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海曙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海曙区应急管理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持续强化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措施,有效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迈上新的台阶。今年以来,全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体系,落实法治工作责任
(一)深学笃行法治思想。深入学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落实“一把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注重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结合《2023年度法治海曙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同时,按规定组织报送和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落实年终述职述法,为推动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三)夯实法治建设工作机制。设置政策法规科作为局内专门法治机构,履行法治工作职责,落实法律要求,严格依法办事,践行法治精神。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单位,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合同合法性审查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支持,2023年共开展合同合法性审查62次。
二.加强制度建设,夯实法治机制保障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指导督促执法人员按要求佩戴执法记录仪开展执法检查,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二是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双公示信息“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所有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处罚结果均通过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名单月度公示制度,每月15日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下个月计划检查的企业名单。三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3年,组织案审会11次,集体讨论重大案件25起。 (略) 行政强制执行案件5起,行政复议案件1起,未发生行政诉讼情况。
(二)强化“互联网+监管”和“掌上执法”系统应用。2023年,共设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18个(其中本部门4个,跨部门14个),涉及224个检查对象。实现全局人员掌上执法开通率、掌上执法激活率、监管事项入驻率、掌上执法率、抽查事项覆盖率、任务完成率、应用信用规则率、事件处置率等八个100%,双随机检查占比率、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率等也达到相关要求。
(三)完善信用监管机制。 (略) 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持续优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拓展行业信用监管领域。指导镇(乡)街道应急消防管理所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承诺履诺,2023年,全区一般工矿商贸安全生产承诺公示率90.49%,履约公示率96.58%。2023年,累计对26家企业开展信用修复,不断提升信用治理和信用服务水平。
三.强化执法监督,全面规范执法行为
(一)强化行政处罚案卷质量管理。一是开展“回头看”检查,对各镇(乡)街道以海曙区应急管理局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及执法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二是加强案卷归档前质量审核。对各镇(乡)街道应急消防管理所有关行政处罚案卷开展归档前质量审核。三是开展案卷评查,组织执法人员学,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三是开展应急管理执法队*作风建设月活动,要求各执法(辅助)人员重点围绕宗旨意识、担当作为、规范执法和廉洁自律四方面问题,对标自查,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执法成效。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月通报制度。每月对执法数据进行晾晒,指出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下一步意见和建议。二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工作。将原受委托的镇(乡)街道应急消防管理所调整为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重新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并依法公示。三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认真执行《 (略)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和《 (略) 应急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试行)》规定,全面分析违法行为的主体、违法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综合裁量,合理确定应否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
四.强化执法检查,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监管执法计划。根据上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突出分类监管、分级监管、随机抽查,制定《海曙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任务全年共计划检查企业170家,其中列入重点检查企业120家,一般检查企业50家,已全部完成。同时,指导镇(乡)街道应急消防管理所做好年度执法计划制定和报备工作。
(二)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 (略) 局要求开展“铸安2023”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行动期间,全区共监督检查各类企业284家次,完成进度121.37%。行政处罚共立案78起,处罚74起,罚款金额95.6万元。二是开展安评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检查。 (略) 、市两级统一部署,制定《2023年海曙区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通过现场检查,资料核查等方式重点对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出具的三类重点安评报告进行全覆盖检查。共检查5家安全评价机构完成的8个法定非许可项目,发现问题隐患25条,行政处罚1起。三是指导镇(乡)街道开展安全生产交叉执法检查。通过交叉执法检查,打破执法区域壁垒,科学合理分配执法力量,最大限度地发现、查处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推进行刑衔接。2023年,全区共监督检查各类企业806家次,立案363起;共办理事前行政处罚361起,同比上升35%,罚款金额480.6万元。针对危险作业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信息通报、形势会商、案件移送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协作配合。2023年共办理行刑衔接案件4起。
(四)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专业执法事项”清单体系,采用随叫随驻的下沉方式下沉执法人员14名,入驻17个镇(乡)街道;向区一体化办案中心派遣办案人员2名,入驻雅戈尔办公区,有效充实一线的执法力量,最大限度破解执法力量“头重脚轻”的矛盾和难题,确保有足够的工作力量完成执法任务。
五.加强宣传教育,培养安全生产法治思维
(一)加强法治业务培训。坚持普法先学法、用法先守法、执法先懂法,始终将法治学、业务能力和法治素养。
(二)做好产业工人安全培训深化工程。2023年,开展全区产业工人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工程,对高危行业企业、危险性较高企业、生产加工型小微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全年累计完成64310人次,完成进度121.34%。
(三)推进社会大普法格局。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坚持“以案释法”,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积极推动学法守法护法工作,在企业、群众和机关内部广泛开展宪法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宣传和教育,执法过程中加强对当事人及相关人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普法教育贯穿于监管全过程,累计曝光典型案例160余起。安全生产月期间,联合多部门在中山广场举行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累计发放各类宣传品上万份。宪法宣传周期间,联合镇(乡)街道开展多形式的线下宣传活动,发放印有宣传文字的各类宣传品3000余份。
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普法宣传教育形式方法还不够灵活,针对性还不够强,受众面还不够广;二是队*建设仍需加强。基层部门普遍存在执法人员数量偏少,执法水平和执法装备保障水平不高等现象,与实现执法需求不匹配。三是工作效能建设任重道远。执法规范化上仍有差距,镇(乡)街道区域间的执法质量和执法力度存在不平衡,基层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与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差距。
七.下步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将法治建设作为立局之本,奋力开创高水平高标准法治机关建设新局面。一是认真学法治思想,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托“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防灾减灾日”等活动,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二是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紧抓实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开展全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统筹抓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三是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充实执法队*力量,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专业技能,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深入扎实有序开展。
