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贵公成人用品有限公司第二次改扩建项目
东莞市贵公成人用品有限公司第二次改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贵公成人用品有限公司第二次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茶山镇图强路48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州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略) (略) 茶山镇图强路48号,所在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53"10.571",北纬23°4"10.469",项目主要从事康复辅具的加工生产,主要产品为奶瓶AV棒18万个/年,矜艳10万个/年,10频跳蛋41万个/年,三寸AV棒12万个/年,硅胶棒10万个/年,金属模具10吨/年。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注塑成型、压片、油压成型、移印、丝印、烘烤、喷漆、烤漆、手工粘合、焊接工序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破碎、混料、喷砂、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呈无组织形式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2、废水:项目注塑成型、油压成型冷却用水全部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研磨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85%(127.5t/a)回用于研磨工序,剩余15%(22.5t/a)废水经零散工业废水桶收集后交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机制加工冷却液添加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水帘柜用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定期补充新鲜水,定期更换,更换后的废水经零散工业废水桶收集后交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中的较 (略) 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 (略) 茶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对纳污水体影响不大。3、噪声:项目厂界噪声经减振、厂房墙壁的阻挡及自然衰减后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厂界周围环境影响较轻。4、固体废物:项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公司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 (略) 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4-01-25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松山湖园区红棉路6号创新科技园10号楼228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贵公成人用品有限公司第二次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茶山镇图强路48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州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略) (略) 茶山镇图强路48号,所在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53"10.571",北纬23°4"10.469",项目主要从事康复辅具的加工生产,主要产品为奶瓶AV棒18万个/年,矜艳10万个/年,10频跳蛋41万个/年,三寸AV棒12万个/年,硅胶棒10万个/年,金属模具10吨/年。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注塑成型、压片、油压成型、移印、丝印、烘烤、喷漆、烤漆、手工粘合、焊接工序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破碎、混料、喷砂、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呈无组织形式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2、废水:项目注塑成型、油压成型冷却用水全部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研磨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85%(127.5t/a)回用于研磨工序,剩余15%(22.5t/a)废水经零散工业废水桶收集后交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机制加工冷却液添加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水帘柜用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定期补充新鲜水,定期更换,更换后的废水经零散工业废水桶收集后交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中的较 (略) 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 (略) 茶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对纳污水体影响不大。3、噪声:项目厂界噪声经减振、厂房墙壁的阻挡及自然衰减后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厂界周围环境影响较轻。4、固体废物:项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公司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 (略) 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4-01-25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松山湖园区红棉路6号创新科技园10号楼228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