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岩市永定区城区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岩市永定区城区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编报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的通知》(2023年12月26日)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永定区城区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投资项目代码:2401-*-04-01-*)。
二、项目业主: (略) 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永定区城区范围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对永定城区及周边存在的黑臭水体情况进行整治,清理大洲社区、书院社区、西北社区等区域内约8.5公里的河道,清理垃圾约1.12万吨、污染底泥约15.63万立方米。对康乐路往北至沙岗路、南通路东侧至大路巷、南门街西侧至粮食局集资房等老城区仍在使用的明沟或老旧盖板排水沟进行改造,铺设DN300HDPE污水管网约4.37公里,DN300HDPE的雨水管约3.68公里,路面修复约1.53万平方米等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415万元,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区财政及业主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 (略) 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请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略) 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0日
(略) 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编报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的通知》(2023年12月26日)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永定区城区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投资项目代码:2401-*-04-01-*)。
二、项目业主: (略) 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永定区城区范围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对永定城区及周边存在的黑臭水体情况进行整治,清理大洲社区、书院社区、西北社区等区域内约8.5公里的河道,清理垃圾约1.12万吨、污染底泥约15.63万立方米。对康乐路往北至沙岗路、南通路东侧至大路巷、南门街西侧至粮食局集资房等老城区仍在使用的明沟或老旧盖板排水沟进行改造,铺设DN300HDPE污水管网约4.37公里,DN300HDPE的雨水管约3.68公里,路面修复约1.53万平方米等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415万元,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区财政及业主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 (略) 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请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略) 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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