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解金属锰节能增效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电解金属锰节能增效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电解金属锰节能增效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广西 (略) 已基本完成《电解金属锰节能增效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要求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电解金属锰节能增效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广西 (略)
(3)项目概况:将原木质电解槽更新为节能型RPP电解槽,新增2台500m2高效反洗压滤机,更新2台节能型整流变压器,新增锰渣无害化生产线;通过装备升级提高电解槽的产出效率,使电解金属锰的产能由原来的2万t/a提升到3.11万t/a。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
①正常排放的情况下,在二类区,本项目新增污染源的硫酸雾、氨小时平均浓度最大占标率分别为53.64%、51.44%;PM10、PM2.5、TSP、硫酸雾、锰及其化合物日均值最大占标率分别为28.40%、28.40%、19.03%、17.33%、91.54%。
在一类区,本项目新增污染源的PM10、PM2.5、TSP日均值最大占标率分别为8.45%、6.04%、1.73%。
一类区、二类区新增污染源的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
②正常排放的情况下,在二类区,本项目新增污染源的PM10、PM2.5、TSP年均值浓度最大占标率分别为9.15%、9.15%、2.26%。二类区新增污染源的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30%。
在一类区,本项目新增污染源PM10、PM2.5、TSP年均值最大占标率分别为0.48%、0.64%、0.23%。一类区新增污染源的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
③叠加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和“以新带老”削减污染源后,本项目二类区PM10、PM2.5、TSP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要求;硫酸雾、氨小时以及锰及其化合物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表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
叠加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和在建、拟建污染源后,本项目一类区PM10、PM2.5、TSP的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要求。
综上,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间接冷却水、漂洗废水、极板冲洗废水、滤布冲洗废水、地面冲洗水、酸雾净化塔废水。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酸雾净化塔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排出部分用于化合车间补水;漂洗废水、极板冲洗废水,收集后送1号污水处理站处理;滤布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送2号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极板冲洗、滤布清洗、化合制液等,不外排。
综上,技改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和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3)地下水环境影响
因项目本身对其设计及施工过程有严格的防渗要求,并且项目对各类构筑物、管线等进行了严格防渗措施,在正常状况下,污水池等经防渗处理,污染物从源头和末端均得到控制,污染物渗入地下水的量很少或忽略不计,正常状况下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本项目包气带防污性能为“弱”,因此本项目应严格按照分区防渗要求对场地进行防渗处理,项目应设置事故应急池;在非正常状况发生后,应及时要求项目暂停生产,发生事故的污水处理站停止接收废水,并且将事故废水排入事故应急池中,截断污染源,并对事故设施进行维修,尽可能减小事故工况下废水对地下水环境的污染,同时加强对下游监测井SK03的监控工作。
(4)噪声环境影响
正常生产情况下,项目东面、西面、南面、北面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 dB(A),夜间50 dB(A)),敏感点北面散户、东面散户、东南面散户、湖润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 dB(A),夜间50 dB(A))。
因此,项目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影响不大。
(5)固废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固废均经过合理处置,满足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要求,在采取环评所提出的治理措施之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理和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土壤环境影响
垂直入渗情况累积20年后,在非正常工况下,预测因子锰的累积浓度均能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5/T 2556-2022)中风险筛选值标准要求。
项目生产车间等采取严格防渗措施,加强生产管理,避免生产过程中物料洒落侵入土壤,从而造成土壤污染,另外项目设置三级防控体系,事故状态下废水得到妥善处置,因此,项目正常生产对厂区内土壤不会造成明显的环境影响。
(7)环境风险
企业按本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进行严格管理,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减缓措施,可以消除或降低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和损失,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处理
技改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包括破碎废气、浆化废气、浸出废气、锰渣和石灰石破碎废气、氨回收废气。其中破碎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DA002外排,浆化槽产生的酸雾收集后经1套酸雾净化塔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3外排,化合槽产生的酸雾收集后经2套酸雾净化塔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4、DA005外排,锰渣、石灰石破碎废气经布袋除尘系统处理、氨回收废气经2级水喷淋系统处理后,由同一根18m排气筒DA006外排。
(2)废水处理
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间接冷却水、漂洗废水、极板冲洗废水、滤布冲洗废水、地面冲洗水、酸雾净化塔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其中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酸雾净化塔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排出部分用于化合车间补水;漂洗废水、极板冲洗废水收集后送1号污水处理站处理;初期雨水、滤布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送2号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回用于极板冲洗、滤布清洗、化合制液等,不外排。
