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晨鑫工艺礼品有限公司迁改建
东莞市晨鑫工艺礼品有限公司迁改建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晨鑫工艺礼品有限公司(迁改建) |
建设地点 | (略) 寮步镇莞樟路寮步段1315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该公司名称于2023年8月22日 (略) (略) ,见附件4)于2020年9 (略) (略) 编写了《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10月22 (略) 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编号:东环建〔2020〕13266号。 同意该 (略) (略) 寮步镇凫山祥新街53号1栋306室(中心坐标:北纬22°59"11.41",东经113°53"53.63")建设。项目占地面积8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年加工生产工艺品摆件2146万个,主要设备为点胶机20台、烘烤线8条(配套冷水机8台)、搅拌机3台、喷砂机1台等(详见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1年2月26日通过自主验收(验收范围: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取得验收小组签注的《 (略)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0年12月21日,建设单位填报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MA53A3XX1C001Z。 现由于生产需要, (略) (略) (建设单位)拟进行迁改建(简称“本项目”),迁改建内容如下: 1、建设地址由“ (略) 寮步镇凫山祥新街53号1栋306室”搬迁至“ (略) 寮步镇莞樟路寮步段1315号”。 2、迁改建后增加精雕工艺,并增加了部分设备(详见表2-3)。 3、烘烤成型废气治理工艺由“生物塔+活性炭吸附”升级为“二级活性炭吸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将烘烤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密闭管道收集)对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1,排气筒高度15米)。 喷砂工序设置在密闭设备内,并设置直连管道将废气收集后经配套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不设排气筒)。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 (略) 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烘烤成型冷却水循环利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加强设备维护管理,合理布置车间。 4.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塑胶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仓, (略) 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桶、废含油金属碎屑)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经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原料桶(DOTP油桶)作为中转物交供应商回收用作原始用途。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郑重承诺将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
公示时间 | 2024-01-24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寮步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寮步镇富兴路149号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问题:源强核算、基础概况、工程分析、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问题。鉴于上述问题,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晨鑫工艺礼品有限公司(迁改建) |
建设地点 | (略) 寮步镇莞樟路寮步段1315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该公司名称于2023年8月22日 (略) (略) ,见附件4)于2020年9 (略) (略) 编写了《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10月22 (略) 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编号:东环建〔2020〕13266号。 同意该 (略) (略) 寮步镇凫山祥新街53号1栋306室(中心坐标:北纬22°59"11.41",东经113°53"53.63")建设。项目占地面积8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年加工生产工艺品摆件2146万个,主要设备为点胶机20台、烘烤线8条(配套冷水机8台)、搅拌机3台、喷砂机1台等(详见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1年2月26日通过自主验收(验收范围: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取得验收小组签注的《 (略)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0年12月21日,建设单位填报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MA53A3XX1C001Z。 现由于生产需要, (略) (略) (建设单位)拟进行迁改建(简称“本项目”),迁改建内容如下: 1、建设地址由“ (略) 寮步镇凫山祥新街53号1栋306室”搬迁至“ (略) 寮步镇莞樟路寮步段1315号”。 2、迁改建后增加精雕工艺,并增加了部分设备(详见表2-3)。 3、烘烤成型废气治理工艺由“生物塔+活性炭吸附”升级为“二级活性炭吸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将烘烤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密闭管道收集)对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1,排气筒高度15米)。 喷砂工序设置在密闭设备内,并设置直连管道将废气收集后经配套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不设排气筒)。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 (略) 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烘烤成型冷却水循环利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加强设备维护管理,合理布置车间。 4.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塑胶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仓, (略) 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桶、废含油金属碎屑)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经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原料桶(DOTP油桶)作为中转物交供应商回收用作原始用途。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郑重承诺将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
公示时间 | 2024-01-24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寮步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寮步镇富兴路149号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问题:源强核算、基础概况、工程分析、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问题。鉴于上述问题,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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