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生态环境局环评处关于2024年1月22日拟作出伊宁市苏拉宫园区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及民用液体燃料储存经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伊犁州生态环境局环评处关于2024年1月22日拟作出伊宁市苏拉宫园区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及民用液体燃料储存经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苏拉宫园区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及民用液体燃料储存经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2-2024年1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伊犁哈萨克 (略) 新华西路海棠路1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略) 苏拉宫园区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及民用液体燃料储存经营建设项目 | (略) 苏拉宫工业园苏四路以南、园四路以西 | 新疆 (略) | 长沙 (略)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两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公辅工程部分(三层办公楼一栋、消防用房、消防水池、事故水池、隔油池);*醇储存经营部分(*醇泵房、储罐区、汽车装卸雨棚、工艺水罐区、油气回收装置一套);LPG储存经营部分(LPG埋地罐区、新瓶库、压缩机充装间);二期主要建设内容:生物质颗粒燃料辅助用房。生产规模为:*醇10000m3/a、液化石油气5万瓶、生物质颗粒2000吨。项目总投资4336.92万元,环保工程投资151.5万元,占总投资的3.49%。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醇加注采用密闭式卸料工艺,储罐大呼吸和*醇充装过程安装卸料气相(体)回收系统回收后抽回罐车(内),*醇工艺区及LPG工艺区的储罐大呼吸、储罐小呼吸及非*烷充装工序,厂界*醇及非*烷总烃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水治理措施。项目区废水主要为软水制备废水和生活污水,软水制备废水属于清净下水,同生活污水一同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拉运,待苏拉宫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正常运行时,排入下水管网,项目排水水质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接入下水管网; (四)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运行时产噪设备噪声,采用优先选用减震、降噪、隔声、消声的设备,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加强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食堂设置油烟净化系统,餐饮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2.0mg/m3浓度限值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外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液化石油气残液及(编号HW09,代码900-007-09)不合格钢瓶(编号HW49,代码900-041-49)属于危险废物,液化石油气残液产生量22.5t/a,不合格钢瓶产生量1500个/a,交由有危 (略) 处置。危废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进行。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相关要求;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工作,定期进行演练;加强人员培训,严格按照作业要求进行操作、运输等。 | 0999-*、*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苏拉宫园区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及民用液体燃料储存经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2-2024年1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伊犁哈萨克 (略) 新华西路海棠路1号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略) 苏拉宫园区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及民用液体燃料储存经营建设项目 | (略) 苏拉宫工业园苏四路以南、园四路以西 | 新疆 (略) | 长沙 (略)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两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公辅工程部分(三层办公楼一栋、消防用房、消防水池、事故水池、隔油池);*醇储存经营部分(*醇泵房、储罐区、汽车装卸雨棚、工艺水罐区、油气回收装置一套);LPG储存经营部分(LPG埋地罐区、新瓶库、压缩机充装间);二期主要建设内容:生物质颗粒燃料辅助用房。生产规模为:*醇10000m3/a、液化石油气5万瓶、生物质颗粒2000吨。项目总投资4336.92万元,环保工程投资151.5万元,占总投资的3.49%。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醇加注采用密闭式卸料工艺,储罐大呼吸和*醇充装过程安装卸料气相(体)回收系统回收后抽回罐车(内),*醇工艺区及LPG工艺区的储罐大呼吸、储罐小呼吸及非*烷充装工序,厂界*醇及非*烷总烃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水治理措施。项目区废水主要为软水制备废水和生活污水,软水制备废水属于清净下水,同生活污水一同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拉运,待苏拉宫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正常运行时,排入下水管网,项目排水水质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接入下水管网; (四)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运行时产噪设备噪声,采用优先选用减震、降噪、隔声、消声的设备,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加强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食堂设置油烟净化系统,餐饮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2.0mg/m3浓度限值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外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液化石油气残液及(编号HW09,代码900-007-09)不合格钢瓶(编号HW49,代码900-041-49)属于危险废物,液化石油气残液产生量22.5t/a,不合格钢瓶产生量1500个/a,交由有危 (略) 处置。危废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进行。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相关要求;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工作,定期进行演练;加强人员培训,严格按照作业要求进行操作、运输等。 | 0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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