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年加工50万方商品混凝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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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年加工50万方商品混凝土建设


稷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对稷山县海鑫混凝土有限公司新建年加工50万方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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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对稷山 (略) 新建年加工50万方商品混凝土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稷山 (略) 新建年加工50万方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稷山县稷峰东街政务大厅三楼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报告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稷山 (略) 新建年加工50万方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

(略) 稷山县太阳乡董家庄村西南方向960米处

稷山 (略)

山西艾蒙 (略)

建设内容:建设一条180型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主要包括封闭式搅拌楼、搅拌机、粉料筒仓、配料机、斜皮带机等,配套建设储运工程、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5万元。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配料仓设置为地埋式料仓,物料输送皮带均全封闭,4个受料仓三面封闭并在料仓进口设皮帘,并在每个料仓顶部设一个收尘罩,将含尘废气引入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后经一根15米排气筒排放;搅拌机采用密闭结构,设置负压引风管将含尘废气引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集气后经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后经一根25米排气筒排放;水泥、粉煤灰、矿粉均采用气力输送方式,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一根25米排气筒排放,上述废气各项污染物排放要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要求。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搅拌机清洗废水、罐车罐内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处理后与地面清洗废水一起进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搅拌工序;车胎、车身冲洗废水沉淀后进入洗车平台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厂区南部设置一座100立方米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内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技术导则相关规范要求,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危废贮存库、外加剂储罐、沉淀池、清水池、初期雨水池等进行重点防渗;原料库、生产区等进行一般防渗;厂区道路进行简单防渗,采用混凝土进行一般硬化,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地下,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搅拌机、皮带输送机、空压机、风机等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定期保养以及为空压机、风机设置隔声罩、消音器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严防二次污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混凝土和沉淀渣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后回用于生产,废混凝土砌块外售用作路基垫料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棉纱收集后暂存于厂区一座15平方米的危废贮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逐项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同时要实现与当地政府的应急预案联动。

7、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才决定开工建设,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8、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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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稷山 (略) 新建年加工50万方商品混凝土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稷山 (略) 新建年加工50万方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稷山县稷峰东街政务大厅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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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报告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稷山 (略) 新建年加工50万方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

(略) 稷山县太阳乡董家庄村西南方向960米处

稷山 (略)

山西艾蒙 (略)

建设内容:建设一条180型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主要包括封闭式搅拌楼、搅拌机、粉料筒仓、配料机、斜皮带机等,配套建设储运工程、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5万元。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配料仓设置为地埋式料仓,物料输送皮带均全封闭,4个受料仓三面封闭并在料仓进口设皮帘,并在每个料仓顶部设一个收尘罩,将含尘废气引入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后经一根15米排气筒排放;搅拌机采用密闭结构,设置负压引风管将含尘废气引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集气后经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后经一根25米排气筒排放;水泥、粉煤灰、矿粉均采用气力输送方式,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一根25米排气筒排放,上述废气各项污染物排放要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要求。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搅拌机清洗废水、罐车罐内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处理后与地面清洗废水一起进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搅拌工序;车胎、车身冲洗废水沉淀后进入洗车平台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厂区南部设置一座100立方米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内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技术导则相关规范要求,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危废贮存库、外加剂储罐、沉淀池、清水池、初期雨水池等进行重点防渗;原料库、生产区等进行一般防渗;厂区道路进行简单防渗,采用混凝土进行一般硬化,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地下,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搅拌机、皮带输送机、空压机、风机等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定期保养以及为空压机、风机设置隔声罩、消音器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严防二次污染。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混凝土和沉淀渣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后回用于生产,废混凝土砌块外售用作路基垫料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棉纱收集后暂存于厂区一座15平方米的危废贮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逐项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同时要实现与当地政府的应急预案联动。

7、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才决定开工建设,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8、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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