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右旗分局关于2024年1月2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右旗分局关于2024年1月2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1月2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5日-2024年1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邮编:*
通讯地址:土默特右旗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土右旗分局窗口(C01)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防洪治理工程 | 内蒙古 (略) 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 | 土默特右旗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内蒙古源通 (略) | 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防洪治理工程位于内蒙古 (略) 土默特右旗沟门镇、萨拉齐镇、苏波盖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按沟道工程、缓洪池工程及围堤工程分为3个内容。本工程主要以东西2条排洪沟进行排洪。西侧主要排洪沟为枣沟,将母花沟与枣沟相连接,纳太沟、黑拉沟通过沟口处现状沙坑及新建缓洪池,将超过京包铁路桥过流能力的洪水在沟口处滞留一部分,洪水沿国道北侧汇入园区围堤,沟口滞留条件不满足的情况下在中下游东果园位置进行二次分流,再经园区缓洪区分流后,最终流入东老藏滞洪区;东侧主要排洪沟为甘沟,将狼窝沟的洪水通过甘沟进行排泄,沿园区内部围堤流入东老藏滞洪区。由于工程体量、投资大,计划于2023年内先行实施完成枣沟、母花沟、纳太沟、黑拉沟的堤防及其配套工程,其中包含3处缓洪区。于2024年完成甘沟的堤防及其配套工程。 | 1、废气: 本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源包括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汽车尾气及燃油废气。 (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采用封闭式施工方法,水泥、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弃土、建筑垃圾应及时运走;运输车辆运输引起的道路扬尘,采取洒水抑尘+苫布覆盖等措施抑尘。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汽车尾气及燃油废气防治措施 运输汽车、施工机械、柴油发电机等燃油产生的废气,采取安装尾气净化器、运输禁止车辆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对车辆的尾气排放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汽车排污监管办法和相关制度等措施后,可减少燃油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2、废水: (1)地表水 施工废水主要是混凝土及砂浆拌合机冲洗过程中会产生冲洗废水和基坑积水,以挖排水沟、集水坑、泵排的形式及时排至施工场内沉淀池中,回用于项目区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村庄现有旱厕处理,施工场地不单独新建旱厕。 (2)地下水 本工程内容不涉及取用地下水,缓洪池底部采用碎石料做垫层,缓洪池采用混凝土挡墙护坡,坡面预留溢流堰。施工期做好防洪应对措施,及时引导洪水避开施工区域。 3、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为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合理科学地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行走路线和行走时间、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设置隔离屏障等噪声防治措施,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 4、固废: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固废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 整个施工期各施工段施工人员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2)施工废料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 (略) (略) 废弃沙坑回填复垦建设项目用于沙坑回填处置。清基土及开挖土用于土堤填筑,施工弃土外售。施工结束后,对弃土场场地播撒草种,进行植被恢复。 5、生态: (1)施工区域土地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临时工程用地面积,其面积不应大于设计给定的面积,禁止随意的超标占地,用后及时清理恢复土地原来的功能,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 (2)施工区域植被保护措施 工程施工占地包括沟道、缓洪池、围堤、临时仓库、临时道路、弃土场、临时办公生活区,项目施工临时占地结束后,对原有地貌进行恢复,植被恢复后生物量逐渐丰富,区域生态系统性质和功能不会改变。 (3)施工区域*生生态保护措施 工程区现有的野生动物多为一些常见的鸟类、野兔、鼠类、啮齿类等动物。施工期间受到干扰,但其迁徙能力强,且相同生境易于寻找到。施工干扰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终止。工程完工后,部分迁走的鸟类等动物将返回栖息。 (4)施工区域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本项目涉及的枣沟、母花沟、纳太沟、黑拉沟、狼窝沟、甘沟正常情况下均为枯沟,只有在大量降水时,大青山南麓的雨水积累成山洪从沟内流过会产生洪水。施工期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管理,严禁将废水、固废排入沟道内,基本不会对水生生态造成影响。 (5)施工区域水土流失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区域设置临时围挡、排水沟,对施工区内裸露区域采用密目网苫盖,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时进行地面平整和植被恢复,降低施工区域水土流失影响。同时,在施工期间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减少场地外施工临时占地,严禁乱弃废方,防止产生新的水土流失;施工同时做好边坡防护;堆土在临时堆土区堆放暂存,堆土区设置围挡,在弃土场进行洒水措施和挡护措施;施工同时做好边坡防护;对物料、堆土等应就近选择河道沿途低洼处、护岸底部掏空处回填并压实,并及时清运、回填,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可有效防止水土流失。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1月2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5日-2024年1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邮编:*
