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云安产业转移工业园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LDB—02管理单元局部调整2023听证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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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云安产业转移工业园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LDB—02管理单元局部调整2023听证会报告/

(略) 应急管理厅对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的相关管控要求,推进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建设消防救援站,拟在云六公路旁云安区交警支队东北侧用地建设一所特勤消防站。根据项目建设所需的建设用地类别,结合现状用地及规划情况,我局组织对地块所在的《南海(云安)产业转移工业园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LDB-02管理单元进行局部调整(以下简称《启动区控规局部调整》)。根据《 (略) 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 (略) 云安区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1月23日 (略) 云安区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启动区控规局部调整》听证会,现根据听证笔录制作听证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组织的基本情况

根据《 (略) 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 (略) 云安区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1月 (略) 云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启动区控规局部调整》听证会公告,截至1月5日,通过相关单位推荐及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13名听证参加人。 (略) 云安区自然资源局会于1月 (略) 云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启动区控规局部调整》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并于1月10日前将听证通知书及有关材料送达听证参加人。1月23日下午, (略) 云安区自然资源局在云安区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召开《启动区控规局部调整》听证会,听证会应到听证参加人为13人,实到12人, (略) 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申传军因事请假,符合《 (略) 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会议如期举行。本次听证会主 (略) 云安区自然资源局林瑞娟同志,听证陈 (略) 国土空间技术服务中心张芷玥同志,听证会记录人是陈瑶同志。听证会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1、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宣读听证会纪律、听证事由以及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名单;

2、听证陈述人陈述《启动区控规局部调整》的有关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

3、听证参加人对《启动区控规局部调整》发表意见和建议,听证陈述人对听证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回应;

4、听证参加人员作最后陈述;

5、记录员制作听证笔录,并由听证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核实以及签名确认;

6、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二、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及其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采取相关单位推荐和自愿报名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了13名听证参加人,具体名单如下:

吴浩( (略) 云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李伟彬( (略) 云安区应急管理局)、林梅花( (略) 云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黄旭荣( (略) 云安区交通运输局)、陈宇锐( (略) 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梁冠富( (略) 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陈志平( (略) 云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申传军( (略) 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何若尹( (略) 云安区循环经济工业园管委会)、陈应霆( (略) 云安区石城镇人民政府)、陈卓明( (略) 云安区六都镇庆丰村委)、谭水平( (略) 云安区六都镇庆丰村委)、谢君渝( (略) 云安区六都镇庆丰村委)。

三、听证会各方主要意见或者建议及其依据、理由

1、吴浩( (略) 云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1)园区消防救援站于2023年11月9日,经云安区发改局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如涉及调整用地,请优化方案后报区自然资源局出具审核意见后报我局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

(2)调整后用地面积需满足消防站建设。

2、李伟彬( (略) 云安区应急管理局):

无意见。

  3.林梅花( (略) 云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无意见。

  4.黄旭荣( (略) 云安区交通运输局):

  无意见。

  5、陈宇锐( (略) 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政人行道挖掘事项建议在规划许可证上明确具体开挖位置。

  6、梁冠富( (略) 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

  无意见。

  7.陈志平( (略) 云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不涉及蓬远河水域岸线控制利用区规划,对调整方案无意见。

  8.何若尹( (略) 云安区循环经济工业园管委会):

  无意见。

  9、陈应霆( (略) 云安区六都镇人民政府):

  无意见。

  10、陈卓明( (略) 云安区六都镇庆丰村委):

  无意见。

  11、谭水平( (略) 云安区六都镇庆丰村委):

  无意见。

  12、谢君渝( (略) 云安区六都镇庆丰村委):

  无意见。

四、听证会各方提出的主要问题

1、部分代表提出需结合项目相关可行性报告以及平面布局方案考虑确定地块控制指标;

2、部分代表提出项目后续需完善及明确相关管控要求。

五、对听证会各方意见的分析以及处理建议

12名听证参加人就《启动区控规局部调整》方案发表了意见,阐明了理由,他们一致认为,本次听证会准备充分、资料完备、内容公开透明、程序合法合规,同时对《启动区控规局部调整》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我局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研究,吸收其中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如下:

1、吴浩( (略) 云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1)园区消防救援站于2023年11月9日,经云安区发改局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如涉及调整用地,请优化方案后报区自然资源局出具审核意见后报我局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2)调整后用地面积需满足消防站建设。

分析及处理建议:(1)采纳。后续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接完善相关内容;(2)采纳。用地面积已满足消防站建设需求。

2、陈宇锐( (略) 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政人行道挖掘事项建议在规划许可证上明确具体开挖位置。

分析及处理建议:采纳。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其平面布置方案应明确具体出入口位置等相关内容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听证参加人员在听证笔录签名确认。

