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大名县分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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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大名县分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谋划

(略) 生态环境局大名县分局

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谋划

2023年以来,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略) 、市、县关于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和安排,紧扣县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县政府工作报告以及上级下达的生态环境重点工作任务、考核指标要求,联系工作实际,精心谋划,积极担当作为,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现将2023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紧盯任务目标,强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空气质量情况

截至12月7日,我县年度综合指数为4.85,全省167县(市、区)倒排第19,8县倒1,同比上升2.75%,改善率在8县倒2;PM2.5浓度47微克/立方米, (略) 167县(市、区)倒排第3,8县倒1,同比上升2.17%,改善率8县倒2;PM10浓度89微克/立方米,8县倒1,同比上升8.54%,改善率8县倒3;优良天数共计224天,同比减少3天,重污染天数16天,同比增加9天。

(二)合力攻坚,强化大气污染治理

1.印发了《大名县2023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大名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 (略) 大气污染深度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大名县大气污染防治考核量化问责办法试行》《关于发布夏季臭氧污染二级应急管控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明确部门分工、治理任务、治理时限等,实行日排名,半月通报,月度表态,季度约谈,实时提醒乡镇空气质量排名情况。成立工作专班,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污染源进行常态化拉网式巡查,发现问题现场交办,督促责任部门高标准整改到位。

2.强化重点行业管控

(1)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督促14家涉及活性炭吸脱附的企业完成了监测;涉及一次性活性炭使用的12家企业、2家汽修及时更换活性炭并建立台账;3家化工企业完成LDAR监测。组织2个家具行业、7家包装印刷行业纳入平台管理。督促谋划16个VOCs治理任务,已于4月份全部完成。

(2)联防联控坚决消除高值:针对我县易受河南砖瓦窑传输影响的问题,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执法人员驻点在卫龙建材,紧盯数据,南风时提前预判,快速响应。当旧治站点出现SO2数值异常时,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河南砖厂,联络南乐县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开展驻厂式监督,确保把SO2传输影响降到最低。

(3)积极推动创A工作开展:构建帮扶机制,深入企业开展“一对一”政策宣讲、技术指导,解决创A难题;加强动态指导、跟踪回访,组织垃圾发电企业开展创A银企对接,了解企业诉求,讲解金融政策。

(4)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对纳入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的13家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予以优先保障;对市下达的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企业名单进行初审,上半年完成1家(大名县信远厨具)初审,目 (略) 、市审核。

3.强化扬尘治理

(1)制定《扬尘治理攻坚月实施方案》《2023年扬尘污染治理攻坚方案》《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整治目标、治理标准和整治范围,细化责任分工,要求各单位对项目施工单位开展专题宣传,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扬尘标准制定降尘措施,切实做好扬尘防治工作。

(2)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利用道路积尘走航车及无人机飞检等科技手段对主城区开展常态化拉网式巡查。精准锁定污染源,对PM2.5开展1次源解析工作,对道路扬尘进行14次走航,精准分析污染物成分,实现精细化管控。出动990余人次,车辆340余辆次对工业企业、工地扬尘、裸土裸地开展不间断夜查,发现问题现场交办,督促责任部门“旁站式”整改到位。

(3)利用现场宣讲等形式进行宣传,促使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监理方和施工人员自觉按照要求标准化操作,从源头减少污染,变整治为预防,变被动为主动,为扬尘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4)积极推进“样板道路”及“样板工地”高标准治理,力求成效保持持久,争取再增加样板工地、样板道路。截至目前我县样板工地及样板 (略) 定任务。

(5)积极推进11家建筑工地安装β射线法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持续完善14类扬尘源清单。

