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静宁县家政服务综合楼等4个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关于退还静宁县家政服务综合楼等4个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到位,根据《静宁县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静宁县家政服务综合楼等4个建设项目已竣工,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拟将以下项目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予以退还,现予公示。
1.静宁县家政服务综合楼项目于2023年12月5日竣工, (略) (略) 负责建设,甘肃东鼎鑫晟 (略) 施工,工程总造价937.*万元。
2.静宁润嘉国际11#住宅楼、s3、s4、s5商业及幼儿园项目于2023年9月21日竣工,由静宁润 (略) 负责建设,静 (略) 施工,工程总造价2818.53万元。
3.静宁县灵芝乡2021年基础设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于2021年6月28日竣工,由静宁县灵芝乡人民政府负责建设,甘肃 (略) 施工,工程总造价246.97万元。
4.静宁县新城小学改扩建工程(一期)运动场建设项目于2023年12月20日竣工,由静宁县新城小学负责建设, (略) 静 (略) 施工,工程总造价547.3617万元。
上述竣工项目,如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及时向静宁县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0933-*
公示期限: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2月21日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3日
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到位,根据《静宁县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静宁县家政服务综合楼等4个建设项目已竣工,农民工工资已支付到位,拟将以下项目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予以退还,现予公示。
1.静宁县家政服务综合楼项目于2023年12月5日竣工, (略) (略) 负责建设,甘肃东鼎鑫晟 (略) 施工,工程总造价937.*万元。
2.静宁润嘉国际11#住宅楼、s3、s4、s5商业及幼儿园项目于2023年9月21日竣工,由静宁润 (略) 负责建设,静 (略) 施工,工程总造价2818.53万元。
3.静宁县灵芝乡2021年基础设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于2021年6月28日竣工,由静宁县灵芝乡人民政府负责建设,甘肃 (略) 施工,工程总造价246.97万元。
4.静宁县新城小学改扩建工程(一期)运动场建设项目于2023年12月20日竣工,由静宁县新城小学负责建设, (略) 静 (略) 施工,工程总造价547.3617万元。
上述竣工项目,如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及时向静宁县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0933-*
公示期限: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2月21日
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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