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祥和医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凤台祥和医院医养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 (略) 医养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分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 (略) 医养结合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环评单位:阜阳 (略)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6日起5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略) 医养结合建设项 (略) 凤台县杨村镇后海村,项目拟投资46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万。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项目一期 (略) 楼,设置床位70张,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及医疗附属设施;二期项目设置床位100张,匹配医疗型养老机构及其附属设施;三期建立康复服务中心,采购康复训练、物理治疗设备等。
项目已经凤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编号:2311-*-04-05-*。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
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控制措施。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 (略)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 (略)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道路、加工区路面全部硬化;施工弃土、建筑垃圾等物料堆场及施工裸土应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按要求覆盖土工布;施工区域四周建设围堰,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和粉尘污染;运输车辆必须密闭或有效覆盖,设置冲洗平台,对进出场车辆进行喷洒和清洗;进行土石方作业时必须进行喷雾喷淋降尘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恶臭气体(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煎药废气及化验室废气。污水处理恶臭气体(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经管道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高度为15m排气筒排放(DA001);煎药废气采用机械抽排风的方式通过专用排气烟道引至建筑楼楼顶排放;化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专用排气烟道引至建筑楼楼顶排放。项目污水处理恶臭气体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中的相关限值及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医学检验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 (略) 区自建的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和杨村镇污水处理站接管标准中最严格限值排入污水管网后进入杨村镇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尾水排入港南新河永幸河灌区段。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减振装置等措施,再经过距离衰减、合理布局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 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一般工业固废做到综合利用和及时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在运营前落实处置单位。一般固废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有关本项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要求及专家函审意见认真落实。
传 真:0554-*
联系电话:0554-*
联系地址:凤台县政务中心C楼80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 (略) 医养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分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 (略) 医养结合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环评单位:阜阳 (略)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6日起5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略) 医养结合建设项 (略) 凤台县杨村镇后海村,项目拟投资46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万。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项目一期 (略) 楼,设置床位70张,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及医疗附属设施;二期项目设置床位100张,匹配医疗型养老机构及其附属设施;三期建立康复服务中心,采购康复训练、物理治疗设备等。
项目已经凤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编号:2311-*-04-05-*。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
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控制措施。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 (略)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 (略)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道路、加工区路面全部硬化;施工弃土、建筑垃圾等物料堆场及施工裸土应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按要求覆盖土工布;施工区域四周建设围堰,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和粉尘污染;运输车辆必须密闭或有效覆盖,设置冲洗平台,对进出场车辆进行喷洒和清洗;进行土石方作业时必须进行喷雾喷淋降尘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恶臭气体(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煎药废气及化验室废气。污水处理恶臭气体(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经管道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高度为15m排气筒排放(DA001);煎药废气采用机械抽排风的方式通过专用排气烟道引至建筑楼楼顶排放;化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专用排气烟道引至建筑楼楼顶排放。项目污水处理恶臭气体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中的相关限值及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医学检验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 (略) 区自建的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和杨村镇污水处理站接管标准中最严格限值排入污水管网后进入杨村镇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尾水排入港南新河永幸河灌区段。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减振装置等措施,再经过距离衰减、合理布局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 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固废在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一般工业固废做到综合利用和及时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在运营前落实处置单位。一般固废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有关本项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要求及专家函审意见认真落实。
传 真:0554-*
联系电话:0554-*
联系地址:凤台县政务中心C楼80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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