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硕鸿矿业有限公司年处理60万吨含锂矿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江西硕鸿矿业有限公司年处理60万吨含锂矿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年处理60万吨含锂矿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4日-2024年1月31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号(*)
项目名称 | (略) 年处理60万吨含锂矿石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上高县泗溪镇工业园区258号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略) 年处理60万吨含锂矿石建设项目 (略) (略) 上高县泗溪镇工业园区258号,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5°3′50.446、北纬28°18′5.531″,全厂总占地面积约86.5亩。厂区 (略) (略) ,西面为江 (略) ,北面为G320,南面为荒地。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6.5亩。 本项目为技改工程,主要以含锂原矿、浮选剂、钢球、捕收剂、水等为原辅料,经破碎筛分、球磨、磁选、重选、浮选、强磁选、旋流分级、浓密、脱水等工序达到年处理60万吨含锂矿长石矿的生产能力。 技改后全厂产品方案:锂云母86129t/a、长石粉*.82t/a、钽铌锡精矿90t/a。 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包括改建生产区(新增破碎车间,改建1#生产线、新建2#生产线);储运工程包括改建原料仓库、破碎后中间物料仓库、锂云母仓库、长石粉仓库、尾泥库、杂物仓库、钽铌锡精矿仓库等,依托现有药剂暂存库等;公用工程包括依托现有给排水工程、供电工程等;辅助工程包括依托现有综合楼、宿舍楼、门卫室等;环保工程包括依托现有4个浓密池、1#污水池(4.05m3)、2#污水池(6m3)、1#循环水池(315m3)、1#三级沉淀池(49.28m3)、洗车平台三级沉淀池(12m3)、地埋式一体化设施、危废暂存间(216m2)等,新建2个浓密池、2#循环水池(600m3)、2#三级沉淀池(80m3)、初期雨水池(2280m3)、事故应急池(2000m3)、2套废气湿式除尘处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间(尾泥库、2000m2)等。 本项目总投资3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5万元,占总投资0.8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全厂废水主要包括选矿废水、车辆清洗废水、检验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选矿废水和检验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道路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及地面冲洗,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收集进入厂区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装置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通过小溪(3.1km,农田灌溉沟渠)排入棠浦河。本项目厂区外排废水量2280m3/a,主要污染物排入外环境量分别为COD 0.228t/a、氨氮0.034t/a。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粗碎、筛分有组织粉尘,中间物料转运暂存粉尘、皮带输送粉尘、堆场扬尘、装卸扬尘、道路运输扬尘及破碎、筛分工序未收集到的粉尘。 破碎、筛分粉尘以颗粒物计,项目破碎筛分设置于密闭生产车间内并采用湿法作业,在破碎机进料口及出料口设置摆臂式洒水喷头对破碎机进行水喷淋降尘,并在各产尘点设置收尘设施及湿式除尘器处理,项目设置2套湿式除尘器,设计颗粒物收集效率80%、处理效率90%、风量均为15000m3/h,颗粒物经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后,分别经2根19m高排气筒(DA001和DA002)外排。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中间物料转运暂存粉尘、皮带输送粉尘、堆场扬尘、装卸扬尘、道路运输扬尘及破碎、筛分工序未收集到的粉尘。中间物料转运暂存粉尘及皮带输送粉尘,采取喷雾降尘、洒水降尘,并在输送皮带上设置密闭防尘罩;破碎、筛分未收集到的粉尘,通过采用输送带进行封闭处理,并采用雾炮降尘、洒水降尘;堆场扬尘,通过采用密闭式仓储,并加强洒水降尘;装卸粉尘,原料和产品装卸扬尘位于封闭式车间内,且配置喷雾抑尘;车辆运输扬尘,通过采取道路硬化、定时洒水增湿、清扫、车辆清洗、加棚盖;各车间屋顶加设喷淋等措施降尘。经报告书预测,采取措施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布点,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辐射防护措施。项目原料、尾泥、铁渣及产品中,仅钽铌精矿产品中铀(钍)系单个核素含量超过1Bq/g,项目无伴生放射性固废产生。伴生放射性物料钽铌精矿产品按照《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固体废物填埋辐射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试行)》(HJ1114-2020)进行贮存,钽铌精矿贮存场所按照HJ1114-2020的规定设计、建设和管理。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八)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 (略) 、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九)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区边界外延50m。根据江西地 (略) 于2021年7月对现有工程出具的测绘报告,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厂区西南侧的余屋山(距离本项目厂界182.14m),满足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相关规定的要求。 (十)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年处理60万吨含锂矿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4日-2024年1月31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号(*)
