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曲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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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曲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阳告字〔2024〕2号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阳曲县人民政府批准,阳曲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

阳地2024-G-01号地块位于泥屯镇归朝村、思西村,出让面积18305.56平方米(合27.46亩),1.0≤规划容积率,40%≤建筑密度,绿地率≤20%,建筑高度≤24米,规划用途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挂牌起始价为631.58万元,每次竞价幅度为6万元。竞买保证金为637.58万元。根据阳曲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确定“标准地”控制性指标的函》(阳农审标函字〔2024〕1号),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环境标准粉尘2.74t/a、NH3为0.41t/a、H2S为0.051t/a、SO2为5.2t/a、NOX为8.2t/a;能耗控制0.35tce/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18日,到阳曲县自然资源局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18日,持竞买申请书、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等有关资料,到阳曲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18日17时。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2月18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阳曲县自然资源局进行。挂牌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09时-2024年2月28日17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要求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起一年内动工,在动工之日起二年内竣工。

2、在竞买成功后,竞买保证金直接抵顶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

3、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闲置时间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将征收合同价款20%的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4、契税和耕地开垦费在竞得人竞得土地后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5、本次出让不接受以邮寄、电子邮件、电话和口头等方式提出竞买申请。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阳曲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武守廉

联系电话:0351-*

阳曲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5日


阳告字〔2024〕2号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阳曲县人民政府批准,阳曲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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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地2024-G-01号地块位于泥屯镇归朝村、思西村,出让面积18305.56平方米(合27.46亩),1.0≤规划容积率,40%≤建筑密度,绿地率≤20%,建筑高度≤24米,规划用途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挂牌起始价为631.58万元,每次竞价幅度为6万元。竞买保证金为637.58万元。根据阳曲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确定“标准地”控制性指标的函》(阳农审标函字〔2024〕1号),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环境标准粉尘2.74t/a、NH3为0.41t/a、H2S为0.051t/a、SO2为5.2t/a、NOX为8.2t/a;能耗控制0.35tce/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18日,到阳曲县自然资源局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18日,持竞买申请书、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等有关资料,到阳曲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18日17时。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2月18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阳曲县自然资源局进行。挂牌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09时-2024年2月28日17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要求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起一年内动工,在动工之日起二年内竣工。

2、在竞买成功后,竞买保证金直接抵顶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

3、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闲置时间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将征收合同价款20%的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4、契税和耕地开垦费在竞得人竞得土地后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5、本次出让不接受以邮寄、电子邮件、电话和口头等方式提出竞买申请。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阳曲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武守廉

联系电话:0351-*

阳曲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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