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龙县坡井湾白云岩矿建设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于安龙县坡井湾白云岩矿建设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4-01-24
项目名称:安龙县坡井湾白云岩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1.大气环境 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①主要运输道路进行压实,所有临时道路均需清洁、湿润;②易引起扬尘的材料应采取覆盖措施;③施工场地采取2.5m高彩钢围挡;④实行封闭运输,车辆装载高度应低于车箱上沿,不得超高超载,施工期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施工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机械设备废气及汽车尾气对环境影响不大。2.水环境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安龙县笃山俊材石料厂已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回用。3.声环境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行驶、如挖土机械、打桩机械、混凝土搅拌等过程产生噪声,为减轻施工期噪声影响,环评要求,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②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安排在工棚中,不能入棚的可在朝向敏感点的一面设置声障设备;③施工场地进行合理规划,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人群。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①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全部用于项目施工期回填、地面铺设和进厂道路路基修建,土石方开挖量与回用量基本平衡,本项目无废弃土石方;②建筑垃圾和其他固废分类收集,部分回收利用或外售,其余废土石用于采空区的回填;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到万峰湖镇垃圾转运站。 5.生态环境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①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进行;②临时占地及新开辟的临时便道等破坏区,项目建设结束后应进行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③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全部用于项目施工期回填、地面铺设和进厂道路路基修建,不得将废弃土石任意裸露弃置。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是暂时的,在采取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并在施工过程结束后及时采取恢复措施,可将影响降到较小程度。(二)运营期1.水环境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抑尘;车辆清洗废水经车辆清洗池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2.废气表土剥离、地表清理、岩土剥离产生的粉尘通过采取采剥过程洒水降尘后,排放量约0.486t/a。钻孔粉尘设备自带捕尘装置收集及湿式作业等措施后,粉尘排放量为0.067t/a。爆破粉尘在采用合理的深孔爆破及爆破前洒水预湿等措施后,粉尘排放量为0.234t/a。爆炸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有CO、NO2等,其中CO排放量0.1008t/a、NOX排放量0.23t/a。切割粉尘采取边切割,边洒水等措施后,排放量约0.507t/a。临时排渣场粉尘在采取设置临时挡风设施、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后粉尘排放量为0.369t/a。3.声环境 (1)爆破噪声项目爆破时产生的瞬时声压级可达120~130dB,通过采取:①爆破时所有的人员都应撤离到300m的爆破警戒线外;②爆破时间选择为15:00~17:00等措施后,爆破产生的瞬时噪声影响可接受。(2)生产噪声采矿期间作业噪声源主要来凿岩机、空压机、汽袋机、装载机叉车、运输车辆、挖掘机、液压劈裂机、履带式潜孔钻车等,通过采取:①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②破碎机、振动筛等采取封闭措施,安装在半封闭车间内;④严禁在夜间(22:00-6:00)、午间(12:00-14:30)进行生产;⑤减少同时操作工作面,并将二采区开采区域尽量布置在远离居民点一侧等措施后,项目昼间场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最近敏感点目标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①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②雨水收集池及沉砂池污泥同矿山开采产生的表土在临时排土场堆存后,用于矿山复垦;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垃圾收集点。5.生态环境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挖损和压占将不可避免的会改变原有土地格局和功能,造成土地性质发展明显改变,矿区表面的天然植被和人工植被遭到破坏,水土流失加剧。为降低开采过程中的生态环境影响,环评要求:①严格按照《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进行矿体开采,边开采边治理,高标准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②严格按照批复后的水保方案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进行实施,进行景观营造。
"XMGK":"该项 (略) 黔西南州安龙 (略) 村、万家店村、坡井村,矿区面积0.4502km2,建设内容为开采区(分为六个采区)、临时排渣场(包括临时堆土场和临时废石场)、水池、配电室,其余值班室、材料库、办公室、生活用房、机修房及其附属设施等依托安龙县笃山俊材石料厂已建设内容。建成后生产规模为16.5万吨/年。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3.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3.81%。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龙县坡井湾白云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1月15日-2024年01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9-* 传真: 0859-* 通讯地址: 黔 (略) 沙井街财富广场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 (略)
