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棋盘山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1月24日拟作出沈阳市荣伟塑料制品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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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棋盘山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1月24日拟作出沈阳市荣伟塑料制品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1月24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4日-2024年1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浑南区泗水街 (略) 棋盘山生态环境分局审批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荣伟塑料制品厂改扩建项目

辽宁 (略) 棋盘山开发区 英达街道 公家村

(略) 荣伟塑料制品厂

辽宁万尔思 (略)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新增占地面积2835平方米(租用沈 (略) 部分闲置厂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1座原料库、1座成品库、1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拆除原有危险废物贮存点(面积2平方米),新建1座危险废物贮存库(面积10平方米);新增1条共挤吹膜机生产线,生产能力为600吨/年,并对原有2条共挤吹膜机生产线进行提产改造,生产能力由80吨/年和110吨/年分别提升至600吨/年和800吨/年。本次改扩建原辅材料种类和生产工艺均保持不变,项目建成后全厂年生产塑料薄膜2000吨。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7万元。新增劳动定员9人,采取单班8小时工作制,项目建成后全厂年生产330天。

项目预计2024年3月开工建设,2024年5月竣工投产。

项目供水、供电、供暖均依托既有项目。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挤出、吹膜、成型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恶臭气体。

项目挤出、吹膜、成型工序均在密闭厂房内进行并设置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UV光氧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报告表”,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厂界处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选用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吸附生产废气的活性炭每2个月更换一次,每次更换量3.738吨。本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总量为1.556吨/年。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混料机、共挤吹膜机、分切机、复卷机、切管机、打包机、风机、空压机、循环水泵等设备运行。

项目夜间不生产,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封闭厂房内,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项目东、南、西侧厂界昼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北侧厂界满足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废过滤网、滤渣和生活垃圾等。

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机油、废机油桶、废电瓶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内,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废过滤网和滤渣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地下水

项目将危险废物贮存库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防渗措施。

6.环境风险

建设单位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和备案环境应急预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1月24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4日-2024年1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浑南区泗水街 (略) 棋盘山生态环境分局审批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荣伟塑料制品厂改扩建项目

辽宁 (略) 棋盘山开发区 英达街道 公家村

(略) 荣伟塑料制品厂

辽宁万尔思 (略)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新增占地面积2835平方米(租用沈 (略) 部分闲置厂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1座原料库、1座成品库、1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拆除原有危险废物贮存点(面积2平方米),新建1座危险废物贮存库(面积10平方米);新增1条共挤吹膜机生产线,生产能力为600吨/年,并对原有2条共挤吹膜机生产线进行提产改造,生产能力由80吨/年和110吨/年分别提升至600吨/年和800吨/年。本次改扩建原辅材料种类和生产工艺均保持不变,项目建成后全厂年生产塑料薄膜2000吨。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7万元。新增劳动定员9人,采取单班8小时工作制,项目建成后全厂年生产330天。

项目预计2024年3月开工建设,2024年5月竣工投产。

项目供水、供电、供暖均依托既有项目。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挤出、吹膜、成型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恶臭气体。

项目挤出、吹膜、成型工序均在密闭厂房内进行并设置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后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UV光氧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报告表”,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厂界处非*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选用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吸附生产废气的活性炭每2个月更换一次,每次更换量3.738吨。本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总量为1.556吨/年。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混料机、共挤吹膜机、分切机、复卷机、切管机、打包机、风机、空压机、循环水泵等设备运行。

项目夜间不生产,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封闭厂房内,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项目东、南、西侧厂界昼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北侧厂界满足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废过滤网、滤渣和生活垃圾等。

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机油、废机油桶、废电瓶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内,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废过滤网和滤渣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地下水

项目将危险废物贮存库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防渗措施。

6.环境风险

建设单位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和备案环境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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