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6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常熟市
2024年1月26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常熟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苏 (略) 新建制氢隔膜生产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6日-2024年2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电子邮件:*@*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建制氢隔膜生产项目 | (略) 辛庄镇富丽路15号 | 苏 (略) | 苏州 (略) | 年产制氢隔膜 20 万片 |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 (略) 辛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经隔声、减振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洗涤废水等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时收集处理。固废零排放。 | |
2 | 新建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 (略) 常福街道阳光大道89号 | 苏州 (略) | (略) (略) | 年产汽车零部件 1500 万件 | 废水:本项目热水洗废水、脱脂废水、清洗废水、硅烷废水、纯水设备浓水经厂内废水处理系统(絮凝沉淀-砂滤-炭滤-保安过滤器-超滤膜-反渗透)处理后50%回用于生产,50%与生活污水一并 (略) 虞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本项目电泳有机废气、电泳烘干有机废气经室内密闭负压收集,一并进入1 套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 25m 高1#排气筒排放,电泳烘干、锅炉燃烧废气由 25m 高1#排气筒排放;喷粉固化、喷涂、喷涂烘干有机废气以及喷涂漆雾经包围式集气罩收集,一并进入1 套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25m 高 2#排气筒排放,喷粉固化、喷涂烘干的燃烧废气由 25m 高2#排气筒排放;抛丸、挂件清理粉尘经自带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 1 套大旋风+滤芯回收设备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 100m 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经隔声、减振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本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 100m 噪声卫生防护距离。 固废:本项目边角料、废钢丸、废塑粉、不合格品、废过滤介质、废包装、废布袋、收集尘、废滤芯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槽渣、电泳漆渣、废油桶、废包装桶、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含油抹布手套、喷淋废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气治理)、废催化剂、污泥、废过滤料、废膜、洗枪废水等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时收集处理。固废零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苏 (略) 新建制氢隔膜生产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6日-2024年2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电子邮件:*@*26.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建制氢隔膜生产项目 | (略) 辛庄镇富丽路15号 | 苏 (略) | 苏州 (略) | 年产制氢隔膜 20 万片 |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 (略) 辛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经隔声、减振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洗涤废水等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时收集处理。固废零排放。 | |
2 | 新建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 (略) 常福街道阳光大道89号 | 苏州 (略) | (略) (略) | 年产汽车零部件 1500 万件 | 废水:本项目热水洗废水、脱脂废水、清洗废水、硅烷废水、纯水设备浓水经厂内废水处理系统(絮凝沉淀-砂滤-炭滤-保安过滤器-超滤膜-反渗透)处理后50%回用于生产,50%与生活污水一并 (略) 虞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本项目电泳有机废气、电泳烘干有机废气经室内密闭负压收集,一并进入1 套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 25m 高1#排气筒排放,电泳烘干、锅炉燃烧废气由 25m 高1#排气筒排放;喷粉固化、喷涂、喷涂烘干有机废气以及喷涂漆雾经包围式集气罩收集,一并进入1 套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25m 高 2#排气筒排放,喷粉固化、喷涂烘干的燃烧废气由 25m 高2#排气筒排放;抛丸、挂件清理粉尘经自带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 1 套大旋风+滤芯回收设备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 100m 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经隔声、减振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本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 100m 噪声卫生防护距离。 固废:本项目边角料、废钢丸、废塑粉、不合格品、废过滤介质、废包装、废布袋、收集尘、废滤芯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槽渣、电泳漆渣、废油桶、废包装桶、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含油抹布手套、喷淋废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气治理)、废催化剂、污泥、废过滤料、废膜、洗枪废水等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时收集处理。固废零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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