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办公用地新沙边检站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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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公用地新沙边检站营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YG*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4〕5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程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期 2024-01-24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建设项目名称
综合受理号
用地性质
用地位置
用地面积(平方米)
建设规模

附图及附件名称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项目名称
综合受理号
批准用地机关
批准用地文号
用地位置
用地面积
土地用途
建设规模
土地取得方式

附图及附件名称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更改。
四、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核发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项目立案号 *8
发文号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4〕57号
电子监管号(流水号) *YG*
综合受理号 hp*X*
日期 2024-01-24
日期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项目名称 行政办公用地(新沙边检站营房)
建设项目名称 行政办公用地(新沙边检站营房)
用地性质
批准用地机关 (略) 黄埔区人民政府
批准用地文号 办文〔2023〕1765号
用地位置 黄埔区富兴路18号地段
建设位置 黄埔区富兴路18号地段
用地面积(平方米) 地表总面积:*仟*佰零*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3101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面积1605平方米。)
土地用途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建设规模 /
土地取得方式 划拨
附图及附件名称 附图以《关于核发黄埔区富兴路18号地块规划条件的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4〕764号)附图为准。
附加说明 一、根据《关于核发黄埔区富兴路18号地块规划条件的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4〕764号),该地块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A1)。 二、根据《关于核发黄埔区富兴路18号地块规划条件的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4〕764号)、《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2024-0003)核发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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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G*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4〕5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第三十八条规定,经审核,本用地程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期 2024-01-24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建设项目名称
综合受理号
用地性质
用地位置
用地面积(平方米)
建设规模

附图及附件名称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项目名称
综合受理号
批准用地机关
批准用地文号
用地位置
用地面积
土地用途
建设规模
土地取得方式

附图及附件名称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更改。
四、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核发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项目立案号 *8
发文号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4〕57号
电子监管号(流水号) *YG*
综合受理号 hp*X*
日期 2024-01-24
日期
用地单位(个人)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项目名称 行政办公用地(新沙边检站营房)
建设项目名称 行政办公用地(新沙边检站营房)
用地性质
批准用地机关 (略) 黄埔区人民政府
批准用地文号 办文〔2023〕1765号
用地位置 黄埔区富兴路18号地段
建设位置 黄埔区富兴路18号地段
用地面积(平方米) 地表总面积:*仟*佰零*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3101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面积1605平方米。)
土地用途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建设规模 /
土地取得方式 划拨
附图及附件名称 附图以《关于核发黄埔区富兴路18号地块规划条件的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4〕764号)附图为准。
附加说明 一、根据《关于核发黄埔区富兴路18号地块规划条件的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4〕764号),该地块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A1)。 二、根据《关于核发黄埔区富兴路18号地块规划条件的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4〕764号)、《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2024-0003)核发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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