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城经济开发区截齿生产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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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城经济开发区截齿生产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日期:**

项目名称:水城经济开发区截齿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贵州中创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租赁现有车间进行建设,无新增用地,不影响生态环境;施工仅需进行场地防渗、搭建危险废物暂存间、安装并调试设备等施工,不产生施工扬尘、施工废水。项目施工选在工作日昼间,且安装降噪设施,产生噪声较小,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进行,对环境无明显影响;施工在厂房内进行,一般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厂房内, (略) 政指定场所,运输过程通过篷布、洒水不产生扬尘;项目所 (略) 建成区,生活垃圾集 (略) 政统一处理。施工期间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以租用厂房配置化粪池收集处置, (略) 政污水管网。(二)营运期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为焊接和抛丸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淬火、回火工序产生的VOCs。焊接工序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除尘器对焊接烟尘进行收集、处理,处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毛坯喷砂区、成品喷砂区抛丸工序均在密闭抛丸室内,抛丸、精抛丸共用一套集气罩,统一处理后经同一排放口排放,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焊接工序烟尘经净化除尘器收集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1.0mg/m3)。淬火、回火工序采用集气罩+二级活性炭装置进行废气处理,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NMHC有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2.废水本项目劳动定员50人。本项目运营期水污染物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 (略) 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房原有化粪池进行厌氧生物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木桥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地面冲洗水经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地面清洗。3.噪声营运期为了减轻设备噪声的影响,生产过程全部在车间内进行,不存在露天布置的情况,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源头控制;加装减振降噪设施设备;加强管理对设备维护检修,控制噪声污染。采取保护措施后,预计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固体废物本项目为运营期产生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边角料、废钢丸、除尘器收集粉尘、废焊渣等。生活垃圾按《 (略)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分类收集,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清运;化粪池污泥交由专业机构清掏,清掏后直接转运。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废钢丸、除尘器收集粉尘、废焊渣,由企业收集在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统一外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淬火液、淬火槽沉渣、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活性炭、废铁屑、废切削液、废碱液。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约15m2),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并做好管理工作。5.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营运期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加强日常巡逻检查。厂区内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污染防治区为辅料(淬火液、切削液、润滑油等)区、淬火车间、地埋事故应急池、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废水收集池进行重点防渗;一般污染防治区为主料间、生产车间;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

"XMGK":"本项目属新建项目, (略) (略) 水城经济开发区玄武岩纤维增强材料扶贫工厂1栋,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105°2′45.845″,北纬:26°32′57.831″,总占地面积2500m2,建设单位为贵州中创 (略) 。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建设数控车床20台,普通车床2台,数控立铣8台,数控卧铣8台,数控钻铣4台,钻床4台,锯床2台,热处理网带炉1台,模块感应加热炉3台,钎焊设备3套,630t摩擦压力机1台,160t冲床1台,100t冲床1台,加工中心生产线4条,检验设备线1条,自动化装置线1条,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1.3%。二期拟购买土地100亩,自建标准化厂房、办公场所及配套设施,总投资12000万元。二期尚未规划,本次评价仅作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二期建设项目另开展环评。本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1.3%。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有关规定,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于**日将水城经济开发区截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8-*  传 真:0858-* 通讯地址: (略) (略) 钟山 (略) 综合体9号楼9楼   邮 编:*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贵 (略)

项目名称:水城经济开发区截齿生产项目

日期:**

项目名称:水城经济开发区截齿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贵州中创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租赁现有车间进行建设,无新增用地,不影响生态环境;施工仅需进行场地防渗、搭建危险废物暂存间、安装并调试设备等施工,不产生施工扬尘、施工废水。项目施工选在工作日昼间,且安装降噪设施,产生噪声较小,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进行,对环境无明显影响;施工在厂房内进行,一般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厂房内, (略) 政指定场所,运输过程通过篷布、洒水不产生扬尘;项目所 (略) 建成区,生活垃圾集 (略) 政统一处理。施工期间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以租用厂房配置化粪池收集处置, (略) 政污水管网。(二)营运期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为焊接和抛丸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淬火、回火工序产生的VOCs。焊接工序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除尘器对焊接烟尘进行收集、处理,处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毛坯喷砂区、成品喷砂区抛丸工序均在密闭抛丸室内,抛丸、精抛丸共用一套集气罩,统一处理后经同一排放口排放,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焊接工序烟尘经净化除尘器收集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1.0mg/m3)。淬火、回火工序采用集气罩+二级活性炭装置进行废气处理,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NMHC有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2.废水本项目劳动定员50人。本项目运营期水污染物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无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 (略) 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房原有化粪池进行厌氧生物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木桥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地面冲洗水经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地面清洗。3.噪声营运期为了减轻设备噪声的影响,生产过程全部在车间内进行,不存在露天布置的情况,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源头控制;加装减振降噪设施设备;加强管理对设备维护检修,控制噪声污染。采取保护措施后,预计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固体废物本项目为运营期产生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边角料、废钢丸、除尘器收集粉尘、废焊渣等。生活垃圾按《 (略)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分类收集,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清运;化粪池污泥交由专业机构清掏,清掏后直接转运。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废钢丸、除尘器收集粉尘、废焊渣,由企业收集在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统一外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淬火液、淬火槽沉渣、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活性炭、废铁屑、废切削液、废碱液。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约15m2),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并做好管理工作。5.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营运期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加强日常巡逻检查。厂区内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污染防治区为辅料(淬火液、切削液、润滑油等)区、淬火车间、地埋事故应急池、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废水收集池进行重点防渗;一般污染防治区为主料间、生产车间;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

"XMGK":"本项目属新建项目, (略) (略) 水城经济开发区玄武岩纤维增强材料扶贫工厂1栋,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105°2′45.845″,北纬:26°32′57.831″,总占地面积2500m2,建设单位为贵州中创 (略) 。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建设数控车床20台,普通车床2台,数控立铣8台,数控卧铣8台,数控钻铣4台,钻床4台,锯床2台,热处理网带炉1台,模块感应加热炉3台,钎焊设备3套,630t摩擦压力机1台,160t冲床1台,100t冲床1台,加工中心生产线4条,检验设备线1条,自动化装置线1条,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1.3%。二期拟购买土地100亩,自建标准化厂房、办公场所及配套设施,总投资12000万元。二期尚未规划,本次评价仅作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二期建设项目另开展环评。本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1.3%。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有关规定,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我局于**日将水城经济开发区截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8-*  传 真:0858-* 通讯地址: (略) (略) 钟山 (略) 综合体9号楼9楼   邮 编:*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贵 (略)

项目名称:水城经济开发区截齿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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