特此报告。


(略) 云安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5日



(略) 应急管理厅对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的相关管控要求,推进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建设消防救援站,拟在云六公路旁云安区交警支队东北侧用地建设一所特勤消防站。根据项目建设所需的建设用地类别,结合现状用地及规划情况,我局组织对地块所在的《南海(云安)产业转移工业园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LDB-02管理单元进行局部调整(以下简称《启动区控规局部调整》)。根据《 (略) 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 (略) 云安区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1月23日 (略) 云安区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启动区控规局部调整》听证会,现根据听证笔录制作听证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组织的基本情况

根据《 (略) 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 (略) 云安区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1月 (略) 云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启动区控规局部调整》听证会公告,截至1月5日,通过相关单位推荐及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13名听证参加人。 (略) 云安区自然资源局会于1月 (略) 云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启动区控规局部调整》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并于1月10日前将听证通知书及有关材料送达听证参加人。1月23日下午, (略) 云安区自然资源局在云安区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召开《启动区控规局部调整》听证会,听证会应到听证参加人为13人,实到12人, (略) 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申传军因事请假,符合《 (略) 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会议如期举行。本次听证会主 (略) 云安区自然资源局林瑞娟同志,听证陈 (略) 国土空间技术服务中心张芷玥同志,听证会记录人是陈瑶同志。听证会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1、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宣读听证会纪律、听证事由以及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名单;

2、听证陈述人陈述《启动区控规局部调整》的有关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

3、听证参加人对《启动区控规局部调整》发表意见和建议,听证陈述人对听证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回应;

4、听证参加人员作最后陈述;

5、记录员制作听证笔录,并由听证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核实以及签名确认;

6、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二、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及其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采取相关单位推荐和自愿报名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了13名听证参加人,具体名单如下:

吴浩( (略) 云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李伟彬( (略) 云安区应急管理局)、林梅花( (略) 云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黄旭荣( (略) 云安区交通运输局)、陈宇锐( (略) 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梁冠富( (略) 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陈志平( (略) 云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申传军( (略) 云安区消防救援大队)、何若尹( (略) 云安区循环经济工业园管委会)、陈应霆( (略) 云安区石城镇人民政府)、陈卓明( (略) 云安区六都镇庆丰村委)、谭水平( (略) 云安区六都镇庆丰村委)、谢君渝( (略) 云安区六都镇庆丰村委)。

三、听证会各方主要意见或者建议及其依据、理由

1、吴浩( (略) 云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1)园区消防救援站于2023年11月9日,经云安区发改局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如涉及调整用地,请优化方案后报区自然资源局出具审核意见后报我局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

(2)调整后用地面积需满足消防站建设。

2、李伟彬( (略) 云安区应急管理局):

无意见。

  3.林梅花( (略) 云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无意见。

  4.黄旭荣( (略) 云安区交通运输局):

  无意见。

  5、陈宇锐( (略) 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政人行道挖掘事项建议在规划许可证上明确具体开挖位置。

  6、梁冠富( (略) 生态环境局云安分局):

  无意见。

  7.陈志平( (略) 云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不涉及蓬远河水域岸线控制利用区规划,对调整方案无意见。

  8.何若尹( (略) 云安区循环经济工业园管委会):

  无意见。

  9、陈应霆( (略) 云安区六都镇人民政府):

  无意见。

  10、陈卓明( (略) 云安区六都镇庆丰村委):

  无意见。

  11、谭水平( (略) 云安区六都镇庆丰村委):

  无意见。

  12、谢君渝( (略) 云安区六都镇庆丰村委):

  无意见。

四、听证会各方提出的主要问题

1、部分代表提出需结合项目相关可行性报告以及平面布局方案考虑确定地块控制指标;

2、部分代表提出项目后续需完善及明确相关管控要求。

五、对听证会各方意见的分析以及处理建议

12名听证参加人就《启动区控规局部调整》方案发表了意见,阐明了理由,他们一致认为,本次听证会准备充分、资料完备、内容公开透明、程序合法合规,同时对《启动区控规局部调整》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我局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研究,吸收其中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如下:

1、吴浩( (略) 云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1)园区消防救援站于2023年11月9日,经云安区发改局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如涉及调整用地,请优化方案后报区自然资源局出具审核意见后报我局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2)调整后用地面积需满足消防站建设。

分析及处理建议:(1)采纳。后续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接完善相关内容;(2)采纳。用地面积已满足消防站建设需求。

2、陈宇锐( (略) 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政人行道挖掘事项建议在规划许可证上明确具体开挖位置。

分析及处理建议:采纳。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其平面布置方案应明确具体出入口位置等相关内容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听证参加人员在听证笔录签名确认。

特此报告。


(略) 云安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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