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娄底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拟审批公示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娄底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现就论证报告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娄星区环保街99号;邮编:*;联系电话:073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
设置地点 | (略) 城南片区(原万宝新区)万宝镇大塘村檀山湾河(永昌河)左岸 (E112.*°,N27.*°)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论证单位 | 湖南 (略) |
入河排污口概况 | 1、入河排污口分类: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2、建设性质:新建; 3、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4、入河方式:管道; 5、排污口规模:20000m3/d; 6、污水排放标准:执行《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1546-2018)一级标准, (略) 地标未做要求的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 7、排入水体基本情况:入河排污口设置在檀山湾河(永昌河),汇入涟水娄底开发利用区,水质目标为III类。 |
主要影响分析及水环境保护措施 | 一、主要影响分析 1、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水质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枯水期、丰水期正常排放情况下,本次论证的入河排污口排放污水与檀山湾河(永昌河)完全混合后,檀山湾河(永昌河)COD、氨氮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项目监测断面S1、监测断面S2、水府庙湿地公园边界、水府庙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边界檀山湾河(永昌河)COD、氨氮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正常排放时,永昌河监测断面S2、水府庙湿地公园边界核算断面处满足环境质量标准的10%要求。综上所述,正常生产情况下,本项目每天2万吨处理规模排水能满足檀山湾河(永昌河)混合段后III类水域水质要求。 污水处理厂不位于水府庙湿地公园内;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尾水经管道排入檀山湾河(永昌河),排污口区域位于水府庙湿地公园边界上游4.7km,位于水府庙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边界上游6km。根据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正常工况下,枯水期全厂污染源(2万t/d)排入檀山湾河(永昌河)后,水府庙饮用水源保护区边界水质预测结果为17.2172mg/L;丰水期全厂污染源(2万t/d)排入檀山湾河(永昌河)后,水府庙饮用水源保护区边界水质预测结果为15.118mg/L。檀山湾河(永昌河)汇入水府庙湖库后完全混合,檀山湾河(永昌河)水量很小,对水府庙贡献很小,不会影响水府庙的水质。同时,本项目属于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项目的建设和运行能够 (略) 生活污水排入檀山湾河(永昌河)污染负荷,对檀山湾河(永昌河)水质及周边生态环境保护起到了显著的作用。综上所述,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不与对湖南水府庙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相冲突,不对与水府庙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相冲突,其建成和运行反而对水府庙保护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事故排放工况下,檀山湾河(永昌河)水质不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将在排污口附近形成一段污染带,对涟水的影响较大,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后将安装在线监测设施,能够自动监测水质,能够有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长时间超标事故排放的情况发生,此外,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应加强管理和污水设施维护,严格避免非正常排放情况发生,以免对涟水河产生较大影响。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中“废水排放量大于100吨/天的,应安装自动测流设施并开展流量自动监测”,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后将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确保不对河流产生影响。 2、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生态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本论证排污口的废污水排放在一定范围内对水生生态造成影响,在短距离水体中氮、磷等营养物质增加,加重水体富营养化程度,同时浮游藻类增多,影响水体透光度,改变了水生生物的生存条件,对水生生态有一定的影响。尾水污染物质可以在生态系统中发生渗滤、蒸发、凝聚、吸附、解吸、扩散、沉降、放射性蜕变等许多物理过程,伴随着这些物理过程,生态系统的某些因子的物理性质发生改变,从而影响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导致各种生态效应的发生。 入河排污口未设置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鱼类“三场”和洄游通道,设置入河排污口不存在生态制约因素,符合水生态保护要求。此外本工程的建 (略) 区域内污水排入涟水的污染量,对改善水功能区的水质,实现水功能区的水质目标有利,可保护流域的水生态环境。 