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山西省忻州市代州古城文化保护、公共设施配套和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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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山西省忻州市代州古城文化保护、公共设施配套和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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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文件
忻审管投资发〔2024〕12号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略) (略) 代州古城文化保护、公共
设施配套和能力提升工程项日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代县文化和旅游局:
你单位报送的《 (略) (略) 代州古城文化保护、公
共设施配套和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申请》(代文
旅发〔2023〕3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能源局《关
(略) (略) 代州古城文化保护、公共设施配套和能力提升
工程项 (略) 节能目标影响的情况说明》,结合专家评
审意见,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2308-*-89-05-*)的
节能报告。
二、项 (略) (略) 代县古城区,项目总投资
35566.70万元.
建设规模:项目包含古城非遗文化研创基地建设工程、代
县特色产品展示交易中心建设工程、古城立体停车场建设工
程、古城特色民宿建设工程、文庙3A级旅游公厕建设工程、
全域智慧旅游管理系统建设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物的土建工程(含装饰工程)、
给排水工程、通风、排烟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综合布
线网络数据工程、各项室外配套工程、道路硬化、绿化工程等。
项目全部建成运行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512.61吨标
准煤(当量值)。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同
时要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在项目设计、施工阶段,严格执行相关行业能耗限
额标准和规范,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工艺、选用高效用能
设备,采用绿色建筑,加强能源统计、计量、监测等用能管理,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资源消耗。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选用达到国家能效标准或节能
产品推荐目录中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
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MGB/T
23331)、《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等,建
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
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四)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节能验收,
不进行节能专项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
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建设
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
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
建设单位应向原节能审查机关提交变更申请。
五、依据《 (略) 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 (略) 相对
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你公司应主动接受各级节能
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节能措施按照本审查意
见、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及有关规定落实到位。
心串批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年13
*
抄送:市能源局、市统计局、代县能源局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月23日印发
共印7份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文件
忻审管投资发〔2024〕12号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略) (略) 代州古城文化保护、公共
设施配套和能力提升工程项日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代县文化和旅游局:
你单位报送的《 (略) (略) 代州古城文化保护、公
共设施配套和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申请》(代文
旅发〔2023〕3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能源局《关
(略) (略) 代州古城文化保护、公共设施配套和能力提升
工程项 (略) 节能目标影响的情况说明》,结合专家评
审意见,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2308-*-89-05-*)的
节能报告。
二、项 (略) (略) 代县古城区,项目总投资
35566.70万元.
建设规模:项目包含古城非遗文化研创基地建设工程、代
县特色产品展示交易中心建设工程、古城立体停车场建设工
程、古城特色民宿建设工程、文庙3A级旅游公厕建设工程、
全域智慧旅游管理系统建设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物的土建工程(含装饰工程)、
给排水工程、通风、排烟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综合布
线网络数据工程、各项室外配套工程、道路硬化、绿化工程等。
项目全部建成运行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512.61吨标
准煤(当量值)。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同
时要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在项目设计、施工阶段,严格执行相关行业能耗限
额标准和规范,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工艺、选用高效用能
设备,采用绿色建筑,加强能源统计、计量、监测等用能管理,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资源消耗。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选用达到国家能效标准或节能
产品推荐目录中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
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MGB/T
23331)、《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等,建
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
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四)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节能验收,
不进行节能专项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
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建设
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
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
建设单位应向原节能审查机关提交变更申请。
五、依据《 (略) 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 (略) 相对
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你公司应主动接受各级节能
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节能措施按照本审查意
见、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及有关规定落实到位。
心串批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年13
*
抄送:市能源局、市统计局、代县能源局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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