4.强化露天禁烧管控

召开专题禁烧工作会议,一线督导,现场办公,有效遏制露天焚烧火点发生。加大禁烧宣传工作力度,发放禁烧宣传页10000张,悬挂禁烧条幅3500余条,印发了《大名县切实做好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工作的紧急通知》《大名县关于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告》等一系列禁止露天焚烧文件;进一步完善禁烧网格化监管名单,与各乡镇签订禁烧责任状;成立了2个禁烧巡查组和10个督导组,全天候、全时段督导检查禁烧措施落实和隐患清理情况,实行了每把火必处罚、每把火必问责,火情数量较去年减少32起,奖惩处罚较去年减少18.4万,得到了明显下降。县教育局组织全县师生开展禁烧“小手拉大手活动”取得很大成效。

5.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

开展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和用车大户尾气排放抽检,共抽测机动车1142辆,非道路移动机械400辆。对五得利面粉集团等用车大户进行巡查,抽测机动车346辆,移交交警处罚1辆。每周1次巡查四家机动车尾气检验检测机构,整改15项。抽检101家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整改完成11项立行立改项。

6.加强空气自动站管理

(略) 、市空气站点监测数据传输中断、监测异常等情况,排查原因,及时解决。对20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开展全覆盖巡查,检查电力供应、网络通讯、出入通道、警示标志和爬梯等基础设施保障情况,以及空气站运行期间是否存在人为干扰行为。按照原环保部办公厅《受沙尘天气 (略) 空气质量评价补充规定》(环办监测〔2016〕120号)和《关于沙尘天气过程影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总站气字〔2020〕76号)文件要求,申请剔除因自然源沙尘天气过程遭受影响的颗粒物监测数据,以便客观反映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略) 控空气站楼顶区域进行清理,重点清理落叶、纸片、塑料袋、灰尘等垃圾,确保站点卫生干净整洁。

二、强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水环境质量

1.地表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2023年以来,我县采取入河排污口整治、河道垃圾清理、生态补水、加密监测等措施,继续狠抓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工作。配合水利部门积极与漳河、卫河、 (略) 、市、县的沟通协调,保障漳河、卫河、马颊河考核断面生态基流。国考马颊河冢北桥断面1-9月份平均水质为地表水Ⅱ类水,优于年度Ⅲ类水质目标要求;国考漳河蔡小庄断面1-9月份平均水质为Ⅱ类水,优于年度Ⅲ类水质目标要求。卫河徐万仓断面1-9月份平均水质为Ⅲ类水,优于年度Ⅳ水质目标要求;魏 (略) 考断面1-9月份平均水质为Ⅱ类水,优于年度Ⅳ水质目标要求。

2.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持续开展。强力推进马颊河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截至10月底该工程已建设完工,11月2日通过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实施可有效改善河流水质,增强水体自净能力,强化水体生态系统稳定性,恢复稳定健康的水生态系统,确保马颊河国考冢北桥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3.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强化饮用水安全全过程监管,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南水北调水厂及21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县级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完成保护区划分,完成城区和“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工作。

4.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持续对全县河流沿线排污口进行拉网式排查、溯源,进行现场记录,确定入河排污口信息,全面建立入河排污口台账。在排查溯源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分类处置、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原则,对入河排污口进行分类施策、精准治理、确保成效。结合河长制,各乡(镇)安排专人定期进行排查,每月上报排查结果,严防出现非法排污口反弹现象。

5.加大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力度。一是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为准确摸清辖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底数,我局结合信息平台报告、日常管理或执法行动发现的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进行动态更新并责 (略) 固体废物动态信息平台注册,按要求报告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收集、利用、处置等信息。截至目前我县在册登记危险废物产生单位37家(含小微企业10家)。二是强化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情况。我县所有在产危废企业全部在固废管理信息平台上注册、备案,企业每月按时进行月报,月报率达100%。危废转移严格执行网上转移联单制度,实现了危废转移处置的信息化管理。三是持续开展涉危险废物工业企业排查整治。对涉危企业产生环节、贮存环节、转移及处置环节进行全链条监督检查。