综上所述,入河排污口设置对于减轻水环境污染,进而实现流域治理,保护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3、入河排污口设置对地下水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污水排放量为2万m3/d,入河排污口废污水经处理达标排放(正常排放)与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非正常排放)相比,檀山湾河(永昌河)水质将得到一定的改善。本项目排污口入河方式为管道,不会入渗地下含水层对地下水系统乃至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不取用地下水,排放尾水不排入地下水;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是项目运营过程中管网发生渗漏。根据项目建设地水文地质资料可知,贮存在收集管网中污水发生渗漏时,大量的单个污染物溶质质点通过孔隙在地下水中发生运移,上层滞水埋藏于粘性土层中,粘性土层渗透性较差,因此流速较小,污染物以分子扩散的水动力弥散型式在地下水中缓慢行进。厂区孔隙承压水含水层为粉质粘土层,防渗性能较好,通过项目建设场地地基防渗处理,厂区地面水泥硬化,污水管道按规范施工等防止渗漏,不会对厂区周围地下水造成污染。 4、污水处理措施分析 根据论证报告,污水处理厂采用“污水管网进水→预处理→AAO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处理工艺,出水排入檀山湾河(永昌河)。 5、对第三者权益的影响分析 根据调查,论证范围内檀山湾河(永昌河)现无工业生产取水口及生活取水口。项目实施后,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排放规模达到2万m3/d时,尾水排入檀山湾河(永昌河),该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不会影响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污水处理厂进水主要为规划收水范围内的生活污水,不含难降解的污染物,污水处理厂正常排放情况下,尾水满足《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1546-2018)一级标准( (略) 地标未做要求的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尾水可直接用于农业灌溉。因此基本不会对周边农业用水产生不利影响。 6、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分析 根据论证报告,通过对排污口设置论证分析,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建设显著 (略) 规划收水范围内生活污水中污染物排放量,对于减轻水环境污染、改善水域环境质量、进而实现流域治理、保护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实现水功能区水质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不存在受纳水域环境容量不足的制约;项目排污对生态环境影响小;对农业用水户等第三者权益影响小;项目排污对所在区域地下水影响小。因此,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不存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中不允许设置排污口的七种情况,该入河排污口在目前位置设置是可行的。 二、保护措施 1、污水处理厂维护管理 (1)污染源控制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污水的水质水量有不确定性。为了保证污水处理工程的正常运行,一定要做好水污染源的源头控制和管理。接管区域内的餐饮污水必须经过隔油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的规定后进入污水管网。 (2)管网维护措施 为了保证污水处理工程的稳定运行,应加强管网的维护和管理,防止泥沙沉积堵塞影响管道过水能力。 截流管网衔接应防止泄漏,避免带来污染地下水和淘空地基等环境问题。 (3)厂内运行管理 在保证出水水质的条件下,为使污水处理厂高效运转,减少运行费用,提高能源利用率,应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内部的运行管理;专业培训,运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由专人负责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对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化培训和考核,应作为污水处理厂运行准备工作的必要条件,特别是对主要操作人员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加强常规化验分析,常规化验分析是污水处理厂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操作人员,必须根据水质变化情况,及时改变运行状况,实现最佳运行条件,减少运转费用,做到达标排放;建立较先进的自动控制系统,先进的自动控制系统既是实现污水处理厂现代化管理的重要标志,也是提高操作水平,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的重要手段。同时应加强自动化仪器仪表的维护管理;建立一个完整的管理机构和制订一套完善的管理措施,生活污水处理厂应建立一套以厂长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责权清晰的管理体系。 (4)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应设立标识牌,并在接入废污水口和排污口处设置监测井或明渠段取样点;安装监测入河排污口所排放的废污水量、主要污染物质量的自动监测设备,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管理信息平台联网,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将排污口基本情况和排放的主要污染物质量、入河排污口位置图以及定期报表资料进行归档,建立入河排污口档案。 2、水生态保护措施 按照排污口所在位置,所属的水功能区现状纳污能力考虑,现状水质基本能够满足水功能区管理目标要求,排污口设置能 (略) 节污减排,具有较好的环境保护效益,排污口设置合理。为了更好的加强水功能区管理,需要加大污水收集处理,减少入河污染物排放量。为此,报告提出以下几方面保护措施。 (1)加强水质监测设施的监督和管理 污水处理工程是治理改善水环境的重要措施之一,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运行和管理,是工程发挥正常效益的基本保障,是对区域水生态的保护。根据本排水方案特点,建议从以下方面加强监督和管理。 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断面:利用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数据,定期获取,分析评价。主要监督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效果是否达到要求,发现未能达到要求,应及时进行督查,并实施工艺改进;地方政府、生态环境部门、水务部门应加强运行监督管理,并实施污水排放关键节点水质监测,并根据水质监测结果指导相关措施的落实和改进。 (2)加大尾水回用力度 增大污水处理厂尾水回用力度,是最为直接的一种节污减排手段,可以大大降低入生态湿地污染物量, (略) 政建设提供水源。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1546-2018)一级标准( (略) 地标未做要求的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水质符合《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冲厕等用水标准要求。 本次论证建议建设单位积极建设中水回用系统,污水处理厂的尾水通过泵站可用于绿化、公厕冲洗水、附近河流水系的生态补水以及周边农田灌溉用水等回用水。一方面缓解下游水功能区的负荷,另一方面减少对于新鲜水的消耗。 (3)河流生态治理方案 本次论证建议建设单位在涟水上选取以下生态治理方案。 生态护岸工程,对檀山湾河(永昌河)等有硬质护坡的河道段落进行改造,同时,在允许的情况下,可对檀山湾河(永昌河)的护岸设为生态护岸。 植被缓冲带,可在檀山湾河(永昌河)两岸修整植被,增加植被层次,丰富植被物种,丰富植被生态系统。分别沿河道种植植被隔离带,改善水*生态环境,提升区域生物多样性,从而提升河流的生态功能。河岸植被不仅能起到保护河流,还可以提供生物栖息场所的生态作用;采取乔灌结合,进行合理的配置,通过种植*生植物带、挺水植物带、沉水植物带,抛石和人工鱼巢等措施营造水生生物生境。 为了削减入河污染物负荷,可在檀山湾河(永昌河)采取以下生态处理措施:水生植物对水体营养物质具有吸收分解作用,对重金属等污染物质具有一定的吸附作用,同时水生植物的光合作用能够增加水体的溶解氧。可考虑在入河排污口下游河段选择不影响防洪安全的水生植物进行种植,进一步提高对入河污染物的净化处理能力;还可以通过对檀山湾河(永昌河)进行底泥清淤恢复河床多孔质化;进行护岸改造采用生态护岸技术建设生态河堤,为水生生物重建生息地环境;修复河岸带植被和湿地群落保护和提高河道的生物多样性等河流生态措施提高河流的生态功能,提升河流自身的净化能力,有效降低入河污染物负荷。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坚持“预防为主、严控增量”的原则。 源头控制措施,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和设备运行管理,从市政污水管网收集、输送、厂区进水、处理、出水及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等全过程控制,杜绝废水及污泥等泄漏,采取行之有效的防渗措施,定期巡检,及时消除污染隐患;发现泄漏事故,采取清理污染物和修补等补救措施。 分区防控措施,针对不同生产环节的污染防治要求,应有针对性的采取不同的防渗工程措施。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现就论证报告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娄星区环保街99号;邮编:*;联系电话:073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
设置地点 | (略) 城南片区(原万宝新区)万宝镇大塘村檀山湾河(永昌河)左岸 (E112.*°,N27.*°)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论证单位 | 湖南 (略) |
入河排污口概况 | 1、入河排污口分类: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2、建设性质:新建; 3、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4、入河方式:管道; 5、排污口规模:20000m3/d; 6、污水排放标准:执行《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1546-2018)一级标准, (略) 地标未做要求的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 7、排入水体基本情况:入河排污口设置在檀山湾河(永昌河),汇入涟水娄底开发利用区,水质目标为III类。 |
主要影响分析及水环境保护措施 | 一、主要影响分析 1、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水质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枯水期、丰水期正常排放情况下,本次论证的入河排污口排放污水与檀山湾河(永昌河)完全混合后,檀山湾河(永昌河)COD、氨氮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项目监测断面S1、监测断面S2、水府庙湿地公园边界、水府庙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边界檀山湾河(永昌河)COD、氨氮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正常排放时,永昌河监测断面S2、水府庙湿地公园边界核算断面处满足环境质量标准的10%要求。综上所述,正常生产情况下,本项目每天2万吨处理规模排水能满足檀山湾河(永昌河)混合段后III类水域水质要求。 污水处理厂不位于水府庙湿地公园内;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尾水经管道排入檀山湾河(永昌河),排污口区域位于水府庙湿地公园边界上游4.7km,位于水府庙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边界上游6km。根据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正常工况下,枯水期全厂污染源(2万t/d)排入檀山湾河(永昌河)后,水府庙饮用水源保护区边界水质预测结果为17.2172mg/L;丰水期全厂污染源(2万t/d)排入檀山湾河(永昌河)后,水府庙饮用水源保护区边界水质预测结果为15.118mg/L。檀山湾河(永昌河)汇入水府庙湖库后完全混合,檀山湾河(永昌河)水量很小,对水府庙贡献很小,不会影响水府庙的水质。