站的地下排水管道;新建地下防渗化粪池。辅助工程:锅炉房依托,占地面积为25m2,新建0.3t/h燃生物质热水锅炉;新建防渗消毒池(深20cm,长2m,宽2m),位于厂区东南侧,用于进厂车辆出入消毒。环保工程:新建地下防渗一体化污水站,处理工艺为格栅-隔油调节池-气浮-A2O-沉淀消毒,处理规模为10m3/d。生产区域地面全部硬化并防渗处理。本项目只对经检疫合格的肉牛进行屠宰。生产不用热,锅炉仅用于冬季取暖,供暖期150天,每天供暖12小时。本项目不设食堂。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000m2。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工作时间每天16:00-22:00,全年工作360天。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56.2万元。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建设期环境管理。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地面定期洒水降尘,建筑材料的堆场采取防尘、抑尘措施,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做农家肥。项目施工场地内不设施工营地。施工期工程弃土一部分用于周边道路及厂区平整,一部分与建筑垃圾共同运送至建筑垃圾指定堆放点;废包装物可回收利用的材料销售给再生资源回收部门,其余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存放,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置;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禁止夜间施工,控制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将项目建设对外界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2、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锅炉排水、牛尿。生产废水包括待宰圈冲洗废水,宰前淋洗、开腔、解体和内脏整理废水,车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吸污还田;生产废水、牛尿、锅炉排水排入厂内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暂存于防渗蓄水池,定期 (略) (略) 处理,转运周期为1次/3d。本项目污水站处理后的废水排放总量及排水量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表 3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废水浓度从严执行《 (略) (略) 污水协议标准》,其他指标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B级标准。待正式生产且污水能够达标排放前, (略) 政公用局办理纳管审批许可并签订污水处理服务协议方可排污。禁止使用明沟、暗渠和渗井排放废水,禁止直接排放废水,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体。

3、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屠宰间、待宰圈、隔离圈产生的废气、污水站恶臭废气、锅炉烟气。全部厂房密闭。待宰圈、隔离圈粪尿日产日清;定期清洗屠宰间地面,屠宰间和待宰间每日消毒,采用电动喷雾器喷洒环保型除臭剂;污水处理池密封,定期喷洒杀菌除臭净化剂。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厂区四周营造绿化防护带。加强管理,确保主要污染物恶臭气体的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2级排放标准值;锅炉烟气中污染物的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煤锅炉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合理布置生产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5、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待宰圈、隔离圈的粪便采用人工干清粪方式(尿液通过排口直接进入污水站),粪便上面覆盖灰渣,禁止露天堆放,每周清运一次,粪便密闭运输,外售周边农户;屠宰过程产生的胃容物、生殖器、*状腺、肠容物、蹄壳、不可食用的内脏,与废化验肉块共同放置于密封袋内暂存病体区冰柜内, (略) 固体 (略) 处理;不合格内脏以及病酮体经密封袋装由驻厂卫生检疫人员驾驶专用运输车辆直接带离至农业农村局指定地点焚烧处理,不在场内处理或暂存;污水处理站污泥临时贮存于污水站自带污泥池内,每年清掏一次,清掏后污泥、栅渣、隔油池废油脂、气浮浮渣均装入密封 (略) 固体 (略) 处置;生活垃圾、破损玻片、废一次性可降解手套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灰渣和收集尘集中收集,存放在粪便、灰渣储存区,定期外卖用作农肥;废布袋定点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包装桶、包装袋、消毒剂瓶集中收集外卖废品回收站。固体废物收集、储存和转移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6、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分区防渗。办公区及道路简单防渗,屠宰间、待宰间、隔离间、锅炉房、粪便及灰渣堆存区为一般防渗区,污水站、防渗储池、防渗化粪池、事故应急池为重点防渗区。污水处理设施包含池、事故应急池、防渗化粪池等水池采用防腐+防渗结构上设隔离层方式,并与地面隔离层连成整体。加强底部、侧壁以及构筑物周边地面的防渗设计,避免废水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强化防泄漏技术、管理措施。严防防渗系统老化、腐蚀不能正常运行。一旦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的泄漏事故,应及时导入应急池,严禁随意无组织排放。落实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7、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订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

8、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监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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