(略) 海曙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17日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海曙区应急管理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持续强化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措施,有效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迈上新的台阶。今年以来,全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体系,落实法治工作责任
(一)深学笃行法治思想。深入学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落实“一把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注重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结合《2023年度法治海曙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同时,按规定组织报送和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落实年终述职述法,为推动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三)夯实法治建设工作机制。设置政策法规科作为局内专门法治机构,履行法治工作职责,落实法律要求,严格依法办事,践行法治精神。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单位,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合同合法性审查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支持,2023年共开展合同合法性审查62次。
二.加强制度建设,夯实法治机制保障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指导督促执法人员按要求佩戴执法记录仪开展执法检查,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二是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双公示信息“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所有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处罚结果均通过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名单月度公示制度,每月15日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下个月计划检查的企业名单。三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3年,组织案审会11次,集体讨论重大案件25起。 (略) 行政强制执行案件5起,行政复议案件1起,未发生行政诉讼情况。
(二)强化“互联网+监管”和“掌上执法”系统应用。2023年,共设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18个(其中本部门4个,跨部门14个),涉及224个检查对象。实现全局人员掌上执法开通率、掌上执法激活率、监管事项入驻率、掌上执法率、抽查事项覆盖率、任务完成率、应用信用规则率、事件处置率等八个100%,双随机检查占比率、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率等也达到相关要求。
(三)完善信用监管机制。 (略) 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持续优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拓展行业信用监管领域。指导镇(乡)街道应急消防管理所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承诺履诺,2023年,全区一般工矿商贸安全生产承诺公示率90.49%,履约公示率96.58%。2023年,累计对26家企业开展信用修复,不断提升信用治理和信用服务水平。
三.强化执法监督,全面规范执法行为
(一)强化行政处罚案卷质量管理。一是开展“回头看”检查,对各镇(乡)街道以海曙区应急管理局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及执法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二是加强案卷归档前质量审核。对各镇(乡)街道应急消防管理所有关行政处罚案卷开展归档前质量审核。三是开展案卷评查,组织执法人员学,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三是开展应急管理执法队*作风建设月活动,要求各执法(辅助)人员重点围绕宗旨意识、担当作为、规范执法和廉洁自律四方面问题,对标自查,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执法成效。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月通报制度。每月对执法数据进行晾晒,指出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下一步意见和建议。二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工作。将原受委托的镇(乡)街道应急消防管理所调整为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重新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并依法公示。三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认真执行《 (略)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和《 (略) 应急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试行)》规定,全面分析违法行为的主体、违法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综合裁量,合理确定应否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
四.强化执法检查,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监管执法计划。根据上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突出分类监管、分级监管、随机抽查,制定《海曙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任务全年共计划检查企业170家,其中列入重点检查企业120家,一般检查企业50家,已全部完成。同时,指导镇(乡)街道应急消防管理所做好年度执法计划制定和报备工作。
(二)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 (略) 局要求开展“铸安2023”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行动期间,全区共监督检查各类企业284家次,完成进度121.37%。行政处罚共立案78起,处罚74起,罚款金额95.6万元。二是开展安评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检查。 (略) 、市两级统一部署,制定《2023年海曙区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通过现场检查,资料核查等方式重点对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出具的三类重点安评报告进行全覆盖检查。共检查5家安全评价机构完成的8个法定非许可项目,发现问题隐患25条,行政处罚1起。三是指导镇(乡)街道开展安全生产交叉执法检查。通过交叉执法检查,打破执法区域壁垒,科学合理分配执法力量,最大限度地发现、查处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推进行刑衔接。2023年,全区共监督检查各类企业806家次,立案363起;共办理事前行政处罚361起,同比上升35%,罚款金额480.6万元。针对危险作业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信息通报、形势会商、案件移送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协作配合。2023年共办理行刑衔接案件4起。
(四)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专业执法事项”清单体系,采用随叫随驻的下沉方式下沉执法人员14名,入驻17个镇(乡)街道;向区一体化办案中心派遣办案人员2名,入驻雅戈尔办公区,有效充实一线的执法力量,最大限度破解执法力量“头重脚轻”的矛盾和难题,确保有足够的工作力量完成执法任务。
五.加强宣传教育,培养安全生产法治思维
(一)加强法治业务培训。坚持普法先学法、用法先守法、执法先懂法,始终将法治学、业务能力和法治素养。
(二)做好产业工人安全培训深化工程。2023年,开展全区产业工人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工程,对高危行业企业、危险性较高企业、生产加工型小微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全年累计完成64310人次,完成进度121.34%。
(三)推进社会大普法格局。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坚持“以案释法”,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积极推动学法守法护法工作,在企业、群众和机关内部广泛开展宪法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宣传和教育,执法过程中加强对当事人及相关人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普法教育贯穿于监管全过程,累计曝光典型案例160余起。安全生产月期间,联合多部门在中山广场举行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累计发放各类宣传品上万份。宪法宣传周期间,联合镇(乡)街道开展多形式的线下宣传活动,发放印有宣传文字的各类宣传品3000余份。
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普法宣传教育形式方法还不够灵活,针对性还不够强,受众面还不够广;二是队*建设仍需加强。基层部门普遍存在执法人员数量偏少,执法水平和执法装备保障水平不高等现象,与实现执法需求不匹配。三是工作效能建设任重道远。执法规范化上仍有差距,镇(乡)街道区域间的执法质量和执法力度存在不平衡,基层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与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差距。
七.下步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将法治建设作为立局之本,奋力开创高水平高标准法治机关建设新局面。一是认真学法治思想,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托“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防灾减灾日”等活动,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二是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紧抓实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开展全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统筹抓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三是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充实执法队*力量,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专业技能,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深入扎实有序开展。
(略) 海曙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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