同时,本项目属于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项目的建设和运行能够 (略) 生活污水排入檀山湾河(永昌河)污染负荷,对檀山湾河(永昌河)水质及周边生态环境保护起到了显著的作用。综上所述,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不与对湖南水府庙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相冲突,不对与水府庙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相冲突,其建成和运行反而对水府庙保护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事故排放工况下,檀山湾河(永昌河)水质不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将在排污口附近形成一段污染带,对涟水的影响较大,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后将安装在线监测设施,能够自动监测水质,能够有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长时间超标事故排放的情况发生,此外,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应加强管理和污水设施维护,严格避免非正常排放情况发生,以免对涟水河产生较大影响。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中“废水排放量大于100吨/天的,应安装自动测流设施并开展流量自动监测”,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后将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确保不对河流产生影响。 2、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生态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本论证排污口的废污水排放在一定范围内对水生生态造成影响,在短距离水体中氮、磷等营养物质增加,加重水体富营养化程度,同时浮游藻类增多,影响水体透光度,改变了水生生物的生存条件,对水生生态有一定的影响。尾水污染物质可以在生态系统中发生渗滤、蒸发、凝聚、吸附、解吸、扩散、沉降、放射性蜕变等许多物理过程,伴随着这些物理过程,生态系统的某些因子的物理性质发生改变,从而影响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导致各种生态效应的发生。 入河排污口未设置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鱼类“三场”和洄游通道,设置入河排污口不存在生态制约因素,符合水生态保护要求。此外本工程的建 (略) 区域内污水排入涟水的污染量,对改善水功能区的水质,实现水功能区的水质目标有利,可保护流域的水生态环境。 综上所述,入河排污口设置对于减轻水环境污染,进而实现流域治理,保护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3、入河排污口设置对地下水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污水排放量为2万m3/d,入河排污口废污水经处理达标排放(正常排放)与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非正常排放)相比,檀山湾河(永昌河)水质将得到一定的改善。本项目排污口入河方式为管道,不会入渗地下含水层对地下水系统乃至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不取用地下水,排放尾水不排入地下水;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是项目运营过程中管网发生渗漏。根据项目建设地水文地质资料可知,贮存在收集管网中污水发生渗漏时,大量的单个污染物溶质质点通过孔隙在地下水中发生运移,上层滞水埋藏于粘性土层中,粘性土层渗透性较差,因此流速较小,污染物以分子扩散的水动力弥散型式在地下水中缓慢行进。厂区孔隙承压水含水层为粉质粘土层,防渗性能较好,通过项目建设场地地基防渗处理,厂区地面水泥硬化,污水管道按规范施工等防止渗漏,不会对厂区周围地下水造成污染。 4、污水处理措施分析 根据论证报告,污水处理厂采用“污水管网进水→预处理→AAO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处理工艺,出水排入檀山湾河(永昌河)。 5、对第三者权益的影响分析 根据调查,论证范围内檀山湾河(永昌河)现无工业生产取水口及生活取水口。项目实施后,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排放规模达到2万m3/d时,尾水排入檀山湾河(永昌河),该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不会影响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污水处理厂进水主要为规划收水范围内的生活污水,不含难降解的污染物,污水处理厂正常排放情况下,尾水满足《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1546-2018)一级标准( (略) 地标未做要求的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尾水可直接用于农业灌溉。因此基本不会对周边农业用水产生不利影响。 6、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分析 根据论证报告,通过对排污口设置论证分析,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建设显著 (略) 规划收水范围内生活污水中污染物排放量,对于减轻水环境污染、改善水域环境质量、进而实现流域治理、保护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实现水功能区水质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不存在受纳水域环境容量不足的制约;项目排污对生态环境影响小;对农业用水户等第三者权益影响小;项目排污对所在区域地下水影响小。因此,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不存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中不允许设置排污口的七种情况,该入河排污口在目前位置设置是可行的。 