通讯地址:土默特右旗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土右旗分局窗口(C01)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防洪治理工程 | 内蒙古 (略) 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 | 土默特右旗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内蒙古源通 (略) | 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防洪治理工程位于内蒙古 (略) 土默特右旗沟门镇、萨拉齐镇、苏波盖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按沟道工程、缓洪池工程及围堤工程分为3个内容。本工程主要以东西2条排洪沟进行排洪。西侧主要排洪沟为枣沟,将母花沟与枣沟相连接,纳太沟、黑拉沟通过沟口处现状沙坑及新建缓洪池,将超过京包铁路桥过流能力的洪水在沟口处滞留一部分,洪水沿国道北侧汇入园区围堤,沟口滞留条件不满足的情况下在中下游东果园位置进行二次分流,再经园区缓洪区分流后,最终流入东老藏滞洪区;东侧主要排洪沟为甘沟,将狼窝沟的洪水通过甘沟进行排泄,沿园区内部围堤流入东老藏滞洪区。由于工程体量、投资大,计划于2023年内先行实施完成枣沟、母花沟、纳太沟、黑拉沟的堤防及其配套工程,其中包含3处缓洪区。于2024年完成甘沟的堤防及其配套工程。 | 1、废气: 本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源包括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汽车尾气及燃油废气。 (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采用封闭式施工方法,水泥、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弃土、建筑垃圾应及时运走;运输车辆运输引起的道路扬尘,采取洒水抑尘+苫布覆盖等措施抑尘。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汽车尾气及燃油废气防治措施 运输汽车、施工机械、柴油发电机等燃油产生的废气,采取安装尾气净化器、运输禁止车辆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对车辆的尾气排放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汽车排污监管办法和相关制度等措施后,可减少燃油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2、废水: (1)地表水 施工废水主要是混凝土及砂浆拌合机冲洗过程中会产生冲洗废水和基坑积水,以挖排水沟、集水坑、泵排的形式及时排至施工场内沉淀池中,回用于项目区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村庄现有旱厕处理,施工场地不单独新建旱厕。 (2)地下水 本工程内容不涉及取用地下水,缓洪池底部采用碎石料做垫层,缓洪池采用混凝土挡墙护坡,坡面预留溢流堰。施工期做好防洪应对措施,及时引导洪水避开施工区域。 3、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为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合理科学地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行走路线和行走时间、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设置隔离屏障等噪声防治措施,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 4、固废: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固废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 整个施工期各施工段施工人员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2)施工废料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 (略) (略) 废弃沙坑回填复垦建设项目用于沙坑回填处置。清基土及开挖土用于土堤填筑,施工弃土外售。施工结束后,对弃土场场地播撒草种,进行植被恢复。 5、生态: (1)施工区域土地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临时工程用地面积,其面积不应大于设计给定的面积,禁止随意的超标占地,用后及时清理恢复土地原来的功能,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 (2)施工区域植被保护措施 工程施工占地包括沟道、缓洪池、围堤、临时仓库、临时道路、弃土场、临时办公生活区,项目施工临时占地结束后,对原有地貌进行恢复,植被恢复后生物量逐渐丰富,区域生态系统性质和功能不会改变。 (3)施工区域*生生态保护措施 工程区现有的野生动物多为一些常见的鸟类、野兔、鼠类、啮齿类等动物。施工期间受到干扰,但其迁徙能力强,且相同生境易于寻找到。施工干扰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终止。工程完工后,部分迁走的鸟类等动物将返回栖息。 (4)施工区域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本项目涉及的枣沟、母花沟、纳太沟、黑拉沟、狼窝沟、甘沟正常情况下均为枯沟,只有在大量降水时,大青山南麓的雨水积累成山洪从沟内流过会产生洪水。施工期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管理,严禁将废水、固废排入沟道内,基本不会对水生生态造成影响。 (5)施工区域水土流失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区域设置临时围挡、排水沟,对施工区内裸露区域采用密目网苫盖,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时进行地面平整和植被恢复,降低施工区域水土流失影响。同时,在施工期间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减少场地外施工临时占地,严禁乱弃废方,防止产生新的水土流失;施工同时做好边坡防护;堆土在临时堆土区堆放暂存,堆土区设置围挡,在弃土场进行洒水措施和挡护措施;施工同时做好边坡防护;对物料、堆土等应就近选择河道沿途低洼处、护岸底部掏空处回填并压实,并及时清运、回填,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可有效防止水土流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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