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2023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推广基地建设项目验收公示
诏安县2023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推广基地建设项目验收公示
根据《 (略) 财政厅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73号)、《 (略) 财政厅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21号)文件及诏安县农业农村局、诏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诏安县2023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项目资金的通知》(诏政农〔2023〕56号)、《关于下达诏安县2023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项目资金的通知》(诏政农〔2023〕83号)等文件的要求,诏安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组成验收组对诏安县2023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推广基地项目进行验收。现将项目建设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内,请社会各界对公示内容进行监督,若无异议,将按程序拨付项目补助资金;如有异议,可向诏安县水果开发中心反映。公示时间:2024年1月25日~1月29日,反馈电话:0596-*,联系人:沈婷婷
附件:2023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项目(大草园、景丰)验收表
诏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5日
根据《 (略) 财政厅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73号)、《 (略) 财政厅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21号)文件及诏安县农业农村局、诏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诏安县2023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项目资金的通知》(诏政农〔2023〕56号)、《关于下达诏安县2023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项目资金的通知》(诏政农〔2023〕83号)等文件的要求,诏安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组成验收组对诏安县2023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推广基地项目进行验收。现将项目建设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内,请社会各界对公示内容进行监督,若无异议,将按程序拨付项目补助资金;如有异议,可向诏安县水果开发中心反映。公示时间:2024年1月25日~1月29日,反馈电话:0596-*,联系人:沈婷婷
附件:2023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项目(大草园、景丰)验收表
诏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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