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关于临汾市新汇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特种微纤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关于临汾市新汇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特种微纤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有关规定, (略) 新 (略) 年产2.4万吨特种微纤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月26日—2024年2月1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7-*
通讯地址: (略) 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邮编:*
附件: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 (略) 新 (略) 年产2.4万吨特种微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
2024年1月26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有关规定, (略) 新 (略) 年产2.4万吨特种微纤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月26日—2024年2月1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7-*
通讯地址: (略) 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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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 (略) 新 (略) 年产2.4万吨特种微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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