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钟山县珊瑚河回龙镇龙眼至朝东河段防洪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广西钟山县珊瑚河回龙镇龙眼至朝东河段防洪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钟山生态环境局拟对受理的广西钟山县珊瑚河回龙镇龙眼至朝东河段防洪整治工程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 (略) 钟山生态环境局接受公众来信来电,并对于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9日
电话:0774-*,传真:0774-*
电子邮箱:*@*26.com
通讯地址: (略) 钟山生态环境局(钟山县西路30号老烟厂幼儿园旧址)(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广西钟山县珊瑚河回龙镇龙眼至朝东河段防洪整治工程
建设单位:钟山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建设地点:钟山县回龙镇西北侧(起始点坐标为:东经111度16分55.161秒,北纬24度26分41.756秒;终点坐标为:东经111度14分42.449秒,北纬24度26分48.940秒)。
工程概况:项目性质为新建,钟山县回龙镇西北侧(起始点坐标为:东经111度16分55.161秒,北纬24度26分41.756秒;终点坐标为:东经111度14分42.449秒,北纬24度26分48.940秒)。项目河段治理河长为6890m,新建护岸长3590.83m,河道清淤2.19万m3,新建排水涵管6座、共计新建下河步级13座,旧堤修复261m,岸坡修整4601.78m。项目永久占地20400.1m2。项目总投资1747.42万元,环保投资143万元,占投资额的8.18%。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施工料场遮盖、密闭运输、出入车辆清洗、洒水降尘、混凝土搅拌机封闭处理,搅拌粉尘全部进入袋式收尘器收集处理,被收集处理的粉尘直接返回搅拌机利用。
(二)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浇洒抑尘;施工场地里的淋溶水通过收集进入场地沉淀池沉淀处理,处理后用于施工生产用水;淤泥干化废水经排水沟收集后进入沉淀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旱地灌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三)施工期施工区域设立隔声围挡,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噪声较高的机械采用减振基座、隔声挡板,安装消声器或临时声屏障等降噪措施,严禁在中午和夜间作业等措施,来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四)施工期土方弃渣运至弃渣场堆放;淤泥干化后采用密闭罐车运至弃渣场,后期用作该区土地整治覆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施工期保护工程区周围的植被,若施工期间发现珍稀保护植物,应立即停工,采取保护措施并上报相关部门,禁止随意砍伐、填埋、毁坏厂界内、外树木和草地,施工完工后应及时种植树木,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的发生。禁止捕猎野生动物。涉水工程选择枯水期施工并设置围堰,尽量避开鱼类产卵期进行水下施工,若发现重点保护珍稀鱼类,应采取措施进行保护,不得捕杀。
评价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钟山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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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钟山生态环境局拟对受理的广西钟山县珊瑚河回龙镇龙眼至朝东河段防洪整治工程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 (略) 钟山生态环境局接受公众来信来电,并对于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9日
电话:0774-*,传真:0774-*
电子邮箱:*@*26.com
通讯地址: (略) 钟山生态环境局(钟山县西路30号老烟厂幼儿园旧址)(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广西钟山县珊瑚河回龙镇龙眼至朝东河段防洪整治工程
建设单位:钟山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建设地点:钟山县回龙镇西北侧(起始点坐标为:东经111度16分55.161秒,北纬24度26分41.756秒;终点坐标为:东经111度14分42.449秒,北纬24度26分48.940秒)。
工程概况:项目性质为新建,钟山县回龙镇西北侧(起始点坐标为:东经111度16分55.161秒,北纬24度26分41.756秒;终点坐标为:东经111度14分42.449秒,北纬24度26分48.940秒)。项目河段治理河长为6890m,新建护岸长3590.83m,河道清淤2.19万m3,新建排水涵管6座、共计新建下河步级13座,旧堤修复261m,岸坡修整4601.78m。项目永久占地20400.1m2。项目总投资1747.42万元,环保投资143万元,占投资额的8.18%。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施工料场遮盖、密闭运输、出入车辆清洗、洒水降尘、混凝土搅拌机封闭处理,搅拌粉尘全部进入袋式收尘器收集处理,被收集处理的粉尘直接返回搅拌机利用。
(二)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浇洒抑尘;施工场地里的淋溶水通过收集进入场地沉淀池沉淀处理,处理后用于施工生产用水;淤泥干化废水经排水沟收集后进入沉淀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旱地灌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三)施工期施工区域设立隔声围挡,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对噪声较高的机械采用减振基座、隔声挡板,安装消声器或临时声屏障等降噪措施,严禁在中午和夜间作业等措施,来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四)施工期土方弃渣运至弃渣场堆放;淤泥干化后采用密闭罐车运至弃渣场,后期用作该区土地整治覆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施工期保护工程区周围的植被,若施工期间发现珍稀保护植物,应立即停工,采取保护措施并上报相关部门,禁止随意砍伐、填埋、毁坏厂界内、外树木和草地,施工完工后应及时种植树木,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的发生。禁止捕猎野生动物。涉水工程选择枯水期施工并设置围堰,尽量避开鱼类产卵期进行水下施工,若发现重点保护珍稀鱼类,应采取措施进行保护,不得捕杀。
评价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钟山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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