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月25日拟对白马电厂大型循环流化床锅炉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4年1月25日拟对白马电厂大型循环流化床锅炉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自贡 (略) 白马电厂大型循环流化床锅炉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5日-2024年1月31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兼传真:0832-*
地址: (略) 东兴区北环路西段5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白马电厂大型循环流化床锅炉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 | (略) 中区白马镇黄石井路 118 号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厂区 | 自贡 (略) | (略) (略) | 依托厂区现有300MW循环流化床锅炉机组,新建一套固体废物转存及上料系统,将一般固废与煤掺混后送入炉膛燃烧发电,掺烧一般固废占煤比例不超过7.8%,年最大利用量约5万吨。 | 一、施工期 (1)废气:全面落实“六必须”和“六不准”,施工区域洒水抑尘,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泥土和路面尘土,建材及建碴运输车辆密闭;弃土临时堆放采用条布遮盖并及时清运。 (2)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可回用;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电厂厂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设施处理。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的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适当的防振降噪措施。 (4)固废: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或运往指定建渣场处置;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收集,日产日清。 二、营运期: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300MW循环流化床机组锅炉废气以及转运区污泥产生臭气,其中锅炉废气处理工艺为:低温分级低氮燃烧+炉内喷钙脱硫+SNCR脱硝+静电除尘器+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高效布袋除尘器,最终通过一根210m烟囱排放;转运区污泥臭气通过封闭转运区设置负压吸风口,和车间内的环境空气一起汇集到臭气收集总管,由收集风机送入锅炉的一次风机入口,进入炉膛焚烧。非正常工况下,应急暂存污泥废气由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建成后不新增废水。 (3)噪声:本次新增噪声主要为运输污泥的车辆噪声,以及污泥转运区设备噪声,通过采用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修建封闭转运区阻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针对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利用距离衰减等。 (4)固废:项目建成后主要固废是锅炉产生的飞灰、灰渣、脱硫渣等,该类固废依托现有处理措施,即外售综合利用或灰场填埋处置。 (5)地下水:项目污泥转运区采取重点防渗措施。 三、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四、其他部门意见 1. (略) 市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303-*-04-01-*]FGQB-0030号)。 2.项 (略) 高新区白马园区白马电厂内,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工程位于现有电厂用 (略) 规划和规划局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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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自贡 (略) 白马电厂大型循环流化床锅炉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5日-2024年1月31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兼传真:0832-*
地址: (略) 东兴区北环路西段5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白马电厂大型循环流化床锅炉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 | (略) 中区白马镇黄石井路 118 号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厂区 | 自贡 (略) | (略) (略) | 依托厂区现有300MW循环流化床锅炉机组,新建一套固体废物转存及上料系统,将一般固废与煤掺混后送入炉膛燃烧发电,掺烧一般固废占煤比例不超过7.8%,年最大利用量约5万吨。 | 一、施工期 (1)废气:全面落实“六必须”和“六不准”,施工区域洒水抑尘,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泥土和路面尘土,建材及建碴运输车辆密闭;弃土临时堆放采用条布遮盖并及时清运。 (2)废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可回用;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电厂厂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设施处理。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的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适当的防振降噪措施。 (4)固废: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或运往指定建渣场处置;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收集,日产日清。 二、营运期: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300MW循环流化床机组锅炉废气以及转运区污泥产生臭气,其中锅炉废气处理工艺为:低温分级低氮燃烧+炉内喷钙脱硫+SNCR脱硝+静电除尘器+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高效布袋除尘器,最终通过一根210m烟囱排放;转运区污泥臭气通过封闭转运区设置负压吸风口,和车间内的环境空气一起汇集到臭气收集总管,由收集风机送入锅炉的一次风机入口,进入炉膛焚烧。非正常工况下,应急暂存污泥废气由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建成后不新增废水。 (3)噪声:本次新增噪声主要为运输污泥的车辆噪声,以及污泥转运区设备噪声,通过采用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修建封闭转运区阻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针对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利用距离衰减等。 (4)固废:项目建成后主要固废是锅炉产生的飞灰、灰渣、脱硫渣等,该类固废依托现有处理措施,即外售综合利用或灰场填埋处置。 (5)地下水:项目污泥转运区采取重点防渗措施。 三、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四、其他部门意见 1. (略) 市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303-*-04-01-*]FGQB-0030号)。 2.项 (略) 高新区白马园区白马电厂内,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工程位于现有电厂用 (略) 规划和规划局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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