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宝利织造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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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宝利织造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江西宝利织造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1-25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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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年产1.5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5日-2024年1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通讯地址:德安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

(略) 年产1.5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

建设地点

德安县工业园宝塔园西区( (略) 内)(东经115度43分39.432秒,北纬29度17分41.807秒)。

建设单位

(略) 。

环评机构

(略) (略) 。

建设项目

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年产1.5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

3、建设性质:扩建。

4、总投资:230万元。

5、建设地点:德安县工业园宝塔园西区( (略) 内)(东经115度43分39.432秒,北纬29度17分41.807秒)。

6、用地面积3581.76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环境质量现状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大气功能区划分,本项目所在地为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涉及的行政区(县级以上) 为德安县,环境空气常规因子现状监测数 (略) 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 (略) 各县(市、区)六项污染物浓度年均值,监测及评价结果表明:2022年德安县O3、SO2、NO2、CO、PM10、PM2.5监测因子污染指数均小于1,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为达标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本次评价特征因子TSP引用引用 (略) 出具的《德安工业园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SK- 2203-575),项目所在区域污染特征因子TSP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不会制约项目的建设。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引用 (略) 出具的《德安工业园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SK-2203-575)中对宝塔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入博阳河排放口上游500m至下游2000m处的五个监测点监测数据,由监测结果可知,园区污水受纳水体博阳河丰林河段水质监测因子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说明该河段水质环境良好。

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故不需要监测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生物质燃料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修改),拟建项目不属于目录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且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本项目的统一代码为:2305-*-07-02-*,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三、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破碎、粉碎、造粒采取集气罩+旋风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措施处理。颗粒物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933-2015)。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不新增外排废水。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本项目采用合理布局,绿化降噪等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不合格产品、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工序;废机油废机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中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建设规范的一般固废贮存场;危废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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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宝利织造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1-25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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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年产1.5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5日-2024年1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通讯地址:德安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

(略) 年产1.5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

建设地点

德安县工业园宝塔园西区( (略) 内)(东经115度43分39.432秒,北纬29度17分41.807秒)。

建设单位

(略) 。

环评机构

(略) (略) 。

建设项目

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年产1.5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

3、建设性质:扩建。

4、总投资:230万元。

5、建设地点:德安县工业园宝塔园西区( (略) 内)(东经115度43分39.432秒,北纬29度17分41.807秒)。

6、用地面积3581.76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环境质量现状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大气功能区划分,本项目所在地为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涉及的行政区(县级以上) 为德安县,环境空气常规因子现状监测数 (略) 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 (略) 各县(市、区)六项污染物浓度年均值,监测及评价结果表明:2022年德安县O3、SO2、NO2、CO、PM10、PM2.5监测因子污染指数均小于1,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为达标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本次评价特征因子TSP引用引用 (略) 出具的《德安工业园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SK- 2203-575),项目所在区域污染特征因子TSP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不会制约项目的建设。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引用 (略) 出具的《德安工业园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SK-2203-575)中对宝塔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入博阳河排放口上游500m至下游2000m处的五个监测点监测数据,由监测结果可知,园区污水受纳水体博阳河丰林河段水质监测因子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说明该河段水质环境良好。

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厂界外周边50m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故不需要监测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生物质燃料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修改),拟建项目不属于目录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且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本项目的统一代码为:2305-*-07-02-*,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三、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破碎、粉碎、造粒采取集气罩+旋风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措施处理。颗粒物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933-2015)。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不新增外排废水。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本项目采用合理布局,绿化降噪等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不合格产品、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工序;废机油废机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中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建设规范的一般固废贮存场;危废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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