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熙泰再生资源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内蒙古熙泰再生资源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25日我局拟对内蒙古熙泰再生 (略) 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5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4-*

通讯地址: (略) 集宁新 (略) 政务服务大厅生态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内蒙古熙泰再生 (略) 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有机肥项目

察右后旗

内蒙古熙泰再生 (略)

内蒙古生态环 (略)

项目年处理5400吨贵金属废固体物料,并利用风化煤生产腐殖酸有机肥8000t/a,腐殖酸钠6000t/a,腐殖酸钾6000t/a,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1座焙烧车间,设置1座焙烧炉,在现有贵金属焙烧车间新增1座AB炉,建设1座腐殖酸有机肥车间,1座一般固废库,1座腐殖酸有机肥原料库,1座腐殖酸有机肥产品库。

(一)贯彻落实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树立生态保护和环境质量改善理念,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装置设备和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能耗物耗;选用工艺成熟、可靠的污染治理技术和设施,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按设计规模严格控制进厂危险废物种类和数量,加强危险废物生产、运输全过程的环境管理,协调厂内各装置的运行,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避免产生新的环境问题,确保环境安全。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要按照《报告书》中要求进行达标处理。焙烧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采用旋风除尘器预处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单碱法脱硫塔(两级)处理后依托现有1#排气筒达标排放;钼酸钠湿法生产时产生的硫酸雾经两级碱洗喷淋处理后依托2#排气筒达标排放;贵金属回收湿法工序产生的氯化氢、硫酸雾、挥发性有机物、氨、水合肼、硝酸雾经水吸收+两级碱洗喷淋处理后依托4#排气筒达标排放。焙烧炉、AB炉焙烧工段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他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氯气、硫酸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二级标准,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物料存储、卸车装罐、运输过程等重点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生产设施密闭化,优化储罐结构设计,同时加强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减少盐酸、硫酸、硝酸等物质“跑、冒、滴、漏”现象。通过加强对无组织废气排放源的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厂界达标。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报告书》水污染防治措施要求进行达标处理。厂区雨污分流、污污分流、清污分流,合理布置给排水管道。建设完善的污水收集管网、初期雨水收集管网。钼酸钠产生的废水依托现有三效蒸发回收硫酸钠,冷凝水回用于生产工序,其他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三效蒸发后主要用于物料拌湿,降尘,生产工序等;纯水制备产生浓水直接用于尾气吸收塔;废气水吸收定期排水、新增两级碱吸收排水、脱硫废水经中和后依托厂内三效蒸发处理,冷凝水回用于洗涤、溶解等工序。生活污水由厂区现有化粪池沉淀后由察右后旗 (略) 拉运至白音察干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

(四)落实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措施。按照《报告书》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固废处理处置措施,确保不对地下水、土壤等环境产生影响。焙烧工序产生除尘灰袋装收集后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暂存A库,作为原料焙烧处理,不外排;腐殖酸有机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除尘灰回用于生产;贵金属车间、焙烧车间沉降粉尘袋装收集后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暂存A库,同厂区回收的危险废物一同作为原料焙烧处理,不外排;腐殖酸有机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沉降粉尘回用于生产;滤渣、焙烧渣、脱硫石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废渣库,外售用于建材生产;三效蒸发杂盐袋装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A库,定期经回转窑焚烧处理。

加强危废暂存库的运行管理,按照规范要求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并及时进行转移处置,严禁超期存放。加强一般固废堆场的运行维护,做好防渗、防尘设施的日常管理,完善作业流程和各项制度,要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五)切实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和环境保护目标,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地下水或土壤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六)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应配备足够的备用件,保证污染治理设施的稳定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配备设施故障或污染事故发生时的预警和污染预防应急处理设施,杜绝事故性排放。

(七)按《报告书》要求落实管理要求,根据项目性质依法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证有效期和允许范围内经营生产。落实《报告书》中危险废物的申报、运输转移、储存、利用处置、记录报告等全过程管理要求,强化危险废物转运管理,防止二次污染。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采样口)标志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25日我局拟对内蒙古熙泰再生 (略) 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5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4-*

