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附件
合格证编号:核字第*号
建设单位(个人):
无锡派克新 (略)
建设项目名称:
海上风电机组用超大规格法兰产业化建设项目(1#车间)
建设位置:
滨湖区胡埭镇刘闾路与*香路交叉口西南侧
层数
长度
宽度
高度
建筑面积
工程名称
幢数
备注
(米)
(米)
(米)
(平方米)
1#车间
(局部
1
171.48
65.98
18.17
13947
2)
合计
13947
、
总建筑面积中地上建筑面积
13947
必建筑面积中地下建筑面积
0
层高超过8米部分按二
筑面积中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
25261
倍计容
转用障形手筑面积中未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
0
0003
总建筑面积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面积
14042
碱少建筑面积约95平
6、
总建筑面积中误差面积
95
方米为计算及施工误差
所致。
建字第*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建设规模14042平方米,根据
说明
测绘部门实测竣工验收面积13947平方米,减少建筑面积约95平方米为计算及施工误
差所致。
行的
(略) 行故审靴肩
方米
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号
附件与附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附件一份
第四十五条规定,经核实,本建设工程
符合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本项日代码为:2212-*-89-01-*
实锡
遵守事项
发证机关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核实,建设工程符合规划要
求的凭证。
日
期
02年01
二、未取得本证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个人)不得组织竣工验
收,产权登记机关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三、本证所需附件与附图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附件
合格证编号:核字第*号
建设单位(个人):
无锡派克新 (略)
建设项目名称:
海上风电机组用超大规格法兰产业化建设项目(1#车间)
建设位置:
滨湖区胡埭镇刘闾路与*香路交叉口西南侧
层数
长度
宽度
高度
建筑面积
工程名称
幢数
备注
(米)
(米)
(米)
(平方米)
1#车间
(局部
1
171.48
65.98
18.17
13947
2)
合计
13947
、
总建筑面积中地上建筑面积
13947
必建筑面积中地下建筑面积
0
层高超过8米部分按二
筑面积中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
25261
倍计容
转用障形手筑面积中未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
0
0003
总建筑面积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面积
14042
碱少建筑面积约95平
6、
总建筑面积中误差面积
95
方米为计算及施工误差
所致。
建字第*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建设规模14042平方米,根据
说明
测绘部门实测竣工验收面积13947平方米,减少建筑面积约95平方米为计算及施工误
差所致。
行的
(略) 行故审靴肩
方米
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号
附件与附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附件一份
第四十五条规定,经核实,本建设工程
符合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本项日代码为:2212-*-89-01-*
实锡
遵守事项
发证机关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核实,建设工程符合规划要
求的凭证。
日
期
02年01
二、未取得本证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个人)不得组织竣工验
收,产权登记机关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三、本证所需附件与附图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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