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金溪县香精学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决定的公示
关于对《金溪县香精学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金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29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4-*
传真:0794-*
通讯地址:金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 金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金溪县城西生态高新产业园区旁 |
建设单位 | 金溪县大美 (略) |
环评机构 | (略) 环 (略) |
建设项目 概况 | 项 (略) (略) 金溪县城西生态高新产业园区旁。本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87平方米。 主体工程主要包括:教学楼和实验实习楼、阶梯教室、行政办公楼、图书馆;辅助工程主要包括:体育馆、食堂、宿舍、地上停车场、地下室;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污水、实验清洗污水、游泳池污水。生活污水与游泳池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实验清洗污水经酸碱中和池调节后+pH检测仪测定+消毒池预处理。预处理后的综合污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处理后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 标准后通过农灌渠排入陈河汇入仲湖河、琅琚河最终流入抚河。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实验废气、食堂油烟废气、地下车库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实验废气设置通风系统+活性炭吸附,专用管道楼顶有组织排放;食堂油烟设置油烟净化器处理,有组织高空排放;地下车库废气机械排风,通过不低2.5m竖井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合理布局、污水处理设施加盖、投放除臭剂处理。项目实验废气包括酸性气体和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酸雾(硫酸雾、氯化氢)和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备用的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其中颗粒物、SO2、NOx 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林格曼黑度级数达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表1中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二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排放标准。 (三)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应优先选用噪声比较小的设备,并采用减振隔声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厂内加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教育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废油脂、餐厨垃圾、废硅藻土、实验室废物及过期试剂、实验室通风橱废活性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油脂、餐厨垃圾、废硅藻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实验室废物及过期试剂、实验室通风橱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废仓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要求建设。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应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同时须做好事故应急预案、应急监测计划及降低风险的防范措施,最大程度防范事故情况造成的风险危害。 (七)排污口规范化要求。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 (八)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达产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满足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即:COD≤5.5t/a,氨氮≤0.55t/a。 (九)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每年向社会发布企业年度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确保环境安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金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29日(3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4-*
传真:0794-*
通讯地址:金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 金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金溪县城西生态高新产业园区旁 |
建设单位 | 金溪县大美 (略) |
环评机构 | (略) 环 (略) |
建设项目 概况 | 项 (略) (略) 金溪县城西生态高新产业园区旁。本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87平方米。 主体工程主要包括:教学楼和实验实习楼、阶梯教室、行政办公楼、图书馆;辅助工程主要包括:体育馆、食堂、宿舍、地上停车场、地下室;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污水、实验清洗污水、游泳池污水。生活污水与游泳池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实验清洗污水经酸碱中和池调节后+pH检测仪测定+消毒池预处理。预处理后的综合污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处理后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 标准后通过农灌渠排入陈河汇入仲湖河、琅琚河最终流入抚河。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实验废气、食堂油烟废气、地下车库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实验废气设置通风系统+活性炭吸附,专用管道楼顶有组织排放;食堂油烟设置油烟净化器处理,有组织高空排放;地下车库废气机械排风,通过不低2.5m竖井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合理布局、污水处理设施加盖、投放除臭剂处理。项目实验废气包括酸性气体和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酸雾(硫酸雾、氯化氢)和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备用的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其中颗粒物、SO2、NOx 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林格曼黑度级数达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表1中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二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排放标准。 (三)严格落实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应优先选用噪声比较小的设备,并采用减振隔声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厂内加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教育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废油脂、餐厨垃圾、废硅藻土、实验室废物及过期试剂、实验室通风橱废活性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油脂、餐厨垃圾、废硅藻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实验室废物及过期试剂、实验室通风橱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废仓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要求建设。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应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同时须做好事故应急预案、应急监测计划及降低风险的防范措施,最大程度防范事故情况造成的风险危害。 (七)排污口规范化要求。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 (八)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达产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满足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即:COD≤5.5t/a,氨氮≤0.55t/a。 (九)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每年向社会发布企业年度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确保环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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