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南县铭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涵湖旅游度假区旅游开发项目一期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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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南县铭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涵湖旅游度假区旅游开发项目一期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于定南县 (略) 涵湖旅游度假区旅游开发项目(一期)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定南县 (略) 涵湖旅游度假区旅游开发项目(一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定南县行政服务中心(龙腾路99号)

邮????编:*

项目名称

定南县 (略) 涵湖旅游度假区旅游开发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略) 定南县岭北镇含湖村

建设单位

定南县铭成 (略)

环评机构

赣州 (略)

建设项目概况

定南县 (略) 涵湖旅游度假区旅游开发项目(一期) (略) (略) 定南县岭北镇含湖村,含湖水陂工程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9′0.945″,北纬24°54′45.449″;河道清淤治理工程地理坐标为起点东经114°59′6.284″,北纬24°54′56.167″,终点东经114°58′58.743″,北纬24°54′42.128″。项目总用地面积16493.33m2。项目属于N7869其他游览景区管理、N7690其他水利管理业、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该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56万元,占总投资5.6%。定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6月25日对该项目给予了批复,统一项目代码为2106-*-04-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在场地四周布设临时排土水沟,拦蓄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在弃土场外围设置排水及挡护工程,工程管理区布置排水工程等。工程结束后临时搭建设施要全部拆除并进行绿化复垦。

②施工期间,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排入施工现场临时建设的沉砂池进行沉淀处理,不得排入含湖河。禁止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排入含湖河,避免对底栖生物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各项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清理残留物,将施工产生的废弃物、未用完之施工材料均清除至指定地点。

③生态恢复措施:施工作业完成后对临时搭建的施工场地、沉砂池进行拆除,并恢复原貌。绿化复垦时选用当地适生品种的植物类型,防止生态风险。施工完毕后对部分施工生产生活区的硬化层及建筑物进行清除,并返还表土,后期表土返还注意保证其场地恢复的平整,防止局部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

(2)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①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施工现场围挡、物料堆放覆盖、物料及弃渣运输车辆覆盖篷布减少扬尘的影响。

②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抑尘减少扬尘的影响。

(3)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点建设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如沉砂池),施工用水经过沉淀净化后用于建筑浇筑用水、地面洒水等。

②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必须采取预防措施,杜绝施工作业时将施工废渣、废油、废水等弃入水体,避免对水体水质造成影响。

(4)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先进工艺进行施工,施工机械设备要加强保养和维护,保持良好的工况。日常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减少人为原因产生的高噪声。

②在高噪声设备周围和施工场界,以及项目靠近居民点施工时,设隔声屏障或设置可移动的声屏障,以缓解噪声影响。

③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高噪声作业要根据施工作业要求尽量安排在远离声环境敏感区,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

(5)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建筑垃圾、弃土集中堆放,及时运出,临时堆放的弃土场要设施防渗防漏防流失措施。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尽量回收,不能回收的定时清运到指定建筑垃圾场。

②河道淤泥清运至本项目拟建弃渣场,渣场封场后及时进行生态修复措施。运输车辆应覆盖篷布采取防漏、防雨、防风措施,防止淤泥洒落。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为旅游开发配套清道清淤工程及含湖水陂工程,运营期无生产设备,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噪声污染源。

含湖水陂须保障生态流量的要求,要求布设生态流量在线监控设施,对工程下放生态流量进行实时监测,下游河道内最小生态流量须满足0.122m3/s。运营期疏浚时应避开生物繁殖高峰季节,尽可能减轻对鱼类等水生动物的伤害影响,保护水生生态系统,项目运营期间须严格控制维护性疏浚范围,减小占用水生动植物的生存空间,合理安排疏浚时间,切实保护水生生态。

运营期应对含湖水陂工程水库蓄水后第1年进行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丰水期、枯水期各采样1次。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不涉及危险物质,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施工期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引起燃油泄漏。通过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施工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突发事件。

、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本项目为旅游开发配套清道清淤工程及含湖水陂工程,运营期无生产设备,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噪声污染源。

本项目施工对河道近岸水域和下游水质产生不利影响,造成近岸水域水体中SS等污染物的浓度有所增加,但污染物产生量较小,且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而消失。施工期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均不外排,不会对水质造成较大影响。施工导流对上下游河道水文情势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营期不排放废水污染物,通过清淤工程措施将提高含湖河流域的水体水质;含湖水陂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改善河道水生态,提升人居生活环境小型塘坝工程能。本工程建成后,将有效提升县含湖河沿河水生态景观。本工程建设后,基本不存在退水影响情况。项目建成后对地表水水质影响较小,建成蓄水后,不会出现水温分层现象,对下游鱼类生长环境影响很小。