二、保护措施 1、污水处理厂维护管理 (1)污染源控制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污水的水质水量有不确定性。为了保证污水处理工程的正常运行,一定要做好水污染源的源头控制和管理。接管区域内的餐饮污水必须经过隔油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的规定后进入污水管网。 (2)管网维护措施 为了保证污水处理工程的稳定运行,应加强管网的维护和管理,防止泥沙沉积堵塞影响管道过水能力。 截流管网衔接应防止泄漏,避免带来污染地下水和淘空地基等环境问题。 (3)厂内运行管理 在保证出水水质的条件下,为使污水处理厂高效运转,减少运行费用,提高能源利用率,应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内部的运行管理;专业培训,运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由专人负责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对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化培训和考核,应作为污水处理厂运行准备工作的必要条件,特别是对主要操作人员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加强常规化验分析,常规化验分析是污水处理厂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操作人员,必须根据水质变化情况,及时改变运行状况,实现最佳运行条件,减少运转费用,做到达标排放;建立较先进的自动控制系统,先进的自动控制系统既是实现污水处理厂现代化管理的重要标志,也是提高操作水平,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的重要手段。同时应加强自动化仪器仪表的维护管理;建立一个完整的管理机构和制订一套完善的管理措施,生活污水处理厂应建立一套以厂长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责权清晰的管理体系。 (4)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应设立标识牌,并在接入废污水口和排污口处设置监测井或明渠段取样点;安装监测入河排污口所排放的废污水量、主要污染物质量的自动监测设备,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管理信息平台联网,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将排污口基本情况和排放的主要污染物质量、入河排污口位置图以及定期报表资料进行归档,建立入河排污口档案。 2、水生态保护措施 按照排污口所在位置,所属的水功能区现状纳污能力考虑,现状水质基本能够满足水功能区管理目标要求,排污口设置能 (略) 节污减排,具有较好的环境保护效益,排污口设置合理。为了更好的加强水功能区管理,需要加大污水收集处理,减少入河污染物排放量。为此,报告提出以下几方面保护措施。 (1)加强水质监测设施的监督和管理 污水处理工程是治理改善水环境的重要措施之一,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运行和管理,是工程发挥正常效益的基本保障,是对区域水生态的保护。根据本排水方案特点,建议从以下方面加强监督和管理。 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断面:利用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数据,定期获取,分析评价。主要监督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效果是否达到要求,发现未能达到要求,应及时进行督查,并实施工艺改进;地方政府、生态环境部门、水务部门应加强运行监督管理,并实施污水排放关键节点水质监测,并根据水质监测结果指导相关措施的落实和改进。 (2)加大尾水回用力度 增大污水处理厂尾水回用力度,是最为直接的一种节污减排手段,可以大大降低入生态湿地污染物量, (略) 政建设提供水源。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1546-2018)一级标准( (略) 地标未做要求的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水质符合《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冲厕等用水标准要求。 本次论证建议建设单位积极建设中水回用系统,污水处理厂的尾水通过泵站可用于绿化、公厕冲洗水、附近河流水系的生态补水以及周边农田灌溉用水等回用水。一方面缓解下游水功能区的负荷,另一方面减少对于新鲜水的消耗。 (3)河流生态治理方案 本次论证建议建设单位在涟水上选取以下生态治理方案。 生态护岸工程,对檀山湾河(永昌河)等有硬质护坡的河道段落进行改造,同时,在允许的情况下,可对檀山湾河(永昌河)的护岸设为生态护岸。 植被缓冲带,可在檀山湾河(永昌河)两岸修整植被,增加植被层次,丰富植被物种,丰富植被生态系统。分别沿河道种植植被隔离带,改善水*生态环境,提升区域生物多样性,从而提升河流的生态功能。河岸植被不仅能起到保护河流,还可以提供生物栖息场所的生态作用;采取乔灌结合,进行合理的配置,通过种植*生植物带、挺水植物带、沉水植物带,抛石和人工鱼巢等措施营造水生生物生境。 为了削减入河污染物负荷,可在檀山湾河(永昌河)采取以下生态处理措施:水生植物对水体营养物质具有吸收分解作用,对重金属等污染物质具有一定的吸附作用,同时水生植物的光合作用能够增加水体的溶解氧。可考虑在入河排污口下游河段选择不影响防洪安全的水生植物进行种植,进一步提高对入河污染物的净化处理能力;还可以通过对檀山湾河(永昌河)进行底泥清淤恢复河床多孔质化;进行护岸改造采用生态护岸技术建设生态河堤,为水生生物重建生息地环境;修复河岸带植被和湿地群落保护和提高河道的生物多样性等河流生态措施提高河流的生态功能,提升河流自身的净化能力,有效降低入河污染物负荷。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坚持“预防为主、严控增量”的原则。 源头控制措施,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和设备运行管理,从市政污水管网收集、输送、厂区进水、处理、出水及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等全过程控制,杜绝废水及污泥等泄漏,采取行之有效的防渗措施,定期巡检,及时消除污染隐患;发现泄漏事故,采取清理污染物和修补等补救措施。 分区防控措施,针对不同生产环节的污染防治要求,应有针对性的采取不同的防渗工程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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