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信息公开公示石狮市亨祥服饰配件有限公司树脂码装拉链、条装拉链、金属拉链头、织带生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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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信息公开公示石狮市亨祥服饰配件有限公司树脂码装拉链、条装拉链、金属拉链头、织带生产项目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石狮生态环境局依法对( (略) (略) 树脂码装拉链、条装拉链、金属拉链头、织带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进行信息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1月25日—1月31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树脂码装拉链、条装拉链、金属拉链头、织带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宝盖镇锦逸路111号13幢厂房6楼、15幢厂房6楼、18幢厂房1楼及3楼、19幢厂房( (略) 宝盖科技园区)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新 (略)

五、项目概况:

(略) (略) 厂 (略) 宝盖镇锦逸路111号13幢厂房6楼、15幢厂房6楼、18幢厂房1楼及3楼、19幢厂房( (略) 宝盖科技园区), (略) 亨 (略) 现有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租赁建筑面积5269.2平方米,主要从事树脂码装拉链、条装拉链、金属拉链头、织带生产,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树脂码装拉链50吨、条装拉链500吨、金属拉链头100吨、织带220吨,总投资5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 (略) 中心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因此,项目建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在压铸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熔化、压铸废气经集气收集后引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在风机作用下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在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熔融、注塑废气经集气收集后引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在风机作用下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在烫带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收集后引至1套“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组合净化装置处理,最后在风机作用下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因此,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通过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维持各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造成的厂界噪声升高。因此,在项目正常生产过程,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影响及处置措施

项目废包装材料、塑料边角料、布料边角料、废丝经分类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间,外售相关厂家回收利用;金属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尘渣经分类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间,交由锌合金原料生产厂家回收重新提炼;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收集后存放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在落实好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七、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针对该项目的任何意见和建议。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承诺:建设单位落实环保措施承诺链接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石狮生态环境局依法对( (略) (略) 树脂码装拉链、条装拉链、金属拉链头、织带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进行信息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1月25日—1月31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树脂码装拉链、条装拉链、金属拉链头、织带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宝盖镇锦逸路111号13幢厂房6楼、15幢厂房6楼、18幢厂房1楼及3楼、19幢厂房( (略) 宝盖科技园区)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新 (略)

五、项目概况:

(略) (略) 厂 (略) 宝盖镇锦逸路111号13幢厂房6楼、15幢厂房6楼、18幢厂房1楼及3楼、19幢厂房( (略) 宝盖科技园区), (略) 亨 (略) 现有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租赁建筑面积5269.2平方米,主要从事树脂码装拉链、条装拉链、金属拉链头、织带生产,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树脂码装拉链50吨、条装拉链500吨、金属拉链头100吨、织带220吨,总投资5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 (略) 中心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因此,项目建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在压铸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熔化、压铸废气经集气收集后引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在风机作用下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在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熔融、注塑废气经集气收集后引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在风机作用下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在烫带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收集后引至1套“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组合净化装置处理,最后在风机作用下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因此,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通过对高噪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维持各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造成的厂界噪声升高。因此,在项目正常生产过程,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不会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影响及处置措施

项目废包装材料、塑料边角料、布料边角料、废丝经分类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间,外售相关厂家回收利用;金属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尘渣经分类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间,交由锌合金原料生产厂家回收重新提炼;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收集后存放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在落实好各项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七、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针对该项目的任何意见和建议。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承诺:建设单位落实环保措施承诺链接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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