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津沽粮食工业有限公司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情况的公示
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津沽粮食工业有限公司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宁河区芦台街金华路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 单位名称 | 公示起止 日期 |
提升改造项目 | (略) (略) | (略) 宁河区芦台镇芦汉路46号 | 联合泰泽 (略) | 2024.1.23 — 2024.1.29 |
注:
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2、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3、上述相关资料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附件: (略) (略) 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宁河区芦台街金华路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 单位名称 | 公示起止 日期 |
提升改造项目 | (略) (略) | (略) 宁河区芦台镇芦汉路46号 | 联合泰泽 (略) | 2024.1.23 — 2024.1.29 |
注:
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2、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3、上述相关资料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附件: (略) (略) 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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