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集宁区分局2024年1月24日拟审查项目报告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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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生态环境局集宁区分局2024年1月24日拟审查项目报告表公示

本次建设项目经受理核实阶段无异议予以拟审查公示,环评审批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4日起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4-* 邮 编:*

通讯地址: (略) 集宁新区察哈尔西 (略) 集宁区政务大厅生态分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乌兰 (略)

(略) 集宁区新体路老干部活动中心一楼

乌兰 (略)

内蒙古 (略)

项目占地面积970m2,租 (略) 集宁区新体路老干部活动中心一 (略) 建设,楼体现排水、供水、供热及消防系统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主要对1楼室内进行装修以及排水系统改造,并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事故水池等。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86%。

项目在设备安装和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做好相关环保工作。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项目冬 (略) 政供热管网,运营期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按照规范设置温控装置,加强暂存间通风;污水处理间全封闭,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地面周围设置绿化带,无组织废气地面采用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产生的恶臭气体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排放限值标准。加强污水治理措施及管理。项目不设置传染科,无含致病菌废水,产生的医疗废水与生活污水不分流均按医疗废水处理。项目总用水量11.21m3/d,医疗废水排放量10.10m3/d,医疗废水经处理规模为12m3/d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工艺为“一级强化处理(化粪池+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集宁区碧水蓝天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要求进行收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对医疗废物暂存间、事故池和污水处理设施采取渗透系数≤10-10cm/s的重点防渗措施,有效防止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固体废物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医疗废物经消毒、毁形、分类后暂 (略) 内预防保健科西侧面积10m2的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间地面设置医疗废物专用收集桶及托盘,医疗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废紫外灯管更换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拉运;污水处理设备和化粪池产生的污泥清淘前应进行监测并进行脱水、消毒,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即清即运。运营期要求建立医疗废物处理、拉运台账。项目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经距离衰减及车间隔声降噪,厂区及厂界绿化等措施,确保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及防范措施,制定并执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预防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公众参与:该项目属于编制报告表的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本次建设项目经受理核实阶段无异议予以拟审查公示,环评审批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4日起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4-* 邮 编:*

通讯地址: (略) 集宁新区察哈尔西 (略) 集宁区政务大厅生态分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乌兰 (略)

(略) 集宁区新体路老干部活动中心一楼

乌兰 (略)

内蒙古 (略)

项目占地面积970m2,租 (略) 集宁区新体路老干部活动中心一 (略) 建设,楼体现排水、供水、供热及消防系统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主要对1楼室内进行装修以及排水系统改造,并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事故水池等。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86%。

项目在设备安装和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做好相关环保工作。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项目冬 (略) 政供热管网,运营期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按照规范设置温控装置,加强暂存间通风;污水处理间全封闭,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地面周围设置绿化带,无组织废气地面采用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产生的恶臭气体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排放限值标准。加强污水治理措施及管理。项目不设置传染科,无含致病菌废水,产生的医疗废水与生活污水不分流均按医疗废水处理。项目总用水量11.21m3/d,医疗废水排放量10.10m3/d,医疗废水经处理规模为12m3/d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工艺为“一级强化处理(化粪池+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消毒)”,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集宁区碧水蓝天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要求进行收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对医疗废物暂存间、事故池和污水处理设施采取渗透系数≤10-10cm/s的重点防渗措施,有效防止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固体废物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医疗废物经消毒、毁形、分类后暂 (略) 内预防保健科西侧面积10m2的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间地面设置医疗废物专用收集桶及托盘,医疗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废紫外灯管更换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拉运;污水处理设备和化粪池产生的污泥清淘前应进行监测并进行脱水、消毒,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即清即运。运营期要求建立医疗废物处理、拉运台账。项目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经距离衰减及车间隔声降噪,厂区及厂界绿化等措施,确保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及防范措施,制定并执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预防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公众参与:该项目属于编制报告表的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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