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对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总量控制

本项目不涉及废气、废水总量控制指标。

于定南县 (略) 涵湖旅游度假区旅游开发项目(一期)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定南县 (略) 涵湖旅游度假区旅游开发项目(一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定南县行政服务中心(龙腾路99号)

邮????编:*

项目名称

定南县 (略) 涵湖旅游度假区旅游开发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略) 定南县岭北镇含湖村

建设单位

定南县铭成 (略)

环评机构

赣州 (略)

建设项目概况

定南县 (略) 涵湖旅游度假区旅游开发项目(一期) (略) (略) 定南县岭北镇含湖村,含湖水陂工程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9′0.945″,北纬24°54′45.449″;河道清淤治理工程地理坐标为起点东经114°59′6.284″,北纬24°54′56.167″,终点东经114°58′58.743″,北纬24°54′42.128″。项目总用地面积16493.33m2。项目属于N7869其他游览景区管理、N7690其他水利管理业、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该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56万元,占总投资5.6%。定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6月25日对该项目给予了批复,统一项目代码为2106-*-04-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在场地四周布设临时排土水沟,拦蓄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在弃土场外围设置排水及挡护工程,工程管理区布置排水工程等。工程结束后临时搭建设施要全部拆除并进行绿化复垦。

②施工期间,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排入施工现场临时建设的沉砂池进行沉淀处理,不得排入含湖河。禁止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排入含湖河,避免对底栖生物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各项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清理残留物,将施工产生的废弃物、未用完之施工材料均清除至指定地点。

③生态恢复措施:施工作业完成后对临时搭建的施工场地、沉砂池进行拆除,并恢复原貌。绿化复垦时选用当地适生品种的植物类型,防止生态风险。施工完毕后对部分施工生产生活区的硬化层及建筑物进行清除,并返还表土,后期表土返还注意保证其场地恢复的平整,防止局部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

(2)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①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施工现场围挡、物料堆放覆盖、物料及弃渣运输车辆覆盖篷布减少扬尘的影响。

②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抑尘减少扬尘的影响。

(3)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点建设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如沉砂池),施工用水经过沉淀净化后用于建筑浇筑用水、地面洒水等。

②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必须采取预防措施,杜绝施工作业时将施工废渣、废油、废水等弃入水体,避免对水体水质造成影响。

(4)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先进工艺进行施工,施工机械设备要加强保养和维护,保持良好的工况。日常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减少人为原因产生的高噪声。

②在高噪声设备周围和施工场界,以及项目靠近居民点施工时,设隔声屏障或设置可移动的声屏障,以缓解噪声影响。

③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高噪声作业要根据施工作业要求尽量安排在远离声环境敏感区,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

(5)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建筑垃圾、弃土集中堆放,及时运出,临时堆放的弃土场要设施防渗防漏防流失措施。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尽量回收,不能回收的定时清运到指定建筑垃圾场。

②河道淤泥清运至本项目拟建弃渣场,渣场封场后及时进行生态修复措施。运输车辆应覆盖篷布采取防漏、防雨、防风措施,防止淤泥洒落。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为旅游开发配套清道清淤工程及含湖水陂工程,运营期无生产设备,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噪声污染源。

含湖水陂须保障生态流量的要求,要求布设生态流量在线监控设施,对工程下放生态流量进行实时监测,下游河道内最小生态流量须满足0.122m3/s。运营期疏浚时应避开生物繁殖高峰季节,尽可能减轻对鱼类等水生动物的伤害影响,保护水生生态系统,项目运营期间须严格控制维护性疏浚范围,减小占用水生动植物的生存空间,合理安排疏浚时间,切实保护水生生态。

运营期应对含湖水陂工程水库蓄水后第1年进行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丰水期、枯水期各采样1次。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不涉及危险物质,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施工期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引起燃油泄漏。通过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施工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突发事件。

、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本项目为旅游开发配套清道清淤工程及含湖水陂工程,运营期无生产设备,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噪声污染源。

本项目施工对河道近岸水域和下游水质产生不利影响,造成近岸水域水体中SS等污染物的浓度有所增加,但污染物产生量较小,且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而消失。施工期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均不外排,不会对水质造成较大影响。施工导流对上下游河道水文情势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营期不排放废水污染物,通过清淤工程措施将提高含湖河流域的水体水质;含湖水陂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改善河道水生态,提升人居生活环境小型塘坝工程能。本工程建成后,将有效提升县含湖河沿河水生态景观。本工程建设后,基本不存在退水影响情况。项目建成后对地表水水质影响较小,建成蓄水后,不会出现水温分层现象,对下游鱼类生长环境影响很小。

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对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总量控制

本项目不涉及废气、废水总量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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