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赣州市宁都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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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赣州市宁都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 (略) 宁都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度, (略) 宁都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 (略) 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要求编制,全文由以下六个部分组成: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2023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宁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 (略) 宁都生态环境局综合股502室联系(地址:宁都县博生东路10号综合股502室,电话:0797-*,邮箱:*@*63.com,微信公众号:宁都环保,微博: (略) 宁都生态环境局)。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及总书记在江西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严格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宁都生态环境局通过宁都县政务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7条。其中工作动态-政务动态523条、生态环境-污染防治77条、生态环境领域-其他行政职责304条、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72条、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12条、生态环境领域-行政许可41条、生态环境领域-标准目录1条、政府部门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生态环境局1条、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条、财经信息-财政预决算1条、概况信息-本级政府部门介绍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 (略) 宁都生态环境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依法办结0件;受理网络问政平台3件,依法办结3件;结转下年办理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略) 宁都生态环境局认真对照新《条例》 (略) 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 (略) 、市、县相关文件,及时动态调整文件制度。

(四)平台建设方面

(略) 要求,对新增的基层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生态环境领域及时丰富内容。优化后的四项子目录为:标准目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他行政职责。

(五)监督保障

一是积极参加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努力优化政务公开水平。二 (略) 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完成。三是2023年宁都生态环境局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及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被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公开质量不够高,内容不够丰富,图解形式偏少。

改进措施: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延续性,推进主动公开规范化,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3年度宁都生态环境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3年度宁都生态环境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 (略) 宁都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5日

20 (略) 宁都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度, (略) 宁都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 (略) 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要求编制,全文由以下六个部分组成: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2023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宁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 (略) 宁都生态环境局综合股502室联系(地址:宁都县博生东路10号综合股502室,电话:0797-*,邮箱:*@*63.com,微信公众号:宁都环保,微博: (略) 宁都生态环境局)。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及总书记在江西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严格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宁都生态环境局通过宁都县政务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7条。其中工作动态-政务动态523条、生态环境-污染防治77条、生态环境领域-其他行政职责304条、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72条、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12条、生态环境领域-行政许可41条、生态环境领域-标准目录1条、政府部门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生态环境局1条、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条、财经信息-财政预决算1条、概况信息-本级政府部门介绍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 (略) 宁都生态环境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依法办结0件;受理网络问政平台3件,依法办结3件;结转下年办理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略) 宁都生态环境局认真对照新《条例》 (略) 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 (略) 、市、县相关文件,及时动态调整文件制度。

(四)平台建设方面

(略) 要求,对新增的基层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生态环境领域及时丰富内容。优化后的四项子目录为:标准目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他行政职责。

(五)监督保障

一是积极参加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努力优化政务公开水平。二 (略) 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完成。三是2023年宁都生态环境局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及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被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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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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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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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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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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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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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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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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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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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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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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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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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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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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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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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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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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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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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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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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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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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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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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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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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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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公开质量不够高,内容不够丰富,图解形式偏少。

改进措施: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延续性,推进主动公开规范化,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3年度宁都生态环境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2023年度宁都生态环境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 (略) 宁都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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