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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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一)2023年度行政处罚情况表

2023 年度行政处罚办理情况.xls

(二)2023年度行政许可情况

单位名称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正在办理数量

鱼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

0

0

0

0

0

合计

0

0

0

0

0

0

填表说明:

1.统计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申请数量是指本年度行政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行政许可申请的数量。“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是指行政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以及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3. 准予变更、延续和不予变更、延续的数量,分别计入“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

(三)2023年度行政强制情况

单位名称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合计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略) 强制执行数量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合计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

合计

鱼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

60

0

0

60

0

0

60

0

0

0

60

0

120

合计

0

60

0

0

60

0

0

60

0

0

0

60

0

120

填表说明:

1.统计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是指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3.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是指“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4.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填写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强制执行方式。

5. (略) 强制执行数 (略) 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四)2023年度行政征收征用情况

单位名称

行政征收数量

行政征用数量

行政收费

(次)

行政收费数额

(元)

土地、房屋征收数量

征收面积

(亩)

鱼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

0

21.82万㎡

690亩

0

合计

0

0

21.82万㎡

690亩

0

填表说明:

1.统计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行政征收主要是指行政机关行政收费及土地、房产征收等情况。土地、房屋征收实施数量的统计,以政府正式批文为准。(因征税属于中央垂直管理, (略) 统计范围)。行政征用实施数量是指因抢险、救灾、反恐等公共利益需要而作出的行政征用决定的数量。

(五)2023年度行政检查情况

单位名称

行政检查实施次数

鱼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5次

合计

135次

填写说明:

1.统计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行政检查的次数是指检查一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一)2023年度行政处罚情况表

2023 年度行政处罚办理情况.xls

(二)2023年度行政许可情况

单位名称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正在办理数量

鱼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

0

0

0

0

0

合计

0

0

0

0

0

0

填表说明:

1.统计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申请数量是指本年度行政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行政许可申请的数量。“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是指行政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以及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3. 准予变更、延续和不予变更、延续的数量,分别计入“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

(三)2023年度行政强制情况

单位名称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合计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略) 强制执行数量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合计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

合计

鱼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

60

0

0

60

0

0

60

0

0

0

60

0

120

合计

0

60

0

0

60

0

0

60

0

0

0

60

0

120

填表说明:

1.统计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是指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3.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是指“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4.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填写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强制执行方式。

5. (略) 强制执行数 (略) 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四)2023年度行政征收征用情况

单位名称

行政征收数量

行政征用数量

行政收费

(次)

行政收费数额

(元)

土地、房屋征收数量

征收面积

(亩)

鱼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

0

21.82万㎡

690亩

0

合计

0

0

21.82万㎡

690亩

0

填表说明:

1.统计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行政征收主要是指行政机关行政收费及土地、房产征收等情况。土地、房屋征收实施数量的统计,以政府正式批文为准。(因征税属于中央垂直管理, (略) 统计范围)。行政征用实施数量是指因抢险、救灾、反恐等公共利益需要而作出的行政征用决定的数量。

(五)2023年度行政检查情况

单位名称

行政检查实施次数

鱼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5次

合计

135次

填写说明:

1.统计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行政检查的次数是指检查一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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