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荣森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宁乡荣森托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公示
宁乡荣森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宁乡荣森托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公示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对《宁乡荣森托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开公示,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宁乡荣森托板生产线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宁乡 (略)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 (略) 花明楼镇花明楼社区石灰塘68号
(5)总投资:150万元
(6)建设内容及规模:租赁宁乡县花明楼镇石山耐火材料厂已建厂房,总用地2500m2、总建筑面积1500m2,其中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300m2,办公宿舍楼及食堂建筑面积约200m2,购置热合机、压力机、粉碎机等设备,收购汽车内饰废料(PP/PET/PVC麻纤维边角料),设置托板(塑料纤维板)生产线1条,并达到3000m3/a托板(塑料纤维板)的生产能力,该托板主要用于砖厂内放置砖块使用。
二、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调查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调查范围:对周边环境保护距离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单位或个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地区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当地主要环境方面的问题;
(3)对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有何建议或要求;
(4)对项目建设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5)从环保角度,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供书面意见(请公示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q.com)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宁乡荣森公示本.pdf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对《宁乡荣森托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开公示,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宁乡荣森托板生产线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宁乡 (略)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 (略) 花明楼镇花明楼社区石灰塘68号
(5)总投资:150万元
(6)建设内容及规模:租赁宁乡县花明楼镇石山耐火材料厂已建厂房,总用地2500m2、总建筑面积1500m2,其中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300m2,办公宿舍楼及食堂建筑面积约200m2,购置热合机、压力机、粉碎机等设备,收购汽车内饰废料(PP/PET/PVC麻纤维边角料),设置托板(塑料纤维板)生产线1条,并达到3000m3/a托板(塑料纤维板)的生产能力,该托板主要用于砖厂内放置砖块使用。
二、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调查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调查范围:对周边环境保护距离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单位或个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地区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当地主要环境方面的问题;
(3)对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有何建议或要求;
(4)对项目建设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5)从环保角度,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供书面意见(请公示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q.com)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宁乡荣森公示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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