6.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略) 定目标完成大运河(大名段)沿线51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依托县健康大名服务中心实施的“农村厕所粪污处理中心”工程,通过建设“厕所抽取站点”,购买抽渣车,委托第三方运营,截至目前51个村庄治理任务已全部完成。

7.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 (略) 要求,印发了《大名县关于开展春季农村黑臭水体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大名县农村黑臭水体深化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各乡镇深入开展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行动,明确了排查时限、要求,各乡镇负责辖区内各行政村拉网式摸底排查,并填写排查台账。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出335个坑塘、沟渠,建立了“两个清单”制度,逐一建档立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略) 、市共推送我县31处疑似农村黑臭水体,我局会同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进行了多次督导检查,主要问题是坑塘内存在生活垃圾和水面绿藻,督促各有关乡镇迅速排查整治,确保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

三、扎实开展源头防治,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1.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 (略) 要求,我县制定印发了《大名县2023年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经排查,目前,我县未发现涉及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工业企业。

2、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情况。 (略) 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巩固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建别墅整治、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和“三同时”规定情况每月开展排查,目前,我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无违建别墅及其他与供水无关的项目,不存在环评与“三同时”问题。

四、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

持续开展涉危险废物工业企业排查整治,对涉危企业产生环节、贮存环节、转移及处置环节进行全链条监督检查,结合信息平台报告、日常管理或执法行动发现的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截至目前我县在册登记危险废物产生单位37家(含小微企业10家),全部在固废管理信息平台上注册、备案,每月按时进行月报,月报率100%;危废转移严格执行网上转移联单制度,实现了危废转移处置的信息化管理。

五、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优化环境监管方式

1.立案处罚及四个配套办法使用情况。完善执法手段,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依法综合运用停产限产、按日处罚、查封扣押、移交移送等手段,深入开展“零点行动”“利剑斩污”等专项行动,常态化夜查,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2023年上半年以来,共立案处罚11起,罚款68.7万元,行政拘留移送公安2起,有效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2.动态调整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我分局对纳 (略) 场主体,原则不再受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影响;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减少各类现场执法检查和调研指导,实施非现场执法,利用在线监测、分表计电等科技手段,对企业达标排放、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进行监管,尽量做到不打扰、少打扰,严格落实“无据不查”要求。将重点项目、民生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等13家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12家。

3.优化环境监管方式。今年大力实施非现场执法及入企审批制度,利用在线监测、分表记电等科技手段,对企业达标排放、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进行监管,尽量对守法企业做到不打扰、少打扰,严格落实“无据不查”要求,具备启动现场检查条件的事项后,事前必须由分局主要领导审批方可开展入企检查,采取告知、提醒、帮扶方式开展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自觉落实主体责任,主动、规范、全面自查整改环境隐患,帮助企业将管理水平晋档升级、提高层次。

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今年1-3季度双随机抽查97家企业,对30起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开展包容审慎柔性执法,予以“首违不罚”“轻微不罚”。

4.常态化开展环保服务“三送两进一帮扶”活动。今年先后组织我县5家砖瓦窑企业到冀南新区 (略) 现场观摩学台,对危险废物重点节点、重要场所安装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智能监控,实现网上申报、远程监控、实时预警,实现全过程精准监管。六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我县农村地域面积广,人口居住分散,农村污水治理情况复杂。坚持“因村制宜、分类施治”原则,合理确定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坚持以原位消纳为主,末端治理为辅,结合农村改厕、农田灌溉、景观建设等措施,加强生活污水削减和对水资源的循环利用。七是密切配合,群策群力。积极争取上级的生活污水治理资金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进一步整合各部门力量,做到群策群力。八是加强项目后期运营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持建管并重,统筹考虑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问题。明确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不断提升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乡(镇)和村庄的管理主体责任意识,加强日常巡查和管理工作,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维护。九是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督促各乡镇每月对本辖区坑塘沟渠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十是广泛宣传环境保护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科普知识,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环保事业的社会氛围。同时,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将工作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报,主动与各职能部门间进行信息沟通,使环保工作得到广泛的理解和支持。