(3)地下水处理
本项目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硫化池为重点防渗区。化合车间、电解车间、锰粉车间、压滤车间、锰渣无害化车间为一般防渗区。同时,做好日常巡查、增设下游监控井,建立跟踪监测制度,避免事故性排放,防止对区域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4)噪声处理
针对较高噪声设备采用消音、隔声和减振等措施,同时采取厂区及厂界绿化等辅助降噪措施,以减轻生产设备运行时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
(5)固废处理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灰、浸出渣、精滤渣、阳极泥、废水处理渣。
其中原料除尘灰经回收后返回破碎工序,锰渣、生石灰破碎除尘灰返回均化工序使用,阳极泥返回化合工段再利用,浸出渣、精滤渣、废水处理渣送无害化生产线处理后外售综合利用。
(6)土壤处理
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颗粒物、硫酸雾等。厂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无需采取进一步的现状保障措施;项目排放废气污染物均采取高效环保治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厂区各生产区、污水处理站、应急池、事故水池等按分区要求进行相应的分区防渗,地面进行硬化,选择滞尘、吸附能力较强的植物加强绿化,建立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跟踪监测制度等,减少大气沉降累积性影响和降低污染物入渗土壤的可能性。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广西 (略) 电解金属锰节能增效技改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略) 跨境产业园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得到有效治理,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技术可行,项目正常情况下向外排放的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在做好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工程运营过程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属于可以接受水平。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直接下载查阅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也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电子版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网络链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①对本工程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来访面谈等各种方式对本工程环境影响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为便于进一步沟通、交流和反馈,希望大家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
链接:http://**-S_ceNXHoC22xtNPbHF-A
提取码:ybo5
八、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 (略)
联 系 人:封总
联系电话:*
邮箱: *@*q.com
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广西 (略)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 (略) 青秀区东葛路118号南宁青秀万达广场西1栋4102、4103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71-*
联系人:*工
广西 (略)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电解金属锰节能增效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广西 (略) 已基本完成《电解金属锰节能增效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要求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电解金属锰节能增效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广西 (略)
(3)项目概况:将原木质电解槽更新为节能型RPP电解槽,新增2台500m2高效反洗压滤机,更新2台节能型整流变压器,新增锰渣无害化生产线;通过装备升级提高电解槽的产出效率,使电解金属锰的产能由原来的2万t/a提升到3.11万t/a。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
①正常排放的情况下,在二类区,本项目新增污染源的硫酸雾、氨小时平均浓度最大占标率分别为53.64%、51.44%;PM10、PM2.5、TSP、硫酸雾、锰及其化合物日均值最大占标率分别为28.40%、28.40%、19.03%、17.33%、91.54%。
在一类区,本项目新增污染源的PM10、PM2.5、TSP日均值最大占标率分别为8.45%、6.04%、1.73%。
一类区、二类区新增污染源的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
②正常排放的情况下,在二类区,本项目新增污染源的PM10、PM2.5、TSP年均值浓度最大占标率分别为9.15%、9.15%、2.26%。二类区新增污染源的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30%。
在一类区,本项目新增污染源PM10、PM2.5、TSP年均值最大占标率分别为0.48%、0.64%、0.23%。一类区新增污染源的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
③叠加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和“以新带老”削减污染源后,本项目二类区PM10、PM2.5、TSP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要求;硫酸雾、氨小时以及锰及其化合物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表D.1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
叠加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和在建、拟建污染源后,本项目一类区PM10、PM2.5、TSP的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要求。
综上,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间接冷却水、漂洗废水、极板冲洗废水、滤布冲洗废水、地面冲洗水、酸雾净化塔废水。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酸雾净化塔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排出部分用于化合车间补水;漂洗废水、极板冲洗废水,收集后送1号污水处理站处理;滤布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送2号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极板冲洗、滤布清洗、化合制液等,不外排。
综上,技改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和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3)地下水环境影响