项目名称:安龙县坡井湾白云岩矿建设项目
日期:2024-01-24
项目名称:安龙县坡井湾白云岩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1.大气环境 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①主要运输道路进行压实,所有临时道路均需清洁、湿润;②易引起扬尘的材料应采取覆盖措施;③施工场地采取2.5m高彩钢围挡;④实行封闭运输,车辆装载高度应低于车箱上沿,不得超高超载,施工期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施工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机械设备废气及汽车尾气对环境影响不大。2.水环境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安龙县笃山俊材石料厂已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回用。3.声环境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行驶、如挖土机械、打桩机械、混凝土搅拌等过程产生噪声,为减轻施工期噪声影响,环评要求,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②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安排在工棚中,不能入棚的可在朝向敏感点的一面设置声障设备;③施工场地进行合理规划,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人群。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①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全部用于项目施工期回填、地面铺设和进厂道路路基修建,土石方开挖量与回用量基本平衡,本项目无废弃土石方;②建筑垃圾和其他固废分类收集,部分回收利用或外售,其余废土石用于采空区的回填;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到万峰湖镇垃圾转运站。 5.生态环境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①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进行;②临时占地及新开辟的临时便道等破坏区,项目建设结束后应进行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③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全部用于项目施工期回填、地面铺设和进厂道路路基修建,不得将废弃土石任意裸露弃置。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是暂时的,在采取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并在施工过程结束后及时采取恢复措施,可将影响降到较小程度。(二)运营期1.水环境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抑尘;车辆清洗废水经车辆清洗池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2.废气表土剥离、地表清理、岩土剥离产生的粉尘通过采取采剥过程洒水降尘后,排放量约0.486t/a。钻孔粉尘设备自带捕尘装置收集及湿式作业等措施后,粉尘排放量为0.067t/a。爆破粉尘在采用合理的深孔爆破及爆破前洒水预湿等措施后,粉尘排放量为0.234t/a。爆炸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有CO、NO2等,其中CO排放量0.1008t/a、NOX排放量0.23t/a。切割粉尘采取边切割,边洒水等措施后,排放量约0.507t/a。临时排渣场粉尘在采取设置临时挡风设施、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后粉尘排放量为0.369t/a。3.声环境 (1)爆破噪声项目爆破时产生的瞬时声压级可达120~130dB,通过采取:①爆破时所有的人员都应撤离到300m的爆破警戒线外;②爆破时间选择为15:00~17:00等措施后,爆破产生的瞬时噪声影响可接受。(2)生产噪声采矿期间作业噪声源主要来凿岩机、空压机、汽袋机、装载机叉车、运输车辆、挖掘机、液压劈裂机、履带式潜孔钻车等,通过采取:①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②破碎机、振动筛等采取封闭措施,安装在半封闭车间内;④严禁在夜间(22:00-6:00)、午间(12:00-14:30)进行生产;⑤减少同时操作工作面,并将二采区开采区域尽量布置在远离居民点一侧等措施后,项目昼间场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最近敏感点目标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①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②雨水收集池及沉砂池污泥同矿山开采产生的表土在临时排土场堆存后,用于矿山复垦;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垃圾收集点。5.生态环境环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挖损和压占将不可避免的会改变原有土地格局和功能,造成土地性质发展明显改变,矿区表面的天然植被和人工植被遭到破坏,水土流失加剧。为降低开采过程中的生态环境影响,环评要求:①严格按照《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进行矿体开采,边开采边治理,高标准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②严格按照批复后的水保方案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进行实施,进行景观营造。
"XMGK":"该项 (略) 黔西南州安龙 (略) 村、万家店村、坡井村,矿区面积0.4502km2,建设内容为开采区(分为六个采区)、临时排渣场(包括临时堆土场和临时废石场)、水池、配电室,其余值班室、材料库、办公室、生活用房、机修房及其附属设施等依托安龙县笃山俊材石料厂已建设内容。建成后生产规模为16.5万吨/年。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3.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3.81%。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龙县坡井湾白云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1月15日-2024年01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9-* 传真: 0859-* 通讯地址: 黔 (略) 沙井街财富广场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 (略)
项目名称:安龙县坡井湾白云岩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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