(略) 生态环境局大名县分局

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谋划

2023年以来,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略) 、市、县关于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和安排,紧扣县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县政府工作报告以及上级下达的生态环境重点工作任务、考核指标要求,联系工作实际,精心谋划,积极担当作为,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现将2023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紧盯任务目标,强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空气质量情况

截至12月7日,我县年度综合指数为4.85,全省167县(市、区)倒排第19,8县倒1,同比上升2.75%,改善率在8县倒2;PM2.5浓度47微克/立方米, (略) 167县(市、区)倒排第3,8县倒1,同比上升2.17%,改善率8县倒2;PM10浓度89微克/立方米,8县倒1,同比上升8.54%,改善率8县倒3;优良天数共计224天,同比减少3天,重污染天数16天,同比增加9天。

(二)合力攻坚,强化大气污染治理

1.印发了《大名县2023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大名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 (略) 大气污染深度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大名县大气污染防治考核量化问责办法试行》《关于发布夏季臭氧污染二级应急管控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明确部门分工、治理任务、治理时限等,实行日排名,半月通报,月度表态,季度约谈,实时提醒乡镇空气质量排名情况。成立工作专班,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污染源进行常态化拉网式巡查,发现问题现场交办,督促责任部门高标准整改到位。

2.强化重点行业管控

(1)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督促14家涉及活性炭吸脱附的企业完成了监测;涉及一次性活性炭使用的12家企业、2家汽修及时更换活性炭并建立台账;3家化工企业完成LDAR监测。组织2个家具行业、7家包装印刷行业纳入平台管理。督促谋划16个VOCs治理任务,已于4月份全部完成。

(2)联防联控坚决消除高值:针对我县易受河南砖瓦窑传输影响的问题,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执法人员驻点在卫龙建材,紧盯数据,南风时提前预判,快速响应。当旧治站点出现SO2数值异常时,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河南砖厂,联络南乐县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开展驻厂式监督,确保把SO2传输影响降到最低。

(3)积极推动创A工作开展:构建帮扶机制,深入企业开展“一对一”政策宣讲、技术指导,解决创A难题;加强动态指导、跟踪回访,组织垃圾发电企业开展创A银企对接,了解企业诉求,讲解金融政策。

(4)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对纳入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的13家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予以优先保障;对市下达的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企业名单进行初审,上半年完成1家(大名县信远厨具)初审,目 (略) 、市审核。

3.强化扬尘治理

(1)制定《扬尘治理攻坚月实施方案》《2023年扬尘污染治理攻坚方案》《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整治目标、治理标准和整治范围,细化责任分工,要求各单位对项目施工单位开展专题宣传,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扬尘标准制定降尘措施,切实做好扬尘防治工作。

(2)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利用道路积尘走航车及无人机飞检等科技手段对主城区开展常态化拉网式巡查。精准锁定污染源,对PM2.5开展1次源解析工作,对道路扬尘进行14次走航,精准分析污染物成分,实现精细化管控。出动990余人次,车辆340余辆次对工业企业、工地扬尘、裸土裸地开展不间断夜查,发现问题现场交办,督促责任部门“旁站式”整改到位。

(3)利用现场宣讲等形式进行宣传,促使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监理方和施工人员自觉按照要求标准化操作,从源头减少污染,变整治为预防,变被动为主动,为扬尘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4)积极推进“样板道路”及“样板工地”高标准治理,力求成效保持持久,争取再增加样板工地、样板道路。截至目前我县样板工地及样板 (略) 定任务。

(5)积极推进11家建筑工地安装β射线法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持续完善14类扬尘源清单。

