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实施地膜种植等项目服务组织资格报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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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实施地膜种植等项目服务组织资格报名的公告

根据《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陕农发〔2022〕3号)《佳县2024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项目实施方案》(佳办发〔2023〕39号)等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将服务组织报名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地膜种植项目

2024年,全县计划实施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地膜高粱种植项目9.7万亩。服务费用为:无人机喷药肥:每亩分别补助20元;机耕、机播:每亩分别补助30元,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独立经营的机耕每亩补助40元;机播+半膜种植:每亩补助35元;机播+全膜种植:每亩补助80元,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独立经营的每亩补助90元。

2.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2024年,全县计划实施以食粮作物为主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7万亩次。服务主体按照实际作业数量和质量进行补助,全程托管服务每亩补助不超135元,具体补助标准按《佳县2024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项目实施方案》(佳办发〔2023〕39号)规定执行。

二、服务主体及要求

佳县范围内在县农业 (略)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机企业、农机合作社,服务主体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应有一定的服务经验,拥有3台以上合格农机、3名以上持证作业人员和相应管理人员;

2.所有机械必须经年检合格、购买保险并安装GPS,农机手必须持证上岗;

3.能够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在往年服务过程中,因管理和服务不到位,导致群众上访等造成不良影响的,2年内不得报名参与服务。获得县级以上示范认定的优先选用。

三、服务主体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农机行驶证、驾驶证、保险等佐证材料;

3.2023年年报及税务正常申报佐证材料;

4.承担社会化服务项目的还需填写申报表。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2日。

五、报名地点:佳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县畜牧局下边)

联系方式:武永红*

监督电话:0912-*

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3日

根据《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陕农发〔2022〕3号)《佳县2024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项目实施方案》(佳办发〔2023〕39号)等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将服务组织报名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地膜种植项目

2024年,全县计划实施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地膜高粱种植项目9.7万亩。服务费用为:无人机喷药肥:每亩分别补助20元;机耕、机播:每亩分别补助30元,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独立经营的机耕每亩补助40元;机播+半膜种植:每亩补助35元;机播+全膜种植:每亩补助80元,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独立经营的每亩补助90元。

2.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2024年,全县计划实施以食粮作物为主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7万亩次。服务主体按照实际作业数量和质量进行补助,全程托管服务每亩补助不超135元,具体补助标准按《佳县2024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产业项目实施方案》(佳办发〔2023〕39号)规定执行。

二、服务主体及要求

佳县范围内在县农业 (略)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机企业、农机合作社,服务主体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应有一定的服务经验,拥有3台以上合格农机、3名以上持证作业人员和相应管理人员;

2.所有机械必须经年检合格、购买保险并安装GPS,农机手必须持证上岗;

3.能够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在往年服务过程中,因管理和服务不到位,导致群众上访等造成不良影响的,2年内不得报名参与服务。获得县级以上示范认定的优先选用。

三、服务主体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农机行驶证、驾驶证、保险等佐证材料;

3.2023年年报及税务正常申报佐证材料;

4.承担社会化服务项目的还需填写申报表。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2日。

五、报名地点:佳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县畜牧局下边)

联系方式:武永红*

监督电话:0912-*

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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