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福建明溪宇晖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3N高纯硅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公示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福建明溪宇晖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3N高纯硅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4号)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5日-2024年1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
传 真:0598-*
电子邮箱: *@*63.com
通讯地址:明溪县河滨北路76号
邮 编:*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11 | 年产2000吨3N高纯硅技改项目 | (略) 明溪县瀚仙镇原红卫制药厂内 | 福建明 (略) | 1.项目名称:年产2000吨3N高纯硅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福建明 (略) 3.建设地点: (略) 明溪县瀚仙镇原红卫制药厂内 4.总 投 资:600万元 5.项目性质:改建、扩建 6.建设规模及内容:年产3N高纯硅2000t/a(其中600t用于生产高纯硅粉末)、高纯硅粉末800t/a。 7.环评报告编制单位: (略) 盛 (略) 8.环境影响结论:福建明 (略) 投资建设的年产2000吨3N高纯硅技改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相关污染防治政策,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仅在现有厂房内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选址基本可行;项目平面布局基本合理;污染治理措施技术可行,项目建设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当地环境承载范围内;工程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项目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基本可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4号)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5日-2024年1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
传 真:0598-*
电子邮箱: *@*63.com
通讯地址:明溪县河滨北路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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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11 | 年产2000吨3N高纯硅技改项目 | (略) 明溪县瀚仙镇原红卫制药厂内 | 福建明 (略) | 1.项目名称:年产2000吨3N高纯硅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福建明 (略) 3.建设地点: (略) 明溪县瀚仙镇原红卫制药厂内 4.总 投 资:600万元 5.项目性质:改建、扩建 6.建设规模及内容:年产3N高纯硅2000t/a(其中600t用于生产高纯硅粉末)、高纯硅粉末800t/a。 7.环评报告编制单位: (略) 盛 (略) 8.环境影响结论:福建明 (略) 投资建设的年产2000吨3N高纯硅技改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相关污染防治政策,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仅在现有厂房内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选址基本可行;项目平面布局基本合理;污染治理措施技术可行,项目建设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当地环境承载范围内;工程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项目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基本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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