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后旗紫金矿业有限公司乌拉特后旗东升庙矿区三贵口矿段低品位硫铁锌多金属矿297万吨/年采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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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后旗紫金矿业有限公司乌拉特后旗东升庙矿区三贵口矿段低品位硫铁锌多金属矿297万吨/年采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25日我局拟对乌拉特 (略) 乌拉特后旗东升庙矿区三贵口矿段低品位硫铁锌多金属矿297万吨/年采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5日-2024年1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传 真:0478-*
通讯地址: (略) 政务大厅4楼2号圆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乌拉特 (略) 乌拉特后旗东升庙矿区三贵口矿段低品位硫铁锌多金属矿297万吨/年采矿项目 乌拉特后旗巴音宝力格镇东北3km处 乌拉特 (略) 内蒙古和合生态 (略) 该项目为改建项目,本次环评评价范围为南矿段680~580m标高、北矿段1233~615m标高,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服务年限8.59年。
本次改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北矿段巷道建设和北通风井的改造,其他地面生产系统及公辅工程全部依托现有,其中,北探矿井周边破坏的地形地貌、1#原矿堆场的废气处理设施、景观池暂存的浓盐水等需进行以新带老提标改造。
建设规模:本次工程将南北矿段合并后,采矿规模由330万t/a改建至297万t/a,矿权面积由2.28km2扩至3.36km2,其中,南矿段矿权面积为2.28km2,开采标高为680~580m,北矿段矿权面积为1.08km2,开采标高为1233~615m。南北矿段其他区域作为后备资源另行开发。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井下工程产生的粉尘均沉降于井下,且进行了洒水抑尘。
运营期:井下废气采用湿式凿岩+洒水抑尘措施;进场道路及厂内道路均为硬化路面,定期对地面进行清扫,同时采用洒水抑尘措施;1#原矿堆场堆存原矿石采取“防风抑尘网+洒水抑尘”等措施。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包括原矿井涌水、井下抑尘用水、生活污水。矿井涌水用于井下洒水抑尘;井下抑尘用水经收集后全部排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后全部排入乌拉特后旗污水处理厂,不外排。
运营期:矿井涌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本次改建工程在“提浓工程”投产后再投入运营,若“提浓工程”未建成,本次改建工程投产运营时间顺延,若“提浓工程”浓盐水未找到下游处置企业,紫金公司则须自行建设浓盐水蒸发结晶分盐装置,保证浓盐水得到全部合理处置。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选用低噪设备,限速行驶,禁止鸣笛。
采用消声、减震及建筑隔声等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井下施工巷道掘进等产生的废石回填于已产生的采空区,即采即填,不出井。
运营期:采矿废石,属于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出井,全部用于井下充填。检修过程中废机油依托现有1座危废库贮存,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依托现有办公生活区垃圾箱暂存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5. 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废土石不出井,直接回填井下采空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25日我局拟对乌拉特 (略) 乌拉特后旗东升庙矿区三贵口矿段低品位硫铁锌多金属矿297万吨/年采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5日-2024年1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传 真:0478-*
通讯地址: (略) 政务大厅4楼2号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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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乌拉特 (略) 乌拉特后旗东升庙矿区三贵口矿段低品位硫铁锌多金属矿297万吨/年采矿项目 乌拉特后旗巴音宝力格镇东北3km处 乌拉特 (略) 内蒙古和合生态 (略) 该项目为改建项目,本次环评评价范围为南矿段680~580m标高、北矿段1233~615m标高,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服务年限8.59年。
本次改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北矿段巷道建设和北通风井的改造,其他地面生产系统及公辅工程全部依托现有,其中,北探矿井周边破坏的地形地貌、1#原矿堆场的废气处理设施、景观池暂存的浓盐水等需进行以新带老提标改造。
建设规模:本次工程将南北矿段合并后,采矿规模由330万t/a改建至297万t/a,矿权面积由2.28km2扩至3.36km2,其中,南矿段矿权面积为2.28km2,开采标高为680~580m,北矿段矿权面积为1.08km2,开采标高为1233~615m。南北矿段其他区域作为后备资源另行开发。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井下工程产生的粉尘均沉降于井下,且进行了洒水抑尘。
运营期:井下废气采用湿式凿岩+洒水抑尘措施;进场道路及厂内道路均为硬化路面,定期对地面进行清扫,同时采用洒水抑尘措施;1#原矿堆场堆存原矿石采取“防风抑尘网+洒水抑尘”等措施。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包括原矿井涌水、井下抑尘用水、生活污水。矿井涌水用于井下洒水抑尘;井下抑尘用水经收集后全部排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后全部排入乌拉特后旗污水处理厂,不外排。
运营期:矿井涌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本次改建工程在“提浓工程”投产后再投入运营,若“提浓工程”未建成,本次改建工程投产运营时间顺延,若“提浓工程”浓盐水未找到下游处置企业,紫金公司则须自行建设浓盐水蒸发结晶分盐装置,保证浓盐水得到全部合理处置。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选用低噪设备,限速行驶,禁止鸣笛。
采用消声、减震及建筑隔声等措施。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井下施工巷道掘进等产生的废石回填于已产生的采空区,即采即填,不出井。
运营期:采矿废石,属于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出井,全部用于井下充填。检修过程中废机油依托现有1座危废库贮存,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依托现有办公生活区垃圾箱暂存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5. 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废土石不出井,直接回填井下采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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