4.强化露天禁烧管控

召开专题禁烧工作会议,一线督导,现场办公,有效遏制露天焚烧火点发生。加大禁烧宣传工作力度,发放禁烧宣传页10000张,悬挂禁烧条幅3500余条,印发了《大名县切实做好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工作的紧急通知》《大名县关于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告》等一系列禁止露天焚烧文件;进一步完善禁烧网格化监管名单,与各乡镇签订禁烧责任状;成立了2个禁烧巡查组和10个督导组,全天候、全时段督导检查禁烧措施落实和隐患清理情况,实行了每把火必处罚、每把火必问责,火情数量较去年减少32起,奖惩处罚较去年减少18.4万,得到了明显下降。县教育局组织全县师生开展禁烧“小手拉大手活动”取得很大成效。

5.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

开展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和用车大户尾气排放抽检,共抽测机动车1142辆,非道路移动机械400辆。对五得利面粉集团等用车大户进行巡查,抽测机动车346辆,移交交警处罚1辆。每周1次巡查四家机动车尾气检验检测机构,整改15项。抽检101家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整改完成11项立行立改项。

6.加强空气自动站管理

(略) 、市空气站点监测数据传输中断、监测异常等情况,排查原因,及时解决。对20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开展全覆盖巡查,检查电力供应、网络通讯、出入通道、警示标志和爬梯等基础设施保障情况,以及空气站运行期间是否存在人为干扰行为。按照原环保部办公厅《受沙尘天气 (略) 空气质量评价补充规定》(环办监测〔2016〕120号)和《关于沙尘天气过程影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总站气字〔2020〕76号)文件要求,申请剔除因自然源沙尘天气过程遭受影响的颗粒物监测数据,以便客观反映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略) 控空气站楼顶区域进行清理,重点清理落叶、纸片、塑料袋、灰尘等垃圾,确保站点卫生干净整洁。

二、强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水环境质量

1.地表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2023年以来,我县采取入河排污口整治、河道垃圾清理、生态补水、加密监测等措施,继续狠抓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工作。配合水利部门积极与漳河、卫河、 (略) 、市、县的沟通协调,保障漳河、卫河、马颊河考核断面生态基流。国考马颊河冢北桥断面1-9月份平均水质为地表水Ⅱ类水,优于年度Ⅲ类水质目标要求;国考漳河蔡小庄断面1-9月份平均水质为Ⅱ类水,优于年度Ⅲ类水质目标要求。卫河徐万仓断面1-9月份平均水质为Ⅲ类水,优于年度Ⅳ水质目标要求;魏 (略) 考断面1-9月份平均水质为Ⅱ类水,优于年度Ⅳ水质目标要求。

2.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持续开展。强力推进马颊河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截至10月底该工程已建设完工,11月2日通过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实施可有效改善河流水质,增强水体自净能力,强化水体生态系统稳定性,恢复稳定健康的水生态系统,确保马颊河国考冢北桥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3.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强化饮用水安全全过程监管,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南水北调水厂及21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县级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完成保护区划分,完成城区和“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工作。

4.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持续对全县河流沿线排污口进行拉网式排查、溯源,进行现场记录,确定入河排污口信息,全面建立入河排污口台账。在排查溯源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分类处置、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原则,对入河排污口进行分类施策、精准治理、确保成效。结合河长制,各乡(镇)安排专人定期进行排查,每月上报排查结果,严防出现非法排污口反弹现象。

5.加大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力度。一是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为准确摸清辖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底数,我局结合信息平台报告、日常管理或执法行动发现的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进行动态更新并责 (略) 固体废物动态信息平台注册,按要求报告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收集、利用、处置等信息。截至目前我县在册登记危险废物产生单位37家(含小微企业10家)。二是强化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情况。我县所有在产危废企业全部在固废管理信息平台上注册、备案,企业每月按时进行月报,月报率达100%。危废转移严格执行网上转移联单制度,实现了危废转移处置的信息化管理。三是持续开展涉危险废物工业企业排查整治。对涉危企业产生环节、贮存环节、转移及处置环节进行全链条监督检查。

6.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略) 定目标完成大运河(大名段)沿线51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依托县健康大名服务中心实施的“农村厕所粪污处理中心”工程,通过建设“厕所抽取站点”,购买抽渣车,委托第三方运营,截至目前51个村庄治理任务已全部完成。

