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4万吨羧甲基纤维素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年产4万吨羧甲基纤维素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进行安徽卓安新材料年产4万吨羧*基纤维素钠项目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4万吨羧*基纤维素钠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52亩,总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楼、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原料罐区、辅助设施及设备购置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 (略)
联系人:刘涛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田家庵区国庆中路166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安徽 (略)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0551-* 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68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链接:http://**_vcPn-wncg 提取码:j27g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示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安 (略)
2024年1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进行安徽卓安新材料年产4万吨羧*基纤维素钠项目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4万吨羧*基纤维素钠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52亩,总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楼、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原料罐区、辅助设施及设备购置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 (略)
联系人:刘涛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田家庵区国庆中路166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安徽 (略)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0551-* 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68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链接:http://**_vcPn-wncg 提取码:j27g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示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安 (略)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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