通讯地址: (略) 集宁新 (略) 政务服务大厅生态局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内蒙古熙泰再生 (略) 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有机肥项目

察右后旗

内蒙古熙泰再生 (略)

内蒙古生态环 (略)

项目年处理5400吨贵金属废固体物料,并利用风化煤生产腐殖酸有机肥8000t/a,腐殖酸钠6000t/a,腐殖酸钾6000t/a,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1座焙烧车间,设置1座焙烧炉,在现有贵金属焙烧车间新增1座AB炉,建设1座腐殖酸有机肥车间,1座一般固废库,1座腐殖酸有机肥原料库,1座腐殖酸有机肥产品库。

(一)贯彻落实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树立生态保护和环境质量改善理念,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装置设备和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能耗物耗;选用工艺成熟、可靠的污染治理技术和设施,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按设计规模严格控制进厂危险废物种类和数量,加强危险废物生产、运输全过程的环境管理,协调厂内各装置的运行,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避免产生新的环境问题,确保环境安全。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要按照《报告书》中要求进行达标处理。焙烧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采用旋风除尘器预处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单碱法脱硫塔(两级)处理后依托现有1#排气筒达标排放;钼酸钠湿法生产时产生的硫酸雾经两级碱洗喷淋处理后依托2#排气筒达标排放;贵金属回收湿法工序产生的氯化氢、硫酸雾、挥发性有机物、氨、水合肼、硝酸雾经水吸收+两级碱洗喷淋处理后依托4#排气筒达标排放。焙烧炉、AB炉焙烧工段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他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氯气、硫酸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二级标准,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物料存储、卸车装罐、运输过程等重点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生产设施密闭化,优化储罐结构设计,同时加强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减少盐酸、硫酸、硝酸等物质“跑、冒、滴、漏”现象。通过加强对无组织废气排放源的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厂界达标。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报告书》水污染防治措施要求进行达标处理。厂区雨污分流、污污分流、清污分流,合理布置给排水管道。建设完善的污水收集管网、初期雨水收集管网。钼酸钠产生的废水依托现有三效蒸发回收硫酸钠,冷凝水回用于生产工序,其他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三效蒸发后主要用于物料拌湿,降尘,生产工序等;纯水制备产生浓水直接用于尾气吸收塔;废气水吸收定期排水、新增两级碱吸收排水、脱硫废水经中和后依托厂内三效蒸发处理,冷凝水回用于洗涤、溶解等工序。生活污水由厂区现有化粪池沉淀后由察右后旗 (略) 拉运至白音察干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

(四)落实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措施。按照《报告书》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固废处理处置措施,确保不对地下水、土壤等环境产生影响。焙烧工序产生除尘灰袋装收集后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暂存A库,作为原料焙烧处理,不外排;腐殖酸有机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除尘灰回用于生产;贵金属车间、焙烧车间沉降粉尘袋装收集后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暂存A库,同厂区回收的危险废物一同作为原料焙烧处理,不外排;腐殖酸有机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沉降粉尘回用于生产;滤渣、焙烧渣、脱硫石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废渣库,外售用于建材生产;三效蒸发杂盐袋装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A库,定期经回转窑焚烧处理。

加强危废暂存库的运行管理,按照规范要求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并及时进行转移处置,严禁超期存放。加强一般固废堆场的运行维护,做好防渗、防尘设施的日常管理,完善作业流程和各项制度,要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五)切实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和环境保护目标,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地下水或土壤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六)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应配备足够的备用件,保证污染治理设施的稳定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配备设施故障或污染事故发生时的预警和污染预防应急处理设施,杜绝事故性排放。

(七)按《报告书》要求落实管理要求,根据项目性质依法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证有效期和允许范围内经营生产。落实《报告书》中危险废物的申报、运输转移、储存、利用处置、记录报告等全过程管理要求,强化危险废物转运管理,防止二次污染。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采样口)标志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