7.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 (略) 要求,印发了《大名县关于开展春季农村黑臭水体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大名县农村黑臭水体深化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各乡镇深入开展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行动,明确了排查时限、要求,各乡镇负责辖区内各行政村拉网式摸底排查,并填写排查台账。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出335个坑塘、沟渠,建立了“两个清单”制度,逐一建档立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略) 、市共推送我县31处疑似农村黑臭水体,我局会同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进行了多次督导检查,主要问题是坑塘内存在生活垃圾和水面绿藻,督促各有关乡镇迅速排查整治,确保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

三、扎实开展源头防治,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1.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 (略) 要求,我县制定印发了《大名县2023年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经排查,目前,我县未发现涉及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工业企业。

2、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情况。 (略) 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巩固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建别墅整治、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和“三同时”规定情况每月开展排查,目前,我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无违建别墅及其他与供水无关的项目,不存在环评与“三同时”问题。

四、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

持续开展涉危险废物工业企业排查整治,对涉危企业产生环节、贮存环节、转移及处置环节进行全链条监督检查,结合信息平台报告、日常管理或执法行动发现的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截至目前我县在册登记危险废物产生单位37家(含小微企业10家),全部在固废管理信息平台上注册、备案,每月按时进行月报,月报率100%;危废转移严格执行网上转移联单制度,实现了危废转移处置的信息化管理。

五、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优化环境监管方式

1.立案处罚及四个配套办法使用情况。完善执法手段,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依法综合运用停产限产、按日处罚、查封扣押、移交移送等手段,深入开展“零点行动”“利剑斩污”等专项行动,常态化夜查,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2023年上半年以来,共立案处罚11起,罚款68.7万元,行政拘留移送公安2起,有效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2.动态调整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我分局对纳 (略) 场主体,原则不再受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影响;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减少各类现场执法检查和调研指导,实施非现场执法,利用在线监测、分表计电等科技手段,对企业达标排放、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进行监管,尽量做到不打扰、少打扰,严格落实“无据不查”要求。将重点项目、民生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等13家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12家。

3.优化环境监管方式。今年大力实施非现场执法及入企审批制度,利用在线监测、分表记电等科技手段,对企业达标排放、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进行监管,尽量对守法企业做到不打扰、少打扰,严格落实“无据不查”要求,具备启动现场检查条件的事项后,事前必须由分局主要领导审批方可开展入企检查,采取告知、提醒、帮扶方式开展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自觉落实主体责任,主动、规范、全面自查整改环境隐患,帮助企业将管理水平晋档升级、提高层次。

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今年1-3季度双随机抽查97家企业,对30起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开展包容审慎柔性执法,予以“首违不罚”“轻微不罚”。

4.常态化开展环保服务“三送两进一帮扶”活动。今年先后组织我县5家砖瓦窑企业到冀南新区 (略) 现场观摩学台,对危险废物重点节点、重要场所安装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智能监控,实现网上申报、远程监控、实时预警,实现全过程精准监管。六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我县农村地域面积广,人口居住分散,农村污水治理情况复杂。坚持“因村制宜、分类施治”原则,合理确定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坚持以原位消纳为主,末端治理为辅,结合农村改厕、农田灌溉、景观建设等措施,加强生活污水削减和对水资源的循环利用。七是密切配合,群策群力。积极争取上级的生活污水治理资金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进一步整合各部门力量,做到群策群力。八是加强项目后期运营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持建管并重,统筹考虑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问题。明确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不断提升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乡(镇)和村庄的管理主体责任意识,加强日常巡查和管理工作,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维护。九是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督促各乡镇每月对本辖区坑塘沟渠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确保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十是广泛宣传环境保护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科普知识,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环保事业的社会氛围。同时,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将工作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报,主动与各职能部门间进行信息沟通,使环保工作得到广泛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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