因项目本身对其设计及施工过程有严格的防渗要求,并且项目对各类构筑物、管线等进行了严格防渗措施,在正常状况下,污水池等经防渗处理,污染物从源头和末端均得到控制,污染物渗入地下水的量很少或忽略不计,正常状况下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本项目包气带防污性能为“弱”,因此本项目应严格按照分区防渗要求对场地进行防渗处理,项目应设置事故应急池;在非正常状况发生后,应及时要求项目暂停生产,发生事故的污水处理站停止接收废水,并且将事故废水排入事故应急池中,截断污染源,并对事故设施进行维修,尽可能减小事故工况下废水对地下水环境的污染,同时加强对下游监测井SK03的监控工作。
(4)噪声环境影响
正常生产情况下,项目东面、西面、南面、北面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 dB(A),夜间50 dB(A)),敏感点北面散户、东面散户、东南面散户、湖润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 dB(A),夜间50 dB(A))。
因此,项目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影响不大。
(5)固废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固废均经过合理处置,满足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要求,在采取环评所提出的治理措施之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理和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土壤环境影响
垂直入渗情况累积20年后,在非正常工况下,预测因子锰的累积浓度均能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5/T 2556-2022)中风险筛选值标准要求。
项目生产车间等采取严格防渗措施,加强生产管理,避免生产过程中物料洒落侵入土壤,从而造成土壤污染,另外项目设置三级防控体系,事故状态下废水得到妥善处置,因此,项目正常生产对厂区内土壤不会造成明显的环境影响。
(7)环境风险
企业按本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进行严格管理,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减缓措施,可以消除或降低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和损失,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处理
技改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包括破碎废气、浆化废气、浸出废气、锰渣和石灰石破碎废气、氨回收废气。其中破碎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DA002外排,浆化槽产生的酸雾收集后经1套酸雾净化塔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3外排,化合槽产生的酸雾收集后经2套酸雾净化塔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4、DA005外排,锰渣、石灰石破碎废气经布袋除尘系统处理、氨回收废气经2级水喷淋系统处理后,由同一根18m排气筒DA006外排。
(2)废水处理
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间接冷却水、漂洗废水、极板冲洗废水、滤布冲洗废水、地面冲洗水、酸雾净化塔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其中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酸雾净化塔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排出部分用于化合车间补水;漂洗废水、极板冲洗废水收集后送1号污水处理站处理;初期雨水、滤布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送2号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回用于极板冲洗、滤布清洗、化合制液等,不外排。
(3)地下水处理
本项目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硫化池为重点防渗区。化合车间、电解车间、锰粉车间、压滤车间、锰渣无害化车间为一般防渗区。同时,做好日常巡查、增设下游监控井,建立跟踪监测制度,避免事故性排放,防止对区域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4)噪声处理
针对较高噪声设备采用消音、隔声和减振等措施,同时采取厂区及厂界绿化等辅助降噪措施,以减轻生产设备运行时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
(5)固废处理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灰、浸出渣、精滤渣、阳极泥、废水处理渣。
其中原料除尘灰经回收后返回破碎工序,锰渣、生石灰破碎除尘灰返回均化工序使用,阳极泥返回化合工段再利用,浸出渣、精滤渣、废水处理渣送无害化生产线处理后外售综合利用。
(6)土壤处理
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颗粒物、硫酸雾等。厂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无需采取进一步的现状保障措施;项目排放废气污染物均采取高效环保治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厂区各生产区、污水处理站、应急池、事故水池等按分区要求进行相应的分区防渗,地面进行硬化,选择滞尘、吸附能力较强的植物加强绿化,建立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跟踪监测制度等,减少大气沉降累积性影响和降低污染物入渗土壤的可能性。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广西 (略) 电解金属锰节能增效技改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略) 跨境产业园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得到有效治理,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技术可行,项目正常情况下向外排放的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在做好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工程运营过程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属于可以接受水平。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直接下载查阅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也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电子版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网络链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①对本工程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来访面谈等各种方式对本工程环境影响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为便于进一步沟通、交流和反馈,希望大家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
链接:http://**-S_ceNXHoC22xtNPbHF-A
提取码:ybo5
八、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 (略)
联 系 人:封总
联系电话:*
邮箱: *@*q.com
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广西 (略)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 (略) 青秀区东葛路118号南宁青秀万达广场西1栋4102、4103号
邮编:*
联系电话:0771-*
联系人:*工
广西 (略)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