项目名称 | (略) 年处理60万吨含锂矿石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上高县泗溪镇工业园区258号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略) 年处理60万吨含锂矿石建设项目 (略) (略) 上高县泗溪镇工业园区258号,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5°3′50.446、北纬28°18′5.531″,全厂总占地面积约86.5亩。厂区 (略) (略) ,西面为江 (略) ,北面为G320,南面为荒地。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6.5亩。 本项目为技改工程,主要以含锂原矿、浮选剂、钢球、捕收剂、水等为原辅料,经破碎筛分、球磨、磁选、重选、浮选、强磁选、旋流分级、浓密、脱水等工序达到年处理60万吨含锂矿长石矿的生产能力。 技改后全厂产品方案:锂云母86129t/a、长石粉*.82t/a、钽铌锡精矿90t/a。 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包括改建生产区(新增破碎车间,改建1#生产线、新建2#生产线);储运工程包括改建原料仓库、破碎后中间物料仓库、锂云母仓库、长石粉仓库、尾泥库、杂物仓库、钽铌锡精矿仓库等,依托现有药剂暂存库等;公用工程包括依托现有给排水工程、供电工程等;辅助工程包括依托现有综合楼、宿舍楼、门卫室等;环保工程包括依托现有4个浓密池、1#污水池(4.05m3)、2#污水池(6m3)、1#循环水池(315m3)、1#三级沉淀池(49.28m3)、洗车平台三级沉淀池(12m3)、地埋式一体化设施、危废暂存间(216m2)等,新建2个浓密池、2#循环水池(600m3)、2#三级沉淀池(80m3)、初期雨水池(2280m3)、事故应急池(2000m3)、2套废气湿式除尘处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间(尾泥库、2000m2)等。 本项目总投资3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5万元,占总投资0.8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全厂废水主要包括选矿废水、车辆清洗废水、检验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选矿废水和检验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道路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及地面冲洗,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收集进入厂区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装置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通过小溪(3.1km,农田灌溉沟渠)排入棠浦河。本项目厂区外排废水量2280m3/a,主要污染物排入外环境量分别为COD 0.228t/a、氨氮0.034t/a。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粗碎、筛分有组织粉尘,中间物料转运暂存粉尘、皮带输送粉尘、堆场扬尘、装卸扬尘、道路运输扬尘及破碎、筛分工序未收集到的粉尘。 破碎、筛分粉尘以颗粒物计,项目破碎筛分设置于密闭生产车间内并采用湿法作业,在破碎机进料口及出料口设置摆臂式洒水喷头对破碎机进行水喷淋降尘,并在各产尘点设置收尘设施及湿式除尘器处理,项目设置2套湿式除尘器,设计颗粒物收集效率80%、处理效率90%、风量均为15000m3/h,颗粒物经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后,分别经2根19m高排气筒(DA001和DA002)外排。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中间物料转运暂存粉尘、皮带输送粉尘、堆场扬尘、装卸扬尘、道路运输扬尘及破碎、筛分工序未收集到的粉尘。中间物料转运暂存粉尘及皮带输送粉尘,采取喷雾降尘、洒水降尘,并在输送皮带上设置密闭防尘罩;破碎、筛分未收集到的粉尘,通过采用输送带进行封闭处理,并采用雾炮降尘、洒水降尘;堆场扬尘,通过采用密闭式仓储,并加强洒水降尘;装卸粉尘,原料和产品装卸扬尘位于封闭式车间内,且配置喷雾抑尘;车辆运输扬尘,通过采取道路硬化、定时洒水增湿、清扫、车辆清洗、加棚盖;各车间屋顶加设喷淋等措施降尘。经报告书预测,采取措施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布点,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辐射防护措施。项目原料、尾泥、铁渣及产品中,仅钽铌精矿产品中铀(钍)系单个核素含量超过1Bq/g,项目无伴生放射性固废产生。伴生放射性物料钽铌精矿产品按照《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固体废物填埋辐射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试行)》(HJ1114-2020)进行贮存,钽铌精矿贮存场所按照HJ1114-2020的规定设计、建设和管理。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八)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 (略) 、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九)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区边界外延50m。根据江西地 (略) 于2021年7月对现有工程出具的测绘报告,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厂区西南侧的余屋山(距离本项目厂界182.14m),满足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相关规定的要求。 (十)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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