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月25日拟对四川利弘陶瓷有限公司喷雾干燥塔节能环保提升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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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月25日拟对四川利弘陶瓷有限公司喷雾干燥塔节能环保提升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4年1月25日拟对四川利弘陶瓷有限公司喷雾干燥塔节能环保提升(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25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喷雾干燥塔节能环保提升(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5日-1月31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832-*

地 址: (略) 威远县行政审批局二楼70号生态环境窗口(严陵镇小河路12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喷雾干燥塔节能环保提升(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

威远县严陵工业园区内

(略)

(略)

项目对现有工程“年产1200万平方米陶瓷内墙砖建设项目”进行技术改造,在现有喷雾干燥塔基础上购置2台E2100燃气轮机+补燃热风炉及配套设施替代现有燃气热风炉,建成后实现能源梯级利用;现有工程占地53000m2,本次技改位于现有厂房内,占地面积约800m2,不新增用地和厂房;技改完成后现有工程产品方案和规模不变,项目新增发电量1440万kw?h/a。

一、施工期:

施工期已采取的各项污染物治理措施如下:

1)废气:项目利用已有厂房进行改造建设,施工作业较少,产生扬尘量较少,施工期扬尘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及时清理场地等措施控制;车辆及机械运行排放的尾气通过大气的自净作用得到净化。

(2)废水:项目施工期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周边预处理池处理后进入威远严陵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避免同时使用高噪声设备等措施控制。车辆运输噪声通过通过改善路面结构、减缓道路坡度、加强管理、禁止鸣笛等措施控制。

(4)固废:施工期将拆除淘汰部分生产设备,拆除设备尽量再利用,不可再用的可回收物资外售废品回收站,不能回收的物资清运到园区指定场所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期产生装修建筑垃圾、废设备包装垃圾应设置临时堆放点,并做好防雨防渗措施,考虑废料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园区指定场所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人员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营运期:

1)废气:项目喷雾干燥工序废气:喷雾干燥系统设置燃气轮机以及补燃热风炉低氮燃烧装置,喷雾干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二级喷淋+1根42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项目无新增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新增生产废水主要为燃气轮机冷却系统排污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废水回用于球磨工序,不外排。

(3)噪声:项目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择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定期维护保养、风机安装消声器等措施进行控制;车辆运输噪声通过加强车辆进出管理,合理安排装运,设置减速、禁鸣标识,控制车速和鸣笛等措施降低对外界声环境的影响。

(4)固废:项目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返回球磨工序做原料。喷雾干燥塔废过滤布袋外协焚烧处理。废机油、废含油废棉纱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三、其他部门意见:

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3年9月19日对项目核准予以确认(项目编码:2306-*-04-01-*,核准文号:威发改发[2023]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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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喷雾干燥塔节能环保提升(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5日-1月31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832-*

地 址: (略) 威远县行政审批局二楼70号生态环境窗口(严陵镇小河路12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喷雾干燥塔节能环保提升(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

威远县严陵工业园区内

(略)

(略)

项目对现有工程“年产1200万平方米陶瓷内墙砖建设项目”进行技术改造,在现有喷雾干燥塔基础上购置2台E2100燃气轮机+补燃热风炉及配套设施替代现有燃气热风炉,建成后实现能源梯级利用;现有工程占地53000m2,本次技改位于现有厂房内,占地面积约800m2,不新增用地和厂房;技改完成后现有工程产品方案和规模不变,项目新增发电量1440万kw?h/a。

一、施工期:

施工期已采取的各项污染物治理措施如下:

1)废气:项目利用已有厂房进行改造建设,施工作业较少,产生扬尘量较少,施工期扬尘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及时清理场地等措施控制;车辆及机械运行排放的尾气通过大气的自净作用得到净化。

(2)废水:项目施工期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周边预处理池处理后进入威远严陵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避免同时使用高噪声设备等措施控制。车辆运输噪声通过通过改善路面结构、减缓道路坡度、加强管理、禁止鸣笛等措施控制。

(4)固废:施工期将拆除淘汰部分生产设备,拆除设备尽量再利用,不可再用的可回收物资外售废品回收站,不能回收的物资清运到园区指定场所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期产生装修建筑垃圾、废设备包装垃圾应设置临时堆放点,并做好防雨防渗措施,考虑废料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园区指定场所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人员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营运期:

1)废气:项目喷雾干燥工序废气:喷雾干燥系统设置燃气轮机以及补燃热风炉低氮燃烧装置,喷雾干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二级喷淋+1根42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项目无新增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新增生产废水主要为燃气轮机冷却系统排污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废水回用于球磨工序,不外排。

(3)噪声:项目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择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定期维护保养、风机安装消声器等措施进行控制;车辆运输噪声通过加强车辆进出管理,合理安排装运,设置减速、禁鸣标识,控制车速和鸣笛等措施降低对外界声环境的影响。

(4)固废:项目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返回球磨工序做原料。喷雾干燥塔废过滤布袋外协焚烧处理。废机油、废含油废棉纱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三、其他部门意见:

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3年9月19日对项目核准予以确认(项目编码:2306-*-04-01-*,核准文号:威发改发[2023]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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