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回族区总医院管城回族区第二人民医院扩建项目
管城回族区总医院管城回族区第二人民医院扩建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xx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5日-2024年1月31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管城回族区 (略) | 管城回族区总医院(管城回族区第二人民医院)扩建项目 | (略) 管城回族区建武路与梦想路交叉口东北角 | 河南 (略) | 管城回族区总医院(管城回族区第二人民医院)扩建项目总投资*.68万元,在现有占地范围内进行扩建,总用地面积42277.36m2,总建筑面积约*.92m2,共设置床位1250张,门诊量3750人次/天 | 1、废气: (略) 区共设置2座污水处理站,传染病区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收集后经1套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传染病区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收集后经1套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②食堂油烟经2套“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综合楼专用烟道排出,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大型标准要求。 2、废水: (略) 区共设置2座污水处理站,其中6#感染楼和7#综合楼废水共用1套200m3/d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格栅+预消毒+初沉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进行处理。其他建筑共用1套1400m3/d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格栅+初沉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次氯酸钠消毒” 工艺进行处理。院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共为1600m3/d,本 (略) 区两座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总排口排入南曹污水处理厂。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地源热泵机组、地源热泵循环水泵、污水处理站水泵和风机、生活水泵等,声源强度在80-90dB(A)。通过采取消声、减振、隔声,选用低噪音设备,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合理布局等噪声控制治理措施后,能有效地降低主要噪声源对外环境的影响。东、南和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北厂界满足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时由供应厂家回收处理;生物滤池废滤料设收集桶,集中收集同生活垃圾一起交环卫部门处置;未被感染的一次性卫生用品和医疗用品委托 (略) 回收处理或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活性炭由厂家定期上门更换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5 | 进行了两次公示,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和项目所在附近居民区张贴公告三种方式开展公众参与,未收到反对意见。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xx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5日-2024年1月31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管城回族区 (略) | 管城回族区总医院(管城回族区第二人民医院)扩建项目 | (略) 管城回族区建武路与梦想路交叉口东北角 | 河南 (略) | 管城回族区总医院(管城回族区第二人民医院)扩建项目总投资*.68万元,在现有占地范围内进行扩建,总用地面积42277.36m2,总建筑面积约*.92m2,共设置床位1250张,门诊量3750人次/天 | 1、废气: (略) 区共设置2座污水处理站,传染病区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收集后经1套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传染病区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收集后经1套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②食堂油烟经2套“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综合楼专用烟道排出,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大型标准要求。 2、废水: (略) 区共设置2座污水处理站,其中6#感染楼和7#综合楼废水共用1套200m3/d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格栅+预消毒+初沉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进行处理。其他建筑共用1套1400m3/d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格栅+初沉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次氯酸钠消毒” 工艺进行处理。院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共为1600m3/d,本 (略) 区两座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总排口排入南曹污水处理厂。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地源热泵机组、地源热泵循环水泵、污水处理站水泵和风机、生活水泵等,声源强度在80-90dB(A)。通过采取消声、减振、隔声,选用低噪音设备,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合理布局等噪声控制治理措施后,能有效地降低主要噪声源对外环境的影响。东、南和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北厂界满足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时由供应厂家回收处理;生物滤池废滤料设收集桶,集中收集同生活垃圾一起交环卫部门处置;未被感染的一次性卫生用品和医疗用品委托 (略) 回收处理或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活性炭由厂家定期上门更换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5 | 进行了两次公示,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和项目所在附近居民区张贴公告三种方式开展公众参与,未收到反对意见。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中原区(县)西流湖街道;中原西路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 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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