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中科耐磨稀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高端铸造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内蒙古中科耐磨稀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高端铸造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一、依据
我单位拟建设《内蒙古中科耐磨稀 (略) 高端铸造一体化项目》,已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如下: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古中科耐磨稀 (略) 高端铸造一体化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中科耐磨稀 (略) ;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淳元 联系电话:*
4.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内蒙古华泰 (略) ;
5.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 (略) 固阳县金山工业园区红 (略) (略) 厂区;
6.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1座320m3铸造高炉及配套设施,产生的铁水全部用于下游铸造,项目建成后,将达到30万吨高端铸件规模,其中高端铸铁件20万吨,高端铸钢件10万吨,同时配套建设给水、排水等其他公辅设施及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填写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XmxyQR8aux8uh59DA ;提取码:pi2q)。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总
邮寄地址:内蒙古 (略) 固阳县金山工业园区红崖弯村固阳县泰恒制块厂区;
联系电话:*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此公告!
内蒙古中科耐磨稀 (略)
2024年1月25日
一、依据
我单位拟建设《内蒙古中科耐磨稀 (略) 高端铸造一体化项目》,已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如下: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古中科耐磨稀 (略) 高端铸造一体化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内蒙古中科耐磨稀 (略) ;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淳元 联系电话:*
4.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内蒙古华泰 (略) ;
5.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 (略) 固阳县金山工业园区红 (略) (略) 厂区;
6.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1座320m3铸造高炉及配套设施,产生的铁水全部用于下游铸造,项目建成后,将达到30万吨高端铸件规模,其中高端铸铁件20万吨,高端铸钢件10万吨,同时配套建设给水、排水等其他公辅设施及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填写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XmxyQR8aux8uh59DA ;提取码:pi2q)。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总
邮寄地址:内蒙古 (略) 固阳县金山工业园区红崖弯村固阳县泰恒制块厂区;
联系电话:*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此公告!
内蒙古中